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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艳芳哥哥无业游民,一家三口靠啃老,如今街头吃素面坐地铁

那些娛樂圈的“樊勝美”很多, 像蔡少芬、張韶涵等人, 梅艷芳算是最慘的一個吧, 死了后還在被家人消費……

梅艷芳生前是家里的經濟支柱, 她死后留下的一6000萬元的遺產, 還有房產和一堆高價的物品。 梅姑生前就分配好了自己的遺產, 按理來說家人之后的生活也不成問題, 而且還能過得很滋潤。

可哥哥梅啟明被拍到在街頭吃素面, 一點葷腥都沒有的面, 看起來清湯寡水的難以下咽

吃完面又去了便利店貨比三家, 買了一杯最便宜的飲料, 在路邊就喝起來了。

東西吃完了, 他就悠閑的去坐香港地鐵。

梅艷芳的哥哥居然過得那么普通, 留下來的遺產這是沒有分給大哥嗎?

并不是她對這個大哥無情, 而是這個大哥是個不折不扣的極品。 梅艷芳剛剛開始出唱片, 他就想做生意, 叫梅媽去跟妹妹開口, 要30萬來做狗場生意, 他覺得是小意思, 可是這對于當時剛出道的梅艷芳, 又是三十年前的30萬元, 這還算“小意思”?

他去美國也不像他自己說的那樣, 是去美國發展事業, 而是跑去美國躲債了。 生意失敗后又跑去貸款, 還騙梅媽做擔保人, 最后這個債務轉接到了梅艷芳身上。

最后這筆錢也是梅艷芳給他還的, 不過這事之后梅艷芳對他很失望, 兄妹就此斷絕了關系。 梅艷芳一向都不能忍受出賣, 親生哥哥這樣對她, 這對她來說一點也不能接受。

之后哥哥一直在美國渡過了很長一段時間, 妹妹跟他決裂了, 自己又沒工作, 只能在國外靠家人接濟生活

后來梅姑因癌癥去世了, 梅姑把錢都交給了信托基金, 每月給7萬港幣給母親使用, 還有兩個護工和一個司機, 連房子都安排好了。 大姐和二哥都因為癌癥去世了, 但是梅姑也負責了兩家人生活, 可是卻獨獨沒有把錢給大哥。

不原諒是一回事, 妹妹對這個哥哥應該也是很了解, 知道錢不能落在他手上。 梅姑負責了哥哥姐姐孩子的教育, 供侄子侄女讀書到大學畢業, 讓他們沒有后顧之憂。 只要他在國外用心工作, 打打零工零花錢就出來了, 可是這個哥哥并不是那種人。

就在梅姑去世沒多久, 這個哥哥就從國外風風火火的回來了,

回來的第一件事就是帶著梅媽媽, 把基金會告上法庭, 要求一次性拿回梅艷芳的所有遺產。

兩方你來我往的, 梅媽和梅啟明在媒體前哭窮, 又說她服裝師霸占財產, 又說梅艷芳是被謀殺的, 弄的群眾對這對母子很是厭煩, 最終梅媽拿到了每月20萬的生活費。

梅媽有護工有司機, 梅艷芳的歌迷還會偶爾塞紅包給梅媽, 4個孩子3個都去世了, 一個老人家一個月怎么能花得完20萬?可是梅媽在打官司前每月的開銷就高達14萬, 卻還在哭訴自己沒錢。 那是因為94歲的梅媽還要照顧大兒子, 被母親從小到大寵壞了, 正事不干整天游手好閑。 一家三口沒有工作, 記者問他為什么不打算找工作, 他只回:看我現在神憎鬼厭的樣子,

你請我上班嗎?

梅媽當然不會讓自己的“獨子”餓死, 每月都接濟他。 可這個哥哥花著妹妹的遺產, 卻依舊大手大腳的肆意揮霍, 全家人住著5萬元月租的大廈單元

又一個人獨自去海鮮餐廳, 點鮑魚、吃進口火腿等, 一個人就能花600港元, 甚至點了一杯紅酒, 自顧自的品味了起來。

梅姑在香港德高望重, 維多利亞港有一座她的銅像, 揭幕儀式請了很多媒體和梅姑的徒弟, 他就去現場大吵大鬧, 說大家不夠尊重他。 被歌迷和媒體朋友攔著, 不讓他上臺去說些不得體、侮辱梅姑的話。

對妹妹也沒有任何的感恩之心, 大言不慚的說是梅艷芳欠他的更多, 那么年輕就走了, 還沒報答養育之恩呢。 這個哥哥落魄也是應該的,

一輩子不是依賴妹妹就是依賴母親。

其實就算是一個月20萬, 也足以養得起他一家了, 可是他們堅持與基金打官司, 要求一次性拿回梅艷芳的所有遺產。 最后爭產失敗, 欠下了巨額的訴訟費用, 可他們還在堅持……各中原因肯定不是梅媽貪得無厭, 大概是基金每月20萬的生活費, 在梅媽歸老之后, 就會把剩下的錢全部捐出去, 梅啟明就失去了經濟支撐了。

如果梅啟明當初沒有像個小丑一樣暴露妹妹的隱私, 沒有拖著老母親在媒體前丟臉, 又怎么會變得神憎鬼厭呢?而他有手有腳的, 也不去工作, 一輩子只會依靠女人, 連自尊都沒有, 別人怎么尊重你?歸根結底, 這一切都是咎由自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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