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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6背诵,是为了拥有“携带于心”的方便性

背誦,是為了擁有“攜帶於心”的方便性

如何區別“死記”和“背誦”在學習中的意義?

Bubu老師

父母不要對一件事情採用極端、單一的看法,我觀察孩子們並不討厭背誦,但如果經常聽大人說:“背書有什麼用?他們的確會因此對所有需要記憶的功夫都產生反感。 如果為了擁有攜帶於心的方便性和對於文本的所有權,那麼“背誦”即使經過一些辛苦,也很有意義吧!

洪蘭老師

基礎的知識要記在腦海裡,因為這樣提取最快,既可觸類旁通、舉一反三,衍生出新的知識,也能用來驗證網路上各種新知的真偽。 背誦不等於死記,兩者的差別在於有沒有理解,先瞭解這項知識的基本脈絡與架構,邏輯和條理一分明,意義就出現,也就容易記憶了。

請問洪蘭老師

學習中的背誦工夫,經常被淺釋或曲解

黃春明先生曾經為洪蘭老師的書《理尚往來》寫了一篇《舉例與比喻》的推薦序,其中一段提到老師行文說理的特色是,幾乎篇篇都有舉例與比喻來印證文章中的道理和看法,並說這些例子一方面是從生活中信手拈來,另一方面則是從習慣閱讀的書海中撈出。 我多次聆聽老師演講,並有幾次與老師同台對談,深切感受到黃春明先生用“信手”與打撈”來描述老師是如何地生動。 如果不是博于學、強於記,如何能引證立就,這不只說明您腦中知識藏量之豐,也可以推想老師在求學階段一定用功甚勤。

但因為您經常在演講中特別強調“死記沒有用”,所以家長開始對於“要不要記”“背書到底有沒有用”產生更多懷疑。 每在演講中說到“死記”,您總會以無法想像的速度,念出一段童年或求學期間熟記的年表資料或古文,然後告訴大家:“背這些要做什麼呢?”於是,有些家長沒有深思或連結您的前後話語,就只簡單地截取其中的一句或一義,片面做下結論說:“背書是沒有用的。 ”而這種反對背誦的主張,卻與學校教師的某些要求彼此衝突。

更不好的是,許多家長因此相信,所有的學習都可以“輕鬆愉快”就“牢記在心”。 父母因為擔心孩子受苦與枉費心力,開始尋找各種快捷方式,提供學習方法與教材的市場更大加利用天下父母疼愛子女的心情,不斷推出更誘人的輕鬆學習之道,這些狀況開始交錯產生了對孩子非常不利的影響。

我們在學習任何知識的時候,有些東西自然就能夠輕鬆記下,但也有很多是雖然很歡喜、有心得,也無法一次就存於記憶,必須反復再刻意留存,這樣算是“死記”嗎?這種功夫不值得下嗎?洪蘭老師曾在十年前翻譯《記憶的秘密》( Committed to Memory)這本書,相信您定能幫助大家走出有關記憶的迷思,並說明“背誦”與“死記”的區別及“背誦”和“學習”之間的關係。

孩子並不討厭背誦,但需要適當的引導與練習

成人的主張對孩子有很大的影響,所以我建議父母不要對一件事情釆用極端、單一的看法。

我觀察孩子並不討厭背誦,但如果常聽大人說:“背書有什麼用?”他們的確會因此而對所有需要記憶的功夫都產生反感。

今年四月,我教孩子們做潤餅,除了跟他們解釋“清明”與“寒食”的不同之外,也介紹了幾首詩。 孩子們一聽說做潤餅還要讀詩,有幾個立刻就癱在桌上,很苦惱地問:“要不要背?”更有幾個開始嘀咕說我最討厭背書了!”等我宣佈沒有“規定”要背,但喜歡的人可以把它記下來,孩子們都開心了。

我對這些反應總有些擔心,因為很明顯地看到孩子對學習的想法還是停留在負擔的層面,他們的關心只是:一份功課要寫多少次、一首詩要不要背起來、測驗卷要寫幾張?

