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國安客場2-2上海綠地申花, 的比賽爆發了多次有爭議的畫面, 賽后李運秋、韋世豪事件持續發酵, 成為球迷議論的焦點。 李運秋和韋世豪都有錯都該罰, 但犯錯程度不同, 處罰程度也就不同。
韋世豪被申花小將朱辰潔技術性犯規放倒, 爬起來后追著朱辰潔破口大罵。 爆粗口固然不對, 但是是因為被侵犯才罵人的, 如果沒這個犯規就不會有這些連鎖的反應了。 韋世豪的罵人肯定是不對的, 應該公開向對手道歉。
罵人但是這是一個人道德問題, 也沒有給對手身體完成傷害, 并未影響比賽, 對內處理和教育是對的,
李運秋在死球狀態下, 對巴坎布坐在地上進行惡劣人身攻擊, 多次推擊頭部。 事情發生后, 主裁判給李運秋和巴坎布分別出示了一張黃牌, 屬于各打五十大板的判罰。
推搡腳踢巴坎布, 可不是什么球員都做的出來的。 張稀哲一巴掌停賽12場, 李運秋推搡和腳踢該幾場, 足協不會心里沒數吧。
國安官微連夜發文批申花球員李運秋的行為違背體育道德, 并請求足協嚴肅處理李運秋事件。 巴坎布的冷靜和職業避免了事態的失控, 但李運秋的這種行為不該被縱容。 李運秋在球場上公然打人, 而且是在對方沒有還手的情況下連續出手, 行為極度的惡劣。
在足球場上, 不管是誰, 只要違紀均應嚴懲不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