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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在确定“没有兴趣”之前,先帮助孩子“学会”

在確定“沒有興趣”之前,先幫助孩子“學會”

能不能做得好,是判斷有沒有興趣的唯一標準嗎?

Bubu老師

我們其實不能從孩子無法做好一件事,直接判斷他一定沒有興趣,因為很可能他只是沒有受到正確的教導,在確定“不愛”之前,要先改變方式説明他們“學會”。 但是,如果能做得很好,卻仍然不喜歡那件事情的孩子,我們就應該允許並幫助他們去尋找另一份真正的興趣。

洪蘭老師

很多父母誤以為興趣最重要,“有興趣就能學好",而接受孩子以“我沒興趣”當成不好好學習的藉口。 其實,興趣只是敲門磚,是個推手,光有興趣,不肯下苦功,同樣是一事無成。

而責任必須超越興趣,凡是該做的事,不論有無興趣都得做,因為它是責任。

請問洪蘭老師

“興趣”是快樂學習中的仙丹妙藥,還是不實夢想?

過去,一個孩子沒把事情做好時,家長通常會認為孩子是不夠認真;現在,父母面對同樣的情況,卻往往認定孩子是因為不感興趣而無法學成。 在我看來,這兩種態度都太獨斷,缺少教育者應有的關懷。 所以,我想跟洪蘭老師討論“興趣”這兩個字背後複雜的力量。

當父母對於“有興趣就能學得好”這句話深信不疑時,會從中推想出並不正確的看法:人做有興趣的事必能輕易上手,會很快顯現出成果,而且做的時候都很愉快(這剛好是快樂學習的不實夢想)。

因為有這樣的誤解,所以當孩子在學習上遇到困難而不願再努力時,父母就認為他對這項技術或知識缺乏真正的興趣。

在社會上,人們看到一個人把事情做得很好或做得很久的時候,經常也會說:“因為他很有興趣!”好像“興趣”可以神奇地化所有的辛苦為快樂,是學習中的一帖仙丹妙藥。 現在社會又因為交流多,親師之間探討的這些論點都聽在孩子耳裡,於是孩子也開始產生一種心態,只要做事稍遇困難,就想放棄。 我遇到過好幾個年紀還很小的孩子,就會學著大人的語氣為自己解釋:“我的興趣不在這一塊。 ”有一次,我又好氣又好笑,很想回問:“要不然說說你的興趣在哪一塊?”

洪蘭老師同意如此簡單地以興趣來作為學習應該放棄或繼續的標準嗎?在小朋友還在學習基礎知識、接受基本教育的階段,如果任憑他們以興趣為由來決定自己的學習態度,是否會造成常識不足的結果?

比如說,當我發現小學五六年級的孩子對基本的世界地理並沒有足夠的概念時,有些父母就會幫孩子解釋:“他比較喜歡科學的東西,比較不喜歡地理、歷史這些死記的東西。 ”要如何讓父母瞭解,中學前的基本科目,是無論有沒有興趣都應該具備的基本程度常識,跟大學選擇去念地理系或歷史系的意義有所不同?

自以為沒有興趣的學習,也可能透過引導而改變

我從小就很討厭吃煮成鹹味的豆子,一直到二十幾歲時,第一次在德州吃到墨西哥餅中的豆泥,才完全改變我對豆子的想法。

喜歡之於口味,應該類似于興趣之于事物,原本自以為沒有興趣的學習,如果遇到了適當的引導,還是會改變的,對嗎?對於必須具備卻缺乏興趣的能力,改變引導的方式是否應被教育者視為責任?我想請洪蘭老師看看梁實秋先生的一段文章,您也同意用紀律來思考某一個階段的學習嗎?