那天,我先跟孩子們講重耳與介子推的故事,介紹潤餅的由來之後,再為他們講解要讀的詩。

我試了一個新的方法,不讓他們先看詩文,而要他們拿起紙筆,我每講完一句的意思之後,請他們以自己的瞭解把那一句的用字寫出來。 除了知道讀音,還得瞭解意思,才能填出正確的字,比如說“盡丹心”可能寫成“進丹心”,這就逼他們得要真正動腦筋,不懂的要提問。

這個練習很有用,因為故事很鮮明,詩句也沒有用典,對五、六年級的孩子來說,已有的文字能力都足以應付其中所需要的推敲。 等孩子們吸收了講解,經由提問填出詩文後,我再帶他們完整地朗誦兩次,我發現幾乎所有的孩子都在不知不覺中已經會背這首詩了。 他們也覺得很高興,不是頭腦放空地以高聲朗讀來背詩——

割肉奉君盡丹心,但願主公常清明。

柳下做鬼終不見,強以伴君作諫臣。

倘若主公心有我,憶我之時常自省。

臣在九泉心無愧,勤政清明複清明。

我曾聽到有人把“背誦”解釋成“攜帶於心”與“對文本的所有權”,覺得很迷人。以下這段文字,是我在幾年前讀書時記下的筆記:

十五世紀期間,雖然的確有學者是在自己的私人房間工作,但財力較差的讀者卻受到鼓勵,可以去學校和清真寺的圖書館。這些地方的書籍是用來給那些買不起的人看的;他們可以在此抄寫下想要的作品,供自己使用,不管是背熟內文或者閒暇時學習。十三世紀的學者賈馬雖然建議學生有能力時最好就買書,但卻認為最重要的是這些書要“攜帶於心”,而不是只擺在架上保存就好。

根據賈馬的說法,記憶近似建築藝術,因為借由不斷練習,讀者得以按自我品味建立私人豪宅,裝潢以各種珍寶,深刻又篤定地宣告自己對所選文本的擁有權。如果為了擁有對於文本的所有權與攜帶於心的方便性,那麼“背誦”即使經過一些辛苦,也很有意義吧!想請問洪蘭老師,父母如果淺釋或曲解了“背誦”的意義,對於孩子的學習會有什麼樣的影響?

給Bubu的回應

基礎的知識要記進大腦中,衍生的學問再上網去查詢

背誦不等於死記,兩者的差別在於有沒有理解。許多常用的電話號碼會自動跳出,記起來毫不費力,其實這是因為常常使用會造成神經回路的連接,連得緊了,起個頭,就像提串粽子似的整個冒出來。記憶是獲取知識的基石,死記的東西若是常常使用,最後也會很流利,雖然仍不知其意義。

精通一門學問後,才能觸類旁通、舉一反三,所以基礎的東西要記在腦海裡,但它所衍生出來的學問則可以上網去查,凡是網路上查得到的就不必背,把時間空下來去學更有意義的東西。在沒有網路之前,幾乎所有東西都要記在腦海裡,所以教育很重視記憶;現在有了網路,人腦的資源應該釋放出來,去處理其他更重要的東西。

為什麼到了電腦世紀,學校還是要求孩子背誦呢?因為記進大腦中的知識提取最快,而且這些基本知識可用來驗證網路上那些新知的真偽,這也是為什麼資訊越發達,普通常識越重要。

把好的文章記在心裡,對寫作和人生都有幫助

背誦的好處大概在作文時最能感受到,想要引用成語、名人的話時,不必停下來找,寫文章可以一氣呵成。所以杜甫說:“讀書破萬卷,下筆如有神。”在我小時候,語文課並不教文法,我到現在對於抒情文、敘事文或是什麼句法、詞類,還是搞不清楚,但是我可以知道這篇文章好不好,值不值得把它背下來。因為我們小時候沒有電視電玩,唯一的消遣就是看小說,很多不喜歡小說的父母則會要求孩子背《古文觀止》,因為裡頭收錄的都是千錘百煉、經過時間汰選後才留下來的好文章。讀久了,潛移默化,就能逐漸瞭解作文起承轉合、前後呼應的道理。這種理解是內隱的知識,我說不出來好在哪裡,但是知道好壞的差別。

背一篇好文章其實沒有那麼痛苦,當我們很喜歡一篇文章時,我們會反復地讀它,會在心中吟誦,會自動把它背下來。把好的文章記在心裡,不僅對寫作文很有幫助,在人生碰到挫折時也是很好的指點,因為太陽底下沒有新鮮事,發生在你身上的事,不同時間、不同地點、不同名字,都發生過,你可以利用前人的智慧來解決手邊的問題。所以孔子說:“不知史,絕其智。”但是你若沒有把這些話放在心中,又要怎麼去利用它呢?

