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中國足協做出處罰決定, 江蘇外援29號帕萊塔辱罵裁判員, , 對帕萊塔停賽6場, 罰款人民幣4.2萬元。 而劉小龍故意跳起飛踹對手, 踹爆了遼寧外援古斯塔沃的頭部, 導致后者直接被救護車抬走, 僅僅吃到一張黃牌, 而賽后也僅僅被追加禁賽4場。
這兩個處罰是很明顯的雙重標準。 劉小龍這個動作不僅是致對手受傷, 甚至可能危及生命, 難道語言侮辱比生命受到威脅更嚴重嗎?劉小龍飛踹頭部, 當值裁判應該出示一千張紅牌, 足協應該終身禁賽。
一個完全廢人的動作, 只吃到4場禁賽, 而帕萊塔因為不滿被吹點球而口頭“冒犯”了當值主裁,
很簡單就可以區分6場和4場的區別, 就一句話——帕萊塔罵的是裁判, 劉小龍踹的是球員。 辱罵裁判是不對, 足協本賽季嚴打辱罵裁判問題, 但是也不至于比暴力飛踹還多禁賽2場。 賽場上得不到公平, 場下還要受到這樣的對待, 真的可以退出了, 這樣的中超真的沒意思。
足協不僅僅要維護裁判的威嚴, 更應該保護球員。 江蘇到底是誰得罪了足協, 經濟這么強應該給予支持才能進步, 這么壓制真的對中國足球來說都不是什么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