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憐的2歲河南女童王鳳雅, 因患眼癌去世後, 這幾天刷了屏。
她的媽媽被不少捐款者和自媒體指責是“惡魔”, “詐捐15萬不救女兒的命, 拿去給兒子做兔唇修復手術”。 最後警方和籌款平臺開始介入調查。
調查結果卻大反轉:不存在所謂詐捐和重男輕女的問題, 兒子的修復手術是慈善基金救助的。
王鳳雅事故中的真相已經清楚了, 但是, 菜雞注意到, 在這起悲劇中, 有一個重要的細節, 每個人都可能犯同樣的錯誤, 卻被大家忽視了。
這個錯誤就是, 一開始王鳳雅媽媽在醫院給女孩看病時, 為了能報銷, 借用了她5歲表哥的新農合(農村的社保),
借用社保卡這種事, 好像挺常見的, 大家覺得跟借用交通卡一樣, 沒啥大不了。
好多人明明有錢看病買藥, 還要借社保卡, 是出於一種普遍心態, 有便宜不占王八蛋。
比如我媽, 就覺得這錢閑在卡裡浪費。 買啥藥, 都想著拿我社保卡去買。
但我每次都說, 藥我掏錢給你買, 但社保卡堅決不能借著用。
因為社保卡借出去, 風險就唰唰地來了——你的商業保險可能出大問題。
第一個問題是, 你買了商業醫療險, 結果生病了不給你理賠。
打個比方, 我心臟出了點問題, 住院治療。
我有醫療險, 也不怕花錢, 出院以後就去找保險公司理賠。
結果,
其實就是我媽拿著我的社保卡買的。 但是我拉著我媽去解釋, 保險公司會信嗎?結果很可能, 按合同拒絕理賠。
就為了讓我媽省幾百塊藥費, 結果自己多花了好幾萬。 你說虧不虧?
第二個問題是, 買健康險的時候, 可能會被拒保。
比如我現在收入增加了、結婚了, 以前單身的時候買的重疾險、醫療險, 保額有點不夠, 就去加買一份保險。
結果保險公司核保的時候, 發現我的社保卡買了好幾年治糖尿病的藥——也是我媽用我的社保卡買的。
心臟病、糖尿病、乙肝這類的慢性病, 只要得了, 去哪家保險公司, 基本都買不了健康險。
像乙肝這種還好一點,
糖尿病就比較麻煩了, 事先偷偷吃藥, 指標就能控制到正常, 不容易辨別。
但, 絕大多數情況下, 保險公司為了避免自己的風險, 寧願不賣給你, 也不想當冤大頭被騙。
到最後, 就是你自己最冤了。
這說的是買藥的影響, 涉及到那幾種慢性病, 被保險公司拒賠和拒保的可能性, 就是這麼大。
如果是家人、親戚什麼的, 拿著你的社保卡去看病, 那就一點商量餘地都沒有了。
在保險公司眼裡, 那就是你得的病。
比如王鳳雅的5歲表哥, 如果王鳳雅的事沒有被報導出來, 那麼這個小男孩在新農合上的癌症確診記錄, 會讓他被所有的保險公司拒保健康險。
很多人從來不重視社保, 覺得保障不高, 平時用不到, 就隨便對待。
有的人社保斷交, 也不當回事;有的人隨便借給別人。 最後出了問題, 後果只能自己咽下去。
社保這個東西, 就像我們呼吸的空氣, 平時你感覺不到它的存在, 但是一旦它出了問題, 就會嗆得你非常難受。
給別人省小錢, 自己吃大虧, 這種事情千萬不要做。 社保這張卡, 即便是親爹媽來借, 也要堅決地勸阻:藥我來買, 卡不能借!
如果你做過這種事, 該改改了;如果你碰到這類糾結, 掰不開面子拒絕, 就把我這篇文章轉給TA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