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歲的遼寧遼陽男子楊某家住遼陽弓長嶺區。 他和妻子魏某有個女兒。
小楊成績不好, 老師經常找家長。 楊某和妻子意見不合就會爭吵, 而魏某對女兒管教嚴厲, 經常打罵女兒, 對此楊某心存不滿。
2017年4月7日清晨4點, 楊某起床后, 產生了殺害魏某的念頭。 于是他持家中地上的木棒來到魏某居住的西屋, 猛擊正在睡覺的魏某的頭部數下, 后用手掐魏某的脖子, 又用褲帶繩勒住魏某的脖子并打結, 而后捂住魏某的口鼻, 致魏某當場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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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后, 楊某將妻子的尸體轉移到屋后山上, 用樹枝掩蓋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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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后, 楊某還曾經到妻子的娘家, 謊稱妻子不見了來找。 “當時我爸說我媽不見了, 手機還放在家里炕上。 ”兩人的女兒小楊當時住在姥姥家, 她說自己在家中的炕柜內發現了帶血的床單, 心生懷疑, 趕緊和姥姥一起報了警。
4月11日下午4點, 楊某被警方抓獲。 2018年2月27日, 遼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楊某死刑, 緩期兩年執行, 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復核此案時認為, 楊某因家庭瑣事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