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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单车公司倒闭,无法退还押金时,可以用单车抵押金吗?答案很意外

【注:本文由〖科技視頻菌〗作者獨家原創作品, 禁止轉載。 否則一律舉報】

導語:在當今社會, 共享服務這個字眼已經普及到了我們的生活中, 它真正的核心是什么呢?就是“建立一個平臺, 讓提供者和需求者完成他們之間的資源交易”。 原本就是一個有利于我們方便的事情, 但在競爭和品牌的作用下發揮的淋漓盡致, 造成了嚴重的供給大于需求, 導致了這類公司的停業。 隨著企業的破產, 人們更多關注的是單車被收取的錢是否能夠退還, 幾乎沒有人去關注公司倒閉, 廢棄的單車堆積如山, 面臨一個城市的管理,

還有環境保護的多重考驗, 到底該何去何從呢?廢棄后再被回收治理, 這些成本該由誰去承擔呢?

2017年自行車大約投放總量接近上千萬。 但是在這些車不能被正常使用以后, 就會產生上萬噸的廢棄金屬, 相當于我國多艘重要運輸工具上金屬的用量, 然而一輛車的構成是二十多個部件和一百多個零部件組成:電子鎖、車輪、框架....而這些部件都是屬于金屬、塑料......可它最值得被收回的車架是鋁制品或者鋼鐵之類的, 被專業的業內人士稱價格非常低, 都不愿意去收回這些金屬。

被廢棄的自行車很大的可能性是被送進所謂的自行車墳墓, 依據我國的環境保護法, 應該由有具備一定要求的企業的固定體制的被廢棄的沒有傷害的處理,

或讓企業進行回收, 然后再做相應的處理, 做成其他金屬物等, 而這些是需要被再次加以使用, 這些處理的基本費用應該由停業的企業有必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結語:公司破產后, 廢棄的自行車是不是可以帶回家?或者說倒閉的公司是否可以以饋贈的形式, 贈送給當地的老百姓呢?在這里還是很嚴重的告知廣大朋友, 自行占有倒閉公司廢棄在馬路上的自行車, 是一件違法的事情, 如果情節較為嚴重的話, 是要承擔應該承擔的法律責任, 給予相關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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