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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带茅台聚餐 酒店内鬼竟调包

【深圳商報訊】(記者 黃順)自帶茅臺酒吃飯, 喝到第二瓶發現酒味不對, 怎么回事?答案可能是酒被酒店“內鬼”調包了。 福田警方昨日發布案情, 刑拘嫌疑人7名, 串并案件50余宗, 涉案金額10余萬元。

6月13日12時許, 福田某酒店的工作人員到景田派出所報警稱, 有五位顧客帶了2瓶茅臺酒在酒店吃飯, 喝完一瓶后, 發現另外一瓶價值2098元人民幣的茅臺酒被人調包, 最后酒店向顧客賠償, 酒店報案希望警方能將調包之人繩之以法。

民警調取視頻監控和走訪調查發現, 酒店服務員肖某涉嫌調包顧客茅臺酒, 并在宿舍將嫌疑男子肖某抓獲,

繳獲用來調包真茅臺的“假酒”一瓶。

經查, 34歲的嫌疑人肖某于2018年4月應聘到該酒店上班。 期間, 有一名“上家”鄧某曾找過他, 說自己有假“茅臺酒”, 有客人帶茅臺酒來酒店吃飯時, 可以調包獲利。 肖某覺得有利可圖, 于是伙同酒店另外5名服務員悄悄玩起了偷梁換柱的把戲。 一般情況下, 嫌疑人會將目標放在帶有2瓶茅臺酒的客人上, 在客人喝完第一瓶真茅臺酒后, 感覺客人微醉時, 服務員便會將第二瓶假茅臺酒換上。

嫌疑人交代, 一瓶價值2000元左右的真茅臺酒, 會按照年份, 被以1000元到1300元的價格賣給上家鄧某。 “假茅臺酒”則是由低價酒調配而成, 成本一瓶才幾十元, 服務員獲利后再進行分贓。

隨后, 警方將另外6名包括“上家”鄧某在內的嫌疑人抓獲,

共繳獲60余瓶假“茅臺酒”。 目前, 7名嫌疑人均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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