高中與大學一、二年級,是讀書求學的一個很重要階段。 現在所謂讀書,和從前所謂“讀聖賢書”意義不同,所讀之書範圍較廣,學有各門各科,書有各種各類。 但是語文、英語、數學,是基本學科,這三門不讀好,以後荊棘叢生,一無是處。 而這三門課,全無速成之方,必須按部就班,耐著性子苦熬。

讀書是一種紀律,談不到什麼興趣。

梁啟超先生是我所敬仰的一位學者,他的一篇《學問之趣味》廣受大眾歡迎,很多人讀書憑興趣,無形中受了此文的影響。 我也是他所影響到的我在清華讀書,竊自比附於“少小愛文辭”之列,對於數學不屑一顧,以為性情不近,自甘暴棄,勉強及格而已。 留學國外,學校當局強迫我補修立體幾何及三角二課,我這才知道發憤補修。 可巧我所遇到的數學老師,是真正循循善誘的一個人,他講解一條定律一項原理,不厭其詳,遠譬近喻地要學生徹底理解而後已。 因此我在這兩門課中居然培養出興趣,得到優異的成績,蒙准免予參加期終考試。 我舉這一個例,為的說明一件事,吾人讀書上課,無所謂性情近與不近,無所謂有無興趣。 讀書上課就是紀律,越是自己不喜歡的學科,越要加倍鞭策自己努力鑽研。克制自己欲望的這一套功夫,要從小時候開始鍛煉。讀書求學,自有一條正路可循,由不得自己任性。梁啟超先生所宣導趣味之說,是對有志研究學問的人士說教,不是對讀書求學的青年致辭。

真正沒有興趣的事,做得再好也不想繼續

大家經常為興趣重不重要而辯論,我想請問洪蘭老師,以下的看法是否正確:我們其實不能從一個人無法做好一件事來直接判斷他一定沒有興趣,因為很可能這個人只是沒有受到正確的教導。所以,在確定“不愛”之前,要先改變方式説明他們“學會”。但是,如果能把事情做得很好,卻仍然不喜歡那件事情的孩子,我們就應該允許並幫助他們去尋找另一份真正的興趣。

記得我們一起到馬來西亞時,我曾請教老師一個問題。當時有位朋友的女兒想要從餐飲科轉到育保科,但學校老師不肯,因為老師覺得她已經很愛翹課,在育保科會無法畢業,而她餐飲的基本功很好,應該留在餐飲科輕鬆畢業,為什麼要轉科冒不能畢業之險。

我很反對學校老師這種看法,因為這個孩子曾在我的餐廳打工過整年,我是第一次看到一個孩子能把一件事做得那麼好,卻那麼不高興的。我因此而認為她雖然在廚事上很有天分,對餐飲業卻缺乏真正的興趣。所以,她並非是拿著興趣當藉口準備逃跑,父母與老師應該幫助她尋找出真正的興趣。也許,她去了育保科,因為有興趣就不再翹課了。記得當時您也贊同我的想法,並以自己為例告訴我,您在台大法律系雖然讀得很好,即使拿了書卷獎卻沒想要走入法律界,出國留學後,還是重新找了方向。

很有興趣的事,也不是就能輕易完成

接續您以自己的例子印證沒有興趣的事,做得再好也不想繼續”,我想再跟洪蘭老師討論“很有興趣的事,也不是就能輕易完成”這個觀念。

記得您在另一場演講中又曾說到,到美國開始進入新的領域學習非常辛苦,但因為人去做有興趣的事,就會不以為苦,所以當時雖然有經濟與學習的雙重壓力,身心卻感到充實快樂。那麼,我們可以說,興趣代表的並非是學習天分,而是一種學習驅動力,或幫助克服困難的耐力嗎?

有位讀者曾經問我,她的孩子從高中休學,不肯去讀書了,因為他說自己對表演魔術有興趣。我問這位媽媽,那這個孩子現在為他的興趣做了什麼努力,是否自己也在進修魔術,媽媽說沒有,他只參加過一次比賽,平常什麼也沒有做。在這種情狀下,我們應該如何指引一條路,讓孩子看清興趣並非是逃避眼前生活的藉口?如果我們看到孩子對於自己表示有興趣的事做得實在不好,應該如何給予輔導?

