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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易峰名誉维权案一审胜诉,被告者必须公开致歉并赔偿!杜绝一切恶意造谣

今日, 北京星權律師事務所發布案件播報, 宣布@李易峰 訴王*閃名譽維權案一審勝訴, 被告因為配文轉發含有侮辱、誹謗言論的直播視頻片段, 被判構成對李易峰名譽權的侵犯, 必須連續三日在涉案微博置頂發表致歉聲明向李易峰公開致歉, 并且賠償李易峰各項損失共計15000元。

?被告王*閃因為配文轉發含有侮辱、誹謗言論的直播視頻片段, 被判構成對李易峰名譽權的侵犯, 必須連續三日在涉案微博置頂發表致歉聲明向李易峰公開致歉, 并賠償李易峰的經濟損失、精神損害等撫慰金及相關訴訟費用。

由星權律所代理的李易峰其他名譽維權案件亦在依法審理過程中。

對此還有媒體向李易峰團隊的趙女士求證, 她透露對于法院判定李易峰勝訴的結果, 團隊還是很開心的:“那些謠言本來不是事實, 這下終于還了李易峰一個清白”, 但是因為被告沒有完全執行判決結果, 因此李易峰團隊才一直沒有通過社交平臺公開訴訟結果。

在前幾年楊冪和李易峰兩人的緋聞開始在互聯網上大規模發酵, 對此楊冪所屬嘉行以及李易峰工作室多次澄清、聲明, 并表示將進行法律維權, 盡管每次維權繁瑣、成本較高、戰線漫長, 但是李易峰團隊表示, 只要是對于李易峰的名譽造成實際損害的團隊都會不計成本去維權。

現在互聯網造謠成本很低, 就有很多人都沒有認識到轉發一條謠言, 是需要承擔什么樣的后果, 因此很多人的態度總是無所謂。 但是在沒有事實依據的情況下傳播, 不僅對藝人的名譽不負責任, 還對于社會輿論也有不好的影響。 造謠者傳謠言綜總是想打擦邊球, 但是法律絕不姑息這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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