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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出轨堂兄 5旬男数十刀砍死妻子后投案自首

50歲的山東單縣男子徐某在營口打工干木工活四五年時間了。 其52歲的妻子李某一個人在老家生活。

雖然獨自在營口打工居住, 但是幾乎每天晚上睡覺前, 徐某都會給老家的妻子打電話。 2017年3月的一天晚上9點多, 徐某給妻子打電話, 說了一會兒就掛了。 當天凌晨兩點左右, 徐某睡不著又給妻子打電話, 但李某很不耐煩, 說困了就掛斷了。 “我當時聽到電話里吭吭唧唧的, 覺得不對勁。 ”徐某說, 清晨5點左右自己再次給妻子打電話, 聽到電話里有發生性關系的聲音。 “我還聽見里面有個男人說, 他聽見了不。

”徐某稱, 自己聽出來, 這是自己堂兄徐某軍的聲音。

幾天后的3月18日中午, 徐某將妻子從老家接到營口。 當天中午吃午飯時, 他追問妻子當天電話里的聲音是怎么回事。 在反復追問下, 李某承認自己和徐某軍之間有不正當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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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某軍是我的堂兄, 我老婆說徐某軍威脅她, 如果不跟他發生關系, 就不給我兒子介紹對象。 ”徐某到案后供述稱, 自己越想越氣, 我不缺你吃不缺你花你給我弄這事!以后兒子結婚了我還怎么有臉回老家。 為此夫妻倆爭吵還動了手。 徐某一氣之下, 隨手拿起木柄雙刃刀砍擊李某頭面部、頸項部、雙上肢等處數十刀, 致李某當場死亡后逃離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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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某先逃到了沈陽沈北新區, 在自己位于當地的一處住房內拿走了1.5萬元現金,

然后從桃仙機場乘飛機飛到鄭州, 之后從鄭州回到曹縣老家。 此后他在老家親屬的陪同下, 于3月20日早上到當地派出所投案自首。

2018年3月22日, 營口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徐某犯故意殺人罪, 判處其無期徒刑, 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徐某不服上訴, 認為本案由家庭矛盾引發, 被害人有嚴重過錯在先, 自己屬于激情犯罪, 作案后具有自首情節, 一審判決量刑過重。

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審理認為, 徐某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 并致一人死亡, 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 應依法處罰。 徐某犯罪手段殘忍、后果嚴重, 論罪應對其從嚴懲處, 鑒于本案的具體起因、徐某有自首情節, 故可以對其從寬處罰。

至于徐某所提“被害人有嚴重過錯在先”的上訴理由, 經查, 除徐某本人的供述外, 無其他證據予以佐證, 故不能認定被害人過錯在先。 近日省高院終審裁定:駁回上訴, 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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