給Bubu的回應

我沒興趣”不該成為“不好好學習”的藉口

現在,“興趣”被學生拿來作為“不想學習”藉口的程度,就好像法國大革命時的“自由”一樣,“多少人假汝之名”逃避功課和現實。很多父母誤以為興趣最重要,“有興趣就能學好”,而接受孩子以“我沒興趣”當成不好好學習的理由。其實興趣只是敲門磚,是個推手,興趣再高還是需要努力,才能成大師;光有興趣,不肯下苦功,同樣是事無成。

在新加坡開米其林餐廳的江振誠,他對餐飲有興趣,但也曾在法國米其林大廚的餐廳裡無工資地削了兩年的馬鈴薯,他是吃得苦中苦,方為人上人的好例子。相反地,有些人因為家境貧困,不得不做某個沒有興趣的工作,但是做久了,在工作中找到價值,有成就感了,興趣也就出來了。一九六九年,紐約市有個下水道工人退休,市長、州長都來為他開惜別會,記者問他:“下水道這麼臭,你怎麼能忍受三十年,而且甘之如飴?”他回答:“起初為了一家溫飽,我只好忍受。有一次,一台抽水機短路了,海水立刻湧進,我才發現原來自己的工作關係著全紐約市民的安危,只要一台抽水機壞掉,紐約市的電路、地鐵都會停擺,因此我每天必須盡責地巡邏。久而久之,我不再覺得它臭,我看到的是自己工作的重要性,於是就這樣過了三十四個寒暑。”市長則說:“他是顆小螺絲釘,但因為這顆盡責的螺絲釘,我們才能安心生活,我今天代表全紐約人民來向他致敬。”

這件事發生在我剛去美國念書的時候,讓我印象深刻,因為我從中看見了美國富強的原因,更想到人生不可能樣樣遂心,拿到不好的牌卻打到滿貫的人,更值得敬佩。小時候家裡養雞,我被分配到喂雞的職務,我不喜歡,因為雞糞很臭,但不能不做,這是責任。喂久了之後,每天只要我一走近,雞就全部圍過來,遠處的雞甚至會飛奔過來,那種被需要的感覺讓我即使生病發燒都會起床去喂雞。所以,興趣有天生也有後天培養,它們都帶來成就感,只是前者做起來容易一點罷了。

興趣在學習中固然重要,但成就感更是關鍵

哈佛大學做過一個實驗,研究者找了對樂高有興趣的大學生來組合樂高,第一次組合給兩塊錢美金作為酬勞,第二次比第一次的報酬少十一分,只有一塊八毛九分,第三次比第二次再少十一分,學生可以直做到不想做為止,不限時間、沒有金錢上限。兩組的待遇一模一樣,但是第一組做完後,實驗者會在桌子底下偷偷把它拆掉,裝回盒子裡;第二組則是讓受試者看到實驗者當面把他剛組合好的樂高拆掉,再裝回盒子裡。結果第一組的學生可以做十幾次,減到最後幾乎都沒有報酬了還在做;而第二組的學生看到組好的成品被拆掉,覺得前功盡棄、沒有成就感,做一做就不想做了。他們原本都是喜歡樂高的學生,可是一旦覺得自己在做白工,沒有成就感就會使興趣消失。所以,興趣固然重要,成就感更為重要。

在我初識字時,每次上街,父親都會叫我看廣告招牌念念,念對時他很高興,會對我微笑,這種非物質的鼓勵要比給錢給獎品的效力更大,讓我和妹妹拼命去認識新字來取悅大人。每年元宵,父親還會帶我們去猜燈謎,他說好的燈謎對學習很有幫助。燈謎就像是腦筋急轉彎(當時還沒有這個名詞,但這個形容很貼切),例如有個謎面是“車禍”,打成語一句,謎底是“乘人之危”,這時的“乘”不再是動詞而變成形容詞,是乘車之人的危險了。父親特別喜歡這樣的謎語,讓我們練習跳出原有的框框,使思考活躍。每年猜到燈謎拿回的文具獎品都會令我高興很久,不是為了獲得一枝鉛筆,而是因為我看見了學習的效果,能夠學以致用,就會產生再學更多的動機。

現在回想起來,要能猜得出謎語,腦海中必須有很多現成的成語及《論語》《孟子》中的句子,而且要能從另一個角度去解釋謎面,這時答案就出來了。因此我一直認為,要瞭解一個人的語文程度如何,不是去考他生字認得多少,而是給他看謎面,看他挑哪個謎底,如果謎底緊扣謎面,這個人的語文程度就是好的。

