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補貼政策之后, 新能源汽車又迎來了一項政策紅利。 7月31日, 財政部官網發布了《關于節能新能源車船享受車船稅優惠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不僅明確了獲得減半征收或免征車船稅的汽車類型及具體要求, 還向汽車企業明確了《通知》所涉及汽車的申報全流程。 據了解, 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01
兩類汽車獲減免
根據《通知》, 國家對節能汽車, 減半征收車船稅, 對新能源車船, 免征車船稅。 其中, 可減半征收車船稅的節能汽車又分為乘用車和商用車兩類。
對于減半征收車船稅的節能乘用車而言,
對于減半征收車船稅的節能商用車而言, 也需同時符合兩項標準, 一是屬于獲得許可在中國境內銷售的燃用天然氣、汽油、柴油的輕型和重型商用車(含非插電式混合動力、雙燃料和兩用燃料輕型和重型商用車)之列, 二是燃用汽油、柴油的輕型和重型商用車綜合工況燃料消耗量應符合標準。
相對于節能汽車的合規認定, 《通知》對新能源汽車的要求更為嚴格, 可免征車船稅的新能源汽車需同時滿足四項標準,
02
明確申報全流程
《通知》顯示, 符合上述標準的節能、新能源汽車, 由工業和信息化部、稅務總局不定期聯合發布《享受車船稅減免優惠的節約能源使用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以下簡稱《目錄》)予以公告。
同時, 汽車生產企業或進口汽車經銷商(以下簡稱汽車企業)也可通過工業和信息化部節能與新能源汽車財稅優惠目錄申報管理系統,
此外, 《通知》明確, 工業和信息化部、稅務總局委托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發展中心負責《目錄》組織申報、宣傳培訓及具體技術審查、監督檢查工作。 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發展中心審查結果在工業和信息化部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 沒有異議的, 列入《目錄》予以發布。 對產品與申報材料不符、產品性能指標未達到標準或者汽車企業提供其他虛假信息, 以及列入《目錄》后12個月內無產量或進口量的車型, 在工業和信息化部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
值得關注的是, 《通知》還規定, 對提供虛假信息騙取列入《目錄》資格的汽車企業, 以及提供虛假資料的船舶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應依照相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理。
03
將提振市場表現
據了解, 目前我國車船稅的收費主要分為7檔, 分別對應不同排量的汽車。 就本次《通知》所涉及的1.6升(含)以下排量的節能汽車而言, 1.0升(含)以下排量的汽車所需交納的車船稅為60元至360元, 1.0升以上至1.6升(含)排量的汽車則為300元至540元。
與傳統燃油汽車不同, 我國對新能源汽車多年來一直執行的都是免征收車船稅的政策。 近些年來, 在各項政策的推動下, 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迅速。 中國汽車工業協會公布的數據顯示,
全國乘用車市場信息聯席會秘書長崔東樹在接受北京商報記者采訪時表示, 財政部發布的這一《通知》有利于國內節能減排事業的發展, 無論對行業還是對市場都是一個利好, 特別是對于小排量汽車和新能源汽車, 新政將有助于促進這兩類車型的銷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