《亮劍》無疑是這些年抗日劇中最成功的一部, 影片中講述了革命軍人李云龍在抗日戰爭、解放戰爭等戰役中, 英勇戰斗的故事。 該影片也取得了非常優異的成績, 那《亮劍》中有哪些行為與軍事常識不符呢?
劇中, 日軍組建了一支特種部隊, 這支部隊大量裝備了M3沖鋒槍, 但這把沖鋒槍的研制時間是在1943年, 當時時間為1941年, 這把槍并沒有研制出。
在蒼云嶺突圍戰中, 真實情況下孔捷帶領的獨立團真的能順利突出日軍包圍嗎?真實情況下, 當時我軍裝備和彈藥都不足, 一旦被日軍, 從正面是很難突破的,
劇中, 為了抱住李云龍, 用四個炮兵團將其替換下來, 用了將近5噸彈藥。 按照我軍裝備的是105mm榴彈炮, 重量在15公斤左右, 五噸彈藥約為300多顆彈藥, 按照4個團齊射, 不出1分鐘就能打完。
在李家坡戰役中, 爭議較大的是李云龍土工作業的方法是否合理, 對于該問題網友也進行過激烈的討論。 不過影視劇終究為影視劇, 不能按照真是情況開拍, 傳播的也就是其中的抗戰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