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女子為何都是13歲就出嫁, 都還沒發育成熟, 原因令人不解!
我們都知道法定的結婚年齡男的必須要到22歲, 女的最早也要到20歲, 可是為什么在古代的時候, 女的不過才十三四歲就要結婚, 男的在二十多歲的時候有的都已經三妻四妾了, 為什么在古代他們都還沒發育完整的時候就已經開始早婚早孕了。
早婚其實在古代很普遍, 而且不是專屬于某一個朝代, 而是從古至今的各朝各代都存在著早婚早孕的現象, 還有指腹為婚, 童養媳, 在孩子剛出生的時候就許諾要結為姻親這樣的事情也很多。
其實在古代有的朝代還特別鼓勵倡導早婚早孕, 甚至還頒發一些政令強行讓女人出嫁, 漢朝的時候有個統治者規定女的到了十五歲就不能留在家里了必須嫁人, 不然就要多收五倍的稅, 這個規定讓當時的漢朝人口暴增, 但是后來慢慢的就有人提出了反駁的聲音,
既然大家都知道早婚早孕這種現象是一種危害, 那么古代人為什么還提倡早婚早孕, 甚至有的朝代還強行逼迫女子嫁人生小孩呢, 這都是因為古代的生產力十分低下, 古代的時候沒有統一, 和平是十分短暫的, 國家和國家之間隔三差五的就要打仗, 一打仗就要死人, 男的壯丁都被強行充軍了, 剩下老頭和婦孺在家, 甚至有的戰爭過后還會有士兵屠城, 死的人數不計可數, 所以當皇帝的人為了暴增國家人口只能讓女的一旦有了生養能力就讓她們結婚, 讓她們去生孩子來造成人口的增加。
而造成這些的原因都是因為古代的時候女人的社會地位十分低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