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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一法院司法拍卖价值一元水性笔 官方:临聘书记员工作失误,已辞职

安徽龍子湖區法院司法拍賣價值1元的筆流拍。

7月30日10點至次日10點, 安徽蚌埠市龍子湖區法院在淘寶上司法拍賣一支市場價為1元的黑色水性筆。 這支筆的來源是該院在編號為(2017)皖0302執1177號之一執行中所得。

龍子湖區法院在淘寶網的競買公告顯示, 龍子湖區人民法院將于2018年7月30日10時起至2018年7月31日10時止(延時除外)在蚌埠市龍子湖人民法院淘寶網司法拍賣網絡平臺上(進行公開拍賣活動, 現公告如下:拍賣標的黑色水性筆一支, 市場價1元, 起拍價1元, 保證金0.1元, 增價幅度0.02元(或其整數倍)。

這起價值1塊錢的水性筆最終拍賣的結果是:流拍。

相關附件顯示, 這支筆是來自執行裁定書1177號所得, 裁定書顯示, 這起案件的申請人是安徽蚌埠市禹會區的楊大學, 被執行人是山東平邑縣的孫加坡。 根據(2017)皖0302民初2127號民事判決書, 龍子湖區法院作出1177號之一執行裁定書, 扣押了被執行人所有的水筆一支。

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信息顯示, 孫加坡的執行標的為17.7萬元, 他還被法院列為限制消費人員。

(2017)皖0302民事案件中的執行裁定書, 均為一支筆。

此外, 有網友發現龍子湖區法院在執行案中, 除上述所扣押水筆外, 至少還有3起執行所得水筆。

(2017)皖0302執1034為陳濤與曾富貴民間借貸糾紛案, 曾富貴執行標的為10萬元;(2017)皖0302執1036為張德勇與柏文樂民間借貸糾紛, 柏文樂執行標的為25萬元。

在(2017)皖0302執1090之一案中, 申請執行人為王朝貴, 被執行人為鄭雷, 鄭雷執行標的為3萬元。 2017年7月4日, 龍子湖區法院一審判決書顯示, 2016年3月17日, 鄭雷向王朝貴借款3萬元, 借款期限為3個月, 利息每月2%, 法院判決鄭雷7日內償還王朝貴借款3萬元、利息, 以及律師費2500元。

8月1日, 蚌埠市龍子湖區法院研究室工作人員對上游新聞記者說, 上傳到淘寶拍賣的是臨時聘用書記員干的, 該書記員上月已辭職。

該工作人員解釋說, 2014年該院全年執行案件才300多件, 去年把其他區的案件劃到該院后, 案件量劇增至1600多件, 執行法官才10多個人, 該院又從其他部門抽調了10多名法官到執行局, “臨時聘用的書記員工作失誤, 搞得亂七八糟, 再加上新調的執行法官不熟悉情況,

一忙之下就搞錯了, 我們今天發現這個情況后, 已經要求撤銷了文書。 ”

該工作人員說, 就此情況已向院領導作了匯報, 事情對法院產生了負面影響, “拍賣水筆的事怎么可能發生呢!拍賣八輛車還有可能。 ”

龍子湖區法院司法拍賣一支筆的執行案由。

在網絡上, 不少網友調侃說, 龍子湖區法院的執行攻堅力度不錯, 也有網友評論說這是搞了場司法鬧劇。 能被執行的案件多了去了, 能被執行的標的物也不計其數, 竟然會動用寶貴的司法資源去執行一支一元錢的水筆。

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張新年律師的觀點認為, “執行的手段不得與所追求的目的不成比例, 應當遵循比較原則、目的實現原則及利益均衡等內容。

龍子湖區法院下達拍賣標的為一支水性圓珠筆的執行裁定書, 這種做法顯然令人費解也難免引發爭議。 可能是為了完成考核指標才這樣濫竽充數。 ”

張新年律師表示, “下達執行裁定以及司法網絡拍賣不是游戲, 是非常嚴肅的司法活動, 該院如此舍本逐末的做法是一種態度非常不端正的表現, 既浪費了司法資源, 也嚴重損害了司法公信, 建議依法對有關責任人員予以問責。 ”

上游新聞記者 沈度 實習生 戴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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