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金牌娛樂觀察家知道, 張智霖是娛樂圈出了名的好好先生, 對工作人員也悉心照料, 但前經紀人不識抬舉, 還侵占張智霖的錢, 你們都知道, 袁詠儀喜歡買包, 被經紀人侵吞百萬, 袁詠儀可以買好幾個包了, 張智霖這么寵妻, 能不狀告經紀人嗎?
新金牌娛樂觀察家聽說了一些細節, 2014年初張智霖前經紀人和廣告公司簽了合同, 以30萬港元聘請張智霖拍攝硬照, 不過據收據顯示, 相關費用僅為20萬港元。 你說這可不可恨?
宋喆也是如此, 本來是王寶強的經紀人。 要知道, 宋喆之前名不見經傳的, 如果不是運氣好,
王寶強律師張起淮發文透露, “宋喆、修雨樂涉嫌職務侵占罪一案, 開庭結束。 宋喆當庭認罪, 請求法院從輕處罰。 ”其實, 之前王寶強也是在微博吐槽經紀人, 但是沒啥效果, 人家還是逍遙法外, 后來王寶強想通了, 對待這樣的人, 就得訴諸法律, 沒啥說的, 所以明星想報仇, 還得靠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