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國少將朱紹清清廉得近乎“絕情”。
朱紹清是湖南華容人, 少年時讀過三年書, 16歲參加紅軍。 解放戰爭時期, 曾任第三野戰軍二十八軍軍長。 1955年, 因功授銜少將, 并獲得三枚一級勛章。 顯然, 這個軍銜偏低。
朱紹清雖然只是少將, 但享受低銜高配的待遇, 曾擔任福州軍區代司令、福建省委副書記, 可謂位高權重。 但是, 他的親人卻從他這里占不到絲毫便宜。
在福州軍區主持工作時, 朱紹清有個妹妹的兒子恰好在福州參軍, 妹妹原本以為朱紹清會照顧這個親外甥, 卻不料朱紹清給外甥“約法三章”:一, 一年只允許來一次福州,
按說, 以朱紹清的地位, 即便不違反紀律, 也可以照顧外甥, 但他卻說:“如果事事靠我, 能有什么出息?再說, 如果我照顧他, 那別的戰士呢?我自己的孩子也是這樣, 我很少去看他們, 他們也不能在我這里走后門!”
如果說對外甥嚴格要求, 還情有可原, 那么朱紹清對妹妹的態度, 就實在讓人覺得有些“絕情”。
有一年, 朱紹清到華容出差, 住在賓館。 妹妹聽說后, 連忙來看望哥哥。 兄妹倆久別重逢, 自是非常高興。 然而, 朱紹清和妹妹聊完, 卻對她說:“我要吃飯了, 你走吧!”
妹妹好心來探望哥哥, 留下吃頓飯總應該吧?見哥哥讓她離開, 妹妹很不理解,
朱紹清看著委屈的妹妹, 一時也不知道說什么好。 他的夫人黃曉虹明白他的心思, 便對妹妹說:“你哥這人什么都好說, 就是不愿意占國家一分錢便宜。 他住在賓館, 是用的公費, 吃飯也是公費, 如果讓你和他一起吃飯, 那就是亂用國家公費了。 ”
妹妹聽完, 也不好再為難哥哥, 只好向哥哥告別。
因為清廉如水, 為人正直, 1982年, 朱紹清又被任命為中央紀委委員。 1988年, 朱紹清又被授予一級紅星勛章。 雖然只是少將, 但他的一生共獲得四枚一級勛章(前三枚一級勛章含金量極高, 也非常難得, 開國上將中也未必能同時獲得三枚一級勛章), 這是對他為中國革命做出巨大貢獻最好的認可。
1989年, 朱紹清將軍在福州病逝, 享年76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