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瓦房店許屯的艾樂鄭偉母子(均系化名)在大連開發區做水果批發生意。 最近幾年生意不好做, 這娘倆手頭拮據, 急需資金周轉。 于是兩人產生了用假房產證來作為抵押借款的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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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 艾樂找人做了一本假房產證。 當年12月18日上午, 母子倆拿著假房產證找到朋友尹某, 向其借款。 鄭偉和尹某簽訂了一份借款合同, 而艾樂則作為擔保人, 約定借款期限一個月。 之后母子倆借了尹某2.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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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尹某就發現這本房產證是假證。 2017年1月23日, 警方將母子倆抓獲。 今年7月25日, 開發區法院一審此案。
近日法院一審判處兒子鄭偉有期徒刑九個月, 緩刑一年, 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 判處艾樂有期徒刑九個月, 緩刑一年, 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