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排協公布的各個單項獎, 原本應該拿三大獎的李盈瑩最終只拿到了最有價值球員獎, 引來了外界認為頒獎不公平的議論。 為何李盈瑩無緣另外兩個獎項?
根據排協的通知, 上賽季女排聯賽最有價值球員給了李盈瑩, 最佳扣球給了李靜, 最佳發球給了張常寧。 但事實上在上賽季單項排行榜中, 扣球榜和發球榜, 李盈瑩都排在了第一位。
如果按照排名, 李盈瑩也該拿最佳扣球和最佳發球兩個獎項。 但是, 排協給了李靜和張常寧。 之所以這么做, 通知中的一句話, 給出了答案。 排協表示, 是根據聯賽《運行手冊》的有關規定,
細讀聯賽《運行手冊》第14條, 評選條件分三小條, (一)熱愛排球事業, 具有較高的政治思想素質, 遵紀守法, 注重精神文明建設。 (二)排球超級聯賽期間, 遵守中國排協及排球超級聯賽的各項規定和制度, 無違紀行為。 (三)在全部臨場技術統計排名中累計排名第一者。 若出現與上述條款(1和2)評選條件相違背者, 取消評選資格, 由技術統計排名中累計排名第二者替補, 依次類推。
沒錯, 李盈瑩正是違反了前兩條才無緣了最佳發球和最佳扣球兩個獎項。 在上賽季聯賽客場跟浙江女排的對決中, 李盈瑩連發了條微博怒懟浙江女排球員。 這也掀起了軒然大波。
為此排協還特意發了一道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