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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薪五十万老公:每月给我1万生活费,我说这钱不够花,他大骂我败家!

我是一個家庭主婦, 一個地地道道的家庭主婦。 從大學畢業起, 我沒上過一天班。 我老公比我大10歲, 我在大學的時候就認識了他。 那時候他30歲, 我20歲。 我是學生會主席, 他是一家房地產公司負責人。

當時學校要給不回家的學生提供公寓宿舍, 他說他們公司可以贊助2個月, 還能給同學提供房產銷售的兼職機會。 那個時候的我天真單純, 那個時候的他事業有成, 就這樣他讓我做他女朋友, 大學畢業的時候, 他帶著房車和不菲的年薪娶了我, 他說我是上天給予他最好的禮物。

結婚10年, 我一直做家庭主婦,

把家照顧的很好, 我們有一雙兒女, 住在不錯的小區。 老公事業很好, 年過40自己就有幾家房產中介公司。 我們感情一開始還是不錯的。 但人是會變的。 隨著老公事業越來越好, 身邊的女人也多了。 老公地產公司出色的女銷售年輕漂亮, 能說會道。 我知道我遲早有一天被嫌棄。 結婚那會, 我也跟老公說:讓我去你家公司上班。 他卻說女銷售事情多, 私生活不太好, 他不想讓我沾惹那些習氣。 其實我知道, 那時候我年輕漂亮他只想占有我。 與其說保護, 不如說:他想要一個洋娃娃般的老婆。

我做了10年洋娃娃, 我今年剛滿30歲。 依舊好看, 身材保持的很好, 孩子也帶的很好。 與老公出去, 沒有被比下去, 他最終還是厭倦了我。 怎么開始厭倦我的。

我從做家庭主婦起, 老公每月給我1萬生活費。 現在我們2孩子, 還是給我1萬生活費。 我不是一個大手大腳的人, 但我覺得這錢不夠花了。 孩子開銷大, 我老公就開始罵我。 說我敗家!罵完以后又跟我道歉。 我第一次感到女人不會賺錢, 伸手跟男人要錢的那種無助和悲哀!

打那次以后, 我的生活費還是1萬1月, 只不過有時候老公會給我一些零花錢。 這些年做家庭主婦, 我沒多少積蓄。 因為有時候參加什么盛大舞會, 我老公是不會送我衣服的。 都得我自己倒貼。 與老公在一起10年, 我們名下房車都是老公婚前自己買的, 離婚, 這些東西不一定都是我的。

根據婚姻法:

結婚前買的房子, 只有一方出錢, 但房產證上寫的是兩個人的名字。

像這樣的情況, 鬧上法庭的話, 一般視為出資一方對未出資一方的贈與, 沒有欺詐、脅迫, 一般不能撤銷。 因為產權變更登記具有極強的公示效力, 要撤銷也需要由出資方舉證。 如果有證據證明你沒有出錢, 那么寫上你的名字也是白搭。

我與老公看起來是恩愛夫妻, 可是生活費這個事, 讓我長了心眼。 因為他開始嫌棄我了。 我才30歲, 他就嫌棄我老了。 如果我40歲, 他是不是改換人了。 于是我開始重新把我的專業, 以及我曾經的同學聯系起來, 求他們給我一份工作, 即使做銷售也比在家呆不賺錢強。 最終我去了我一個同學的公司做文案策劃。

老公聽說我上班了, 大怒!但我不再聽他那一套。 上班與經濟獨立, 是女人的自由。 我孩子現在我媽在照顧。

經歷了老公說我敗家這件事以后, 我努力自己賺1萬一月的月薪。 要知道家庭主婦的工資, 可不是一萬元那么簡單。 一個家庭主婦=保姆+阿姨+幼兒園老師+會計+++男人是不會在意女人對家庭付出的, 他以為那是女人應該做的。 所以有時候, 我寧愿自強自立, 都不相信嫁給男人會改變命運。

作者:海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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