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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长生涉嫌生产销售劣药罪 董事长等18名嫌疑人被批捕

證券時報記者 李映泉

7月29日下午, “長春新區公安”在微信公眾平臺發布消息, 7月29日,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79條規定, 長春新區公安分局以涉嫌生產、銷售劣藥罪, 對ST長生(002680)董事長高某芳等18名犯罪嫌疑人向檢察機關提請批準逮捕。

此前7月23日15時, 長春新區公安分局依據吉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書》, 對長春長生(ST長生子公司)生產凍干人用狂犬病疫苗涉嫌違法犯罪案件迅速立案調查, 將主要涉案人員公司董事長高某芳和4名公司高管帶至公安機關依法審查。

同日, 國務院調查組趕赴吉林,

開展對長春長生違法違規生產狂犬病疫苗案件調查工作。 7月23日以來, 經長春市公安機關開展偵辦工作。

據新華社報道, 該企業(長春長生)的相關文件已被查封;調查組詢問相關人員的書證34份, 取證材料1138頁, 利用查獲的計算機還原了實際生產記錄和偽造的生產記錄。 公安機關已追回犯罪嫌疑人丟棄并意圖損毀的60塊電腦硬盤。

按照有關規定, 疫苗生產應當按批準的工藝流程在一個連續的生產過程內進行。 但該企業為降低成本、提高狂犬病疫苗生產成功率, 違反批準的生產工藝組織生產, 包括使用不同批次原液勾兌進行產品分裝, 對原液勾兌后進行二次濃縮和純化處理, 個別批次產品使用超過規定有效期的原液生產成品制劑,

虛假標注制劑產品生產日期, 生產結束后的小鼠攻毒試驗改為在原液生產階段進行。

為掩蓋上述違法違規行為, 該企業有系統地編造生產、檢驗記錄, 開具填寫虛假日期的小鼠購買發票, 以應付監管部門檢查。

ST長生疫苗案件目前仍在持續發酵中, 除了多位高管人員被捕, 公司及全資子公司長春長生主要銀行賬戶和募集資金賬戶近日均被凍結。 公司表示, 上述賬戶的凍結對公司日常經營管理活動將產生重大影響。

7月28日晚間, 證監會發布了關于修改《關于改革完善并嚴格實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見》的決定, 對2014年《關于改革完善并嚴格實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見》進行修改。

其中重點明確了上市公司構成欺詐發行、重大信息披露違法或者其他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態安全、生產安全和公眾健康安全等領域的重大違法行為的, 證券交易所應當嚴格依法作出暫停、終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的決定的基本制度要求。

市場普遍認為, 證監會此次修改2014年上市公司退市制度若干意見, 給正處在風口浪尖上的ST長生拉響了退市警報。 自疫苗事件發生以來, ST長生已經連續吞下9個跌停, 累計跌幅超過56%。

在假疫苗事件發生后, 不少基金下調了ST長生的估值。 隨著證監會修改2014年上市公司退市制度若干意見, 不排除未來還會有基金繼續下調公司估值。

(李映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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