興趣是建立在基本知識上,要先打好基本功

興趣是建立在基本知識上,什麼都不知道,如何談興趣?其實,興趣是培養出來的—一看人家在做,自己試一試,一試,成果不錯,看到別人做得滿頭大汗,自己做起來卻輕鬆如意,於是願意再做一次,一直受到正回饋的鼓勵,最後就成為興趣了。所以,凡是做自己有興趣的事時,每個人都是眉開眼笑的,沒有愁眉苦臉的,那是源自於成就感。

孩子還小,不知道自己的興趣在哪裡,但基本的知識一定要先有,所以在小學時期,老師和家長的督促和要求都比較多,因為這是打基本功,根基不好,將來無法承擔大樓的重量。在打基本功的時候,不能以他比較喜歡科學的東西,比較不喜歡地理、歷史這些死記的東西”為理由,而忽略歷史、地理知識的重要性,這部分其實是一個人的人文素養將來與別人交談,不知道人家在談什麼,自己插不上嘴時,會很尷尬,也對孩子的前途有影響。

曾經在一個非常正式的場合,有位外國來賓對中國皇帝沒有侵略性、佔有欲感到很好奇,他問:“西班牙國王出錢讓哥倫布去發現新大陸,建立殖民地來掠財,中國皇帝派鄭和下西洋去宣揚國威,卻只送禮,不建立殖民地,連建艦出航的本錢都沒有從殖民地身上撈回來,為什麼?”我們之中有一位大學校長竟不知道鄭和是哪個朝代的人,以為是十九世紀,引起那個外國人側目。我很驚訝,連外國人都知道鄭和的事蹟,怎麼我們自己的人反而不知道他生在哪個朝代呢?後來我才知道,這位校長是念理工的,很可能他小時候父母就是說“他比較喜歡科學的東西,比較不喜歡地理、歷史這些死記的東西”,結果四十年後就鬧笑話了。

其實,越是在上位的人,各方面的修養越好,在各種場合也越是談什麼都頭頭是道。有一次斯坦福大學的校長來台訪問,我有幸跟他同桌吃飯,座中陪客都是各個領域的專家,只見他從莎士比亞談到基因改造,左文藝、右科學,左右開弓,應付得非常好,最後得到我們所有人的尊敬,都認為他不愧是一流大學的校長。孩子若有這樣的功力,事業定會更上一層樓。

當孩子進了大學,智慧已開、見識已多,在選擇將來就業的科系時,興趣才是主要的決策因素。小學、中學是通識教育,不是專業教育,不可用興趣作為理由而不學習。但若是老師教得不好,引不起孩子的興趣,父母可以幫忙。其實歷史應該是個很有趣的科目,它告訴我們自己從何而來,要怎麼做才不會“無忝爾所生”。我記得小時候看《東周列國志》《隋唐演義》……裡面都是故事,好看得不得了,書中的人名、地名,還沒背就已經深入記憶,看完了,歷史也讀好了。父母可以鼓勵孩子多看課外書,補充課本的不足。

責任應該超越興趣,讀書也是一種紀律

興趣不能拿來當藉口的另一原因是:責任超越興趣,凡是該做的事,不論有無興趣都得做,因為它是責任。我父親常說:“先把該做的事做掉,你就有時間去做你喜歡做的事。”當你不抱怨地盡完責任時,你會發現,雖然你不喜歡這個工作,做完了也會帶給你成就感;有了成就感,再做同樣的事,你就不會覺得苦了。所以不抱怨、盡力去做,是成功的要點。有道是:“任難任之事,要有力而無氣;處難處之人,要有知而無言。”我家這則傳家格言還真有些道理。

至於現在學生缺乏閱讀的興趣,可能是在啟蒙時沒有做好。曾經有個偏鄉小學的校長想要推廣閱讀,來信要我買世界文學名著《老人與海》給他的學生看,文學名著很好,但不適合啟蒙,它會破壞學生閱讀的胃口。因為“說話是本能,閱讀是習慣”,既然是習慣,就得先投其所好,喜歡上了才會再去讀,要用漸進法,一點一點地引誘學生走進閱讀的門來。

