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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妻子经常打骂女儿 辽宁男子凌晨掐死妻子藏尸山林

48歲的遼寧遼陽男子楊某家住遼陽弓長嶺區。 他和妻子魏某有個女兒。

小楊成績不好, 老師經常找家長。 楊某和妻子意見不合就會爭吵, 而魏某對女兒管教嚴厲, 經常打罵女兒, 對此楊某心存不滿。

2017年4月7日清晨4點, 楊某起床后, 產生了殺害魏某的念頭。 于是他持家中地上的木棒來到魏某居住的西屋, 猛擊正在睡覺的魏某的頭部數下, 后用手掐魏某的脖子, 又用褲帶繩勒住魏某的脖子并打結, 而后捂住魏某的口鼻, 致魏某當場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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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后, 楊某將妻子的尸體轉移到屋后山上, 用樹枝掩蓋起來,

并對作案現場進行了清理。 他拿著染有血跡的枕套等物品用塑料袋包裝后拋棄至弓長嶺區蘇家派出所旁邊大橋下河內, 后逃離現場。 后經鑒定:魏某系因頸部受到外力作用致機械性窒息而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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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后, 楊某還曾經到妻子的娘家, 謊稱妻子不見了來找。 “當時我爸說我媽不見了, 手機還放在家里炕上。 ”兩人的女兒小楊當時住在姥姥家, 她說自己在家中的炕柜內發現了帶血的床單, 心生懷疑, 趕緊和姥姥一起報了警。

4月11日下午4點, 楊某被警方抓獲。 2018年2月27日, 遼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楊某死刑, 緩期兩年執行, 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復核此案時認為, 楊某因家庭瑣事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

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 且致一人死亡, 手段殘忍, 情節惡劣, 所犯罪行極其嚴重, 依法應當判處死刑。 鑒于本案因民間矛盾引發, 具有自首情節, 故可依法對其判處死刑, 不立即執行。 近日, 省高院依法核準對楊某的死緩判決, 此案已經發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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