以邏輯性和意義做輔具,記憶會更容易

看到好的文章,我會想把它背下來,我不喜歡背的是沒有意義的年代或文告。以前歷史幾乎都是考填空題,填人名和年代,一開始實在很辛苦,後來發現只要多看野史或演義,人名的熟悉度增加了,事情發生的先後順序知道了,抓住一個“錨點”( anchoring point),就可以把很多事件串連起來,歷史就不會無聊,也不會張冠李戴,發生張飛打岳飛、關公戰秦瓊的錯誤了。

從實驗看來,記憶的本質就是一個熟悉度,熟悉東西的神經回路是大條的,臨界點是低的,它容易被激發,也容易在既有的基石上添加新的東西。所謂的相似性會引發聯想( Similarity breeds connection.),記憶會把相似的東西歸類在一起,當我們看到它們的相關事物時,就能觸類旁通衍生出新的知識。因此九九乘法表要背,二十六個字母要背,因為它是基石,叫基本功。

死背是不懂意思、沒有邏輯、沒有脈絡,大腦裡沒有現成的架構schema)可以去放置這項知識,只好一句一句背下來。這時的記憶歷程是痛苦的,因為它沒有輔具(理解所帶來的意義度),只能靠一而再、再而三地活化同一回路來強化記憶。我們經常忽略意義度的重要性,以前很多老師不先講解意思就叫學生背,常說“背熟了就懂了”。沒錯,背熟了總有一天意義會出來,但是在未懂之前的記憶過程卻是痛苦的。

任何一門學問,只要懂了,都不難記

二十世紀七十年代,認知心理學家做了許多記憶實驗來改進老師的教學方法,其中一個是先說明今天上課的主題和大綱,再講細節,這樣的效果最好。因為主題和大綱提供了一個放置細節資訊的架構,邏輯和條理一分明,意義度就出現、就容易記了。會教和不會教的老師最大的差別,就在於他能否把難懂內容的意義解釋給學生聽,用意義度來幫助記憶。

在美國念書時,我的第一個室友是念文學的,他教我英文基本構字的原則和字根,讓我即使看到生字也能大略猜出它的意思,這大大增加了我對閱讀英文小說的興趣,提升了我的英文程度。

很多人也覺得背法條很痛苦,我卻不覺得,因為我父親是法律系教授,他把每則法條背後的立法精神講給我聽,從推理去著手,法條有了意義,就不難記了。父親說,法條不需背,有六法全書可查,要背的是憲法,因為這個根本大法是母法,是所有衍生法的立法精神。

任何一門學問,只要懂了,都不難記。Bubu老師之前曾提到,梁實秋去美國留學後不再害怕數學,就是一個好的例子。梁實秋先生一再強調學習是紀律,因為剛開始時,打根基需要紀律,根基穩了,高樓大廈自然平地起,成果才會輝煌。

割肉奉君盡丹心,但願主公常清明。

柳下做鬼終不見,強以伴君作諫臣。

倘若主公心有我,憶我之時常自省。

臣在九泉心無愧,勤政清明複清明。

我曾聽到有人把“背誦”解釋成“攜帶於心”與“對文本的所有權”,覺得很迷人。以下這段文字,是我在幾年前讀書時記下的筆記:

十五世紀期間,雖然的確有學者是在自己的私人房間工作,但財力較差的讀者卻受到鼓勵,可以去學校和清真寺的圖書館。這些地方的書籍是用來給那些買不起的人看的;他們可以在此抄寫下想要的作品,供自己使用,不管是背熟內文或者閒暇時學習。十三世紀的學者賈馬雖然建議學生有能力時最好就買書,但卻認為最重要的是這些書要“攜帶於心”,而不是只擺在架上保存就好。

根據賈馬的說法,記憶近似建築藝術,因為借由不斷練習,讀者得以按自我品味建立私人豪宅,裝潢以各種珍寶,深刻又篤定地宣告自己對所選文本的擁有權。如果為了擁有對於文本的所有權與攜帶於心的方便性,那麼“背誦”即使經過一些辛苦,也很有意義吧!想請問洪蘭老師,父母如果淺釋或曲解了“背誦”的意義,對於孩子的學習會有什麼樣的影響?

給Bubu的回應

基礎的知識要記進大腦中,衍生的學問再上網去查詢

背誦不等於死記,兩者的差別在於有沒有理解。許多常用的電話號碼會自動跳出,記起來毫不費力,其實這是因為常常使用會造成神經回路的連接,連得緊了,起個頭,就像提串粽子似的整個冒出來。記憶是獲取知識的基石,死記的東西若是常常使用,最後也會很流利,雖然仍不知其意義。

精通一門學問後,才能觸類旁通、舉一反三,所以基礎的東西要記在腦海裡,但它所衍生出來的學問則可以上網去查,凡是網路上查得到的就不必背,把時間空下來去學更有意義的東西。在沒有網路之前,幾乎所有東西都要記在腦海裡,所以教育很重視記憶;現在有了網路,人腦的資源應該釋放出來,去處理其他更重要的東西。

