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8月3日), 張智霖的前經紀人梁雅詩被判定3項欺詐罪成立。
事情的起因是這樣的, 今年的6月份, 張智霖的前經紀人梁雅詩擅自修改了3份張智霖的廣告合約, 涉案的三份代言廣告費共710萬元, 但是梁雅詩故意爆少, 稱只有568萬, 從中私吞差價, 牽涉金額達142萬元。
這件事會被曝光是因為2014年的時候, 張智霖在馬來西亞舉行演唱會, 品牌老板特別前來捧場, 還帶著公司十多名員工到后臺想找張智霖合照, 但在這過程中卻被阻止了。
這件事其實是經紀人沒有和張智霖溝通, 而且像張智霖這樣級別的明星,
事后品牌老板非常不滿, 公司的職員便向袁詠儀抱怨, 認為這樣做會讓品牌老板感覺不被尊重, 在對話中意外曝光合約中給的代言費是480萬, 并非前經紀人所說的388萬元, 這件事才浮出水面。
雖然事情被曝光之后, 前經紀人梁雅詩已經將錢歸還, 并且公開道歉, 但事已至此, 還是應當受到法律的制裁, 看來真是得不償失啊!
一般作為這樣級別的明星的經紀人, 權限都不小, 出了對外事務的洽談, 關于經費和報酬也是經紀人管理, 所以經紀人說報酬有多少, 一般明星都不會去專門查清, 這就給了那些內心不正的人可乘之機。
所以明星選經紀人一定要選擇及其信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