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個家庭主婦, 一個地地道道的家庭主婦。 從大學畢業起, 我沒上過一天班。 我老公比我大10歲, 我在大學的時候就認識了他。 那時候他30歲, 我20歲。 我是學生會主席, 他是一家房地產公司負責人。
當時學校要給不回家的學生提供公寓宿舍, 他說他們公司可以贊助2個月, 還能給同學提供房產銷售的兼職機會。 那個時候的我天真單純, 那個時候的他事業有成, 就這樣他讓我做他女朋友, 大學畢業的時候, 他帶著房車和不菲的年薪娶了我, 他說我是上天給予他最好的禮物。
結婚10年, 我一直做家庭主婦,
我做了10年洋娃娃, 我今年剛滿30歲。 依舊好看, 身材保持的很好, 孩子也帶的很好。 與老公出去, 沒有被比下去, 他最終還是厭倦了我。 怎么開始厭倦我的。
打那次以后, 我的生活費還是1萬1月, 只不過有時候老公會給我一些零花錢。 這些年做家庭主婦, 我沒多少積蓄。 因為有時候參加什么盛大舞會, 我老公是不會送我衣服的。 都得我自己倒貼。 與老公在一起10年, 我們名下房車都是老公婚前自己買的, 離婚, 這些東西不一定都是我的。
根據婚姻法:
結婚前買的房子, 只有一方出錢, 但房產證上寫的是兩個人的名字。
我與老公看起來是恩愛夫妻, 可是生活費這個事, 讓我長了心眼。 因為他開始嫌棄我了。 我才30歲, 他就嫌棄我老了。 如果我40歲, 他是不是改換人了。 于是我開始重新把我的專業, 以及我曾經的同學聯系起來, 求他們給我一份工作, 即使做銷售也比在家呆不賺錢強。 最終我去了我一個同學的公司做文案策劃。
老公聽說我上班了, 大怒!但我不再聽他那一套。 上班與經濟獨立, 是女人的自由。 我孩子現在我媽在照顧。
作者:海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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