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某服裝廠工作人員小張在外出替公司采購物品時, 使用某支付軟件付款竟然獲得了4888元的紅包獎勵。 小張一高興就發起了朋友圈:今天采購中了紅包大獎, 請吃飯了啊……。 老板當然也看到了這條信息, 立即回復要求小張將獎金歸還公司, 一分錢都不能少, 小伙頓覺委屈:“是我中的獎為什么要把錢交給公司呢?”
對于這筆錢的歸屬, 網友展開了熱烈討論, 有人覺得是小張自己的賬號中的獎, 這是他運氣好, 獎金應該屬于自己。 不過, 也有網友認為, 小張采購所付的錢是屬于公司的, 紅包應該還給公司。
你覺得這筆錢到底該屬于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