為什麼到了電腦世紀,學校還是要求孩子背誦呢?因為記進大腦中的知識提取最快,而且這些基本知識可用來驗證網路上那些新知的真偽,這也是為什麼資訊越發達,普通常識越重要。

把好的文章記在心裡,對寫作和人生都有幫助

背誦的好處大概在作文時最能感受到,想要引用成語、名人的話時,不必停下來找,寫文章可以一氣呵成。所以杜甫說:“讀書破萬卷,下筆如有神。”在我小時候,語文課並不教文法,我到現在對於抒情文、敘事文或是什麼句法、詞類,還是搞不清楚,但是我可以知道這篇文章好不好,值不值得把它背下來。因為我們小時候沒有電視電玩,唯一的消遣就是看小說,很多不喜歡小說的父母則會要求孩子背《古文觀止》,因為裡頭收錄的都是千錘百煉、經過時間汰選後才留下來的好文章。讀久了,潛移默化,就能逐漸瞭解作文起承轉合、前後呼應的道理。這種理解是內隱的知識,我說不出來好在哪裡,但是知道好壞的差別。

背一篇好文章其實沒有那麼痛苦,當我們很喜歡一篇文章時,我們會反復地讀它,會在心中吟誦,會自動把它背下來。把好的文章記在心裡,不僅對寫作文很有幫助,在人生碰到挫折時也是很好的指點,因為太陽底下沒有新鮮事,發生在你身上的事,不同時間、不同地點、不同名字,都發生過,你可以利用前人的智慧來解決手邊的問題。所以孔子說:“不知史,絕其智。”但是你若沒有把這些話放在心中,又要怎麼去利用它呢?

以邏輯性和意義做輔具,記憶會更容易

看到好的文章,我會想把它背下來,我不喜歡背的是沒有意義的年代或文告。以前歷史幾乎都是考填空題,填人名和年代,一開始實在很辛苦,後來發現只要多看野史或演義,人名的熟悉度增加了,事情發生的先後順序知道了,抓住一個“錨點”( anchoring point),就可以把很多事件串連起來,歷史就不會無聊,也不會張冠李戴,發生張飛打岳飛、關公戰秦瓊的錯誤了。

從實驗看來,記憶的本質就是一個熟悉度,熟悉東西的神經回路是大條的,臨界點是低的,它容易被激發,也容易在既有的基石上添加新的東西。所謂的相似性會引發聯想( Similarity breeds connection.),記憶會把相似的東西歸類在一起,當我們看到它們的相關事物時,就能觸類旁通衍生出新的知識。因此九九乘法表要背,二十六個字母要背,因為它是基石,叫基本功。

死背是不懂意思、沒有邏輯、沒有脈絡,大腦裡沒有現成的架構schema)可以去放置這項知識,只好一句一句背下來。這時的記憶歷程是痛苦的,因為它沒有輔具(理解所帶來的意義度),只能靠一而再、再而三地活化同一回路來強化記憶。我們經常忽略意義度的重要性,以前很多老師不先講解意思就叫學生背,常說“背熟了就懂了”。沒錯,背熟了總有一天意義會出來,但是在未懂之前的記憶過程卻是痛苦的。

任何一門學問,只要懂了,都不難記

二十世紀七十年代,認知心理學家做了許多記憶實驗來改進老師的教學方法,其中一個是先說明今天上課的主題和大綱,再講細節,這樣的效果最好。因為主題和大綱提供了一個放置細節資訊的架構,邏輯和條理一分明,意義度就出現、就容易記了。會教和不會教的老師最大的差別,就在於他能否把難懂內容的意義解釋給學生聽,用意義度來幫助記憶。

在美國念書時,我的第一個室友是念文學的,他教我英文基本構字的原則和字根,讓我即使看到生字也能大略猜出它的意思,這大大增加了我對閱讀英文小說的興趣,提升了我的英文程度。

很多人也覺得背法條很痛苦,我卻不覺得,因為我父親是法律系教授,他把每則法條背後的立法精神講給我聽,從推理去著手,法條有了意義,就不難記了。父親說,法條不需背,有六法全書可查,要背的是憲法,因為這個根本大法是母法,是所有衍生法的立法精神。

任何一門學問,只要懂了,都不難記。Bubu老師之前曾提到,梁實秋去美國留學後不再害怕數學,就是一個好的例子。梁實秋先生一再強調學習是紀律,因為剛開始時,打根基需要紀律,根基穩了,高樓大廈自然平地起,成果才會輝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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