殉葬是我國古代重要的喪葬制度, 在歷史上, 大部分地位尊貴的皇帝不但要修建奢侈死后居所, 還要將生前的所使用的器物等帶入墓葬。 其中最殘忍的莫過于人殉, 一般而言都會命令嬪妃、宮女下葬, 但也有少數皇帝留下遺詔指定一些幼童殉葬, 而且方法極為殘忍, 這是什么原因呢?
貪戀權位、無法看破生死之事是絕大多數皇帝的通病。 幾乎所有封建皇帝都認為“事死如事生”, 渴望離世后獲得與生前同樣的待遇。 而極為殘忍的人殉制度在古代由來已久, 在遼太祖死后, 其皇后甚至曾下令百位臣子陪葬。
而最令人難以接受的就是幼童人殉。 在古代一些帝王看來, 幼童意味著未曾被世俗污濁, 身上有所謂的“靈氣”, 可以令自己駕崩后羽化登仙。 而在挑選幼童時, 更是要求必須是身體健康的孩子。 這些被選好的幼童會遭受難以想象的折磨, 在意識清晰時身體被開洞灌入水銀。
幼童飽受煎熬死后, 還要在全身上涂抹汞粉, 如此一來幼童們的身軀會千年不腐。 這種方法實在太過殘忍, 而且對此對待幼童的原因僅僅是為了虛無縹緲的所謂帝王眼中的死后“羽化成仙”。 在小編看來, 這哪里是“成仙之法”, 地獄最惡毒的邪法也不過如此。
因為人殉制度過于殘忍, 傷天害理泯滅人性, 在明英宗臨終前, 他下令人殉制度從此廢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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