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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离婚时选择不要孩子,是怎样的一种心理?

一般來說, 婚姻失敗的男女, 對于孩子都有一種很嚴重的虧欠心理, 都會覺得對不起孩子。 所以, 男女在離婚的時候, 都是不舍孩子的, 都想拼命地留住孩子跟自己一起生活。 一方面是源于血緣關系, 一方面是想用加倍的愛彌補因離婚對孩子造成的傷害。 但也有一小部分女人, 離婚后, 卻不想要孩子, 或者說很無奈地放棄撫養權, 這是為什么呢?又是出于什么心理呢?

1, 恨男人, 因為看到孩子就會想起男人。

當一個女人恨一個男人的時候, 恨到一定的程度, 往往會經不起一點刺激。 這個男人對于她來說,

就是噩夢一樣地存在。 一旦提起或者被外界因素影響想起, 往往會異常難受和心痛, 嚴重到影響心理和身心健康。 所以, 自然就沒有辦法全身心去撫養他們之間所生的孩子, 因為一看到孩子, 就會想起那個男人。 所以, 這種女人在離婚的時候, 是不想要孩子的。

2, 沒能力, 怕養活不了孩子, 不能給孩子一個好的條件。

這一點可能是非常無奈和心痛的原因。 因為很多女人不是像有些女人那樣獨立和堅強。 自己的能力有限, 生活不易, 掙錢不易, 所以, 如果再帶著一個孩子, 不光增加了負擔, 還影響到了自己上班, 會讓自己的經濟狀況更加的不堪。 所以, 她養活自己都難, 怎么有勇氣再帶一個孩子呢?更何況, 等孩子長大, 上學成家都是一筆不小的開支。

所以, 出于現實的經濟原因考慮, 她也不得不在離婚的時候選擇不要孩子。 因為她也相信, 孩子跟著前夫, 條件稍好的前夫會有一個好的未來吧。

3, 怕連累自己的后半生, 不能再嫁個好人家。

女人離婚的時候, 最大的糾結就是要不要帶孩子?如果女人年齡已很大, 孩子也大了, 這種顧慮不會有, 如果很年輕, 就會考慮再婚的問題。 因為, 在現實生活中, 女人帶孩子再婚, 往往是非常艱難的, 遇到的問題也會很多, 比如孩子和再婚老公的關系, 比如孩子和再婚老公孩子之間的相處, 等等, 都是問題。 如果, 因為帶孩子被對方不能接受, 而自己又非常滿意對方, 這時候, 也會覺得, 孩子牽絆了自己。 所以, 就有相當一部分年輕的離婚女人,

因為怕連累自己的后半生, 選擇在離婚的時候不要孩子。

4, 孩子是男孩, 想給前夫家留個后人。

在很多人的傳統觀念里, 男孩還是承載傳宗接代的任務。 所以, 如果離婚沒有鬧到很傷感情的地步, 特別是那種好合好散的夫妻, 在離婚的時候, 女人會考慮到男人這一點心理, 會主動理解前夫一家, 會考慮把孩子讓給前夫撫養。 所以, 這種情況下, 離婚時, 女人雖然不舍孩子, 但也會考慮讓出孩子的撫養權。

以上四點, 可能就是很多女人在離婚時不要孩子的一些心理因素。 當然, 可能還會有別的原因。 希望大家留言補充。 不管怎樣, 男女離婚, 對于孩子來說都是一種傷害, 多少都會有所影響的。 所以, 請想離婚或者已經離婚的男女,

要充分考慮到孩子的感受, 婚姻不可挽救, 但父愛母愛一定要保留, 還要加倍去愛護孩子, 呵護孩子的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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