在美國一、二年級時,老師不會規定學生讀什麼書,三年級以後開始開書單,全方位地打各種知識基礎,這時學生即使不喜歡這本書也得讀,因為它是教育的一部分。所以梁實秋先生說:“讀書是一種紀律,談不到什麼興趣。”但是讀久了、讀通了,興趣也就來了,因為讀通了就有了成就感,這種成就感在大腦中的作用跟嗎啡差不多[實驗發現,當千辛萬苦完成一件事,例如百岳攻頂時,大腦會分泌腦內啡( endorphin),這是大腦自己產生的嗎啡,會讓人快樂無比]。

不過,梁實秋先生認為越是自己不喜歡的學科,越是要加倍鞭策自己去努力鑽研,這一點我不太贊成。因為臺灣有體罰,考不好會被打、被羞辱,對孩子的身心是很大負擔,加上恐懼會阻擾學習,感覺緊張時,身體從副交感神經系統轉到交感神經系統,瞳孔會放大、手心出冷汗、心跳加快、膀胱失禁。我們都有小時候被叫到黑板前做算術的經驗,這時訊息進不去大腦,有看沒有懂,有聽沒有見。我倒是認為,先從孩子的強項著手,等他自信心恢復後,長處自然會把短處帶上來。

我個人很贊成梁實秋先生所說的“讀書是紀律”。事實上,父母給孩子最好的禮物就是紀律。紀律是成功之本,生活有紀律,身體會健康;學習有紀律,效果會事半功倍;做事有紀律,事業會成功。所以他解釋梁啟超先生所宣導的興趣之說,是對有志研究學問的人士而言,不是對讀書求學青年的致辭,這一點我是同意的,興趣不可用來作為逃避責任之藉口。

興趣代表的並非學習天分,而是學習驅力

有一次我們去做田野調查,問一位鄉下老太太她的興趣是什麼開始她沒有聽懂,經過解釋後她說:¨那不就是早上眼睛一張開,迫不及待地跳下床,興高采烈去做的事情嗎?”這是我所聽過對興趣最貼切的定義。Bubu老師說得對,興趣代表的並非學習天分,而是學習驅動力,興趣可以幫助克服困難,使孩子有耐力面對挫折。因此,說自己對魔術有興趣,卻又沒有對此下功夫,那不是真正的興趣。真正的興趣會使個人不計困難 make it happen,把它做出來,而且在做的時候會全神貫注,不知東方之既白。

興趣和能力並非等號,例如我對拼布很有興趣,我也喜歡撕紙畫,但是這兩種我都做得不好,因為我缺少藝術天分。但是我不會做,並不妨礙我去看拼布或撕紙的展覽,也不妨礙我在家中自己做,只要不拿出去給別人看就是了。教導孩子最忌人云亦云,因為每個孩子不一樣,不可一味模仿別人的教育方法,但很多父母都會相信廣告的口號,而不去求甚解。

教養孩子最簡單的方法,就是從小把規矩訂好,超越規矩絕對不容許,在規矩之內則請讓他自由發展,不要管太多。有時真覺得父母擔心太多了,過度憂慮,孩子也會長不好。柳宗元在《種樹郭橐駝傳》中講得很清楚,樹種下去不可以一直挖起來看長根了沒有,這樣樹會死的;天天追問孩子進步了多少,他也會不喜歡學習的。

讀書上課就是紀律,越是自己不喜歡的學科,越要加倍鞭策自己努力鑽研。克制自己欲望的這一套功夫,要從小時候開始鍛煉。讀書求學,自有一條正路可循,由不得自己任性。梁啟超先生所宣導趣味之說,是對有志研究學問的人士說教,不是對讀書求學的青年致辭。

真正沒有興趣的事,做得再好也不想繼續

大家經常為興趣重不重要而辯論,我想請問洪蘭老師,以下的看法是否正確:我們其實不能從一個人無法做好一件事來直接判斷他一定沒有興趣,因為很可能這個人只是沒有受到正確的教導。所以,在確定“不愛”之前,要先改變方式説明他們“學會”。但是,如果能把事情做得很好,卻仍然不喜歡那件事情的孩子,我們就應該允許並幫助他們去尋找另一份真正的興趣。

記得我們一起到馬來西亞時,我曾請教老師一個問題。當時有位朋友的女兒想要從餐飲科轉到育保科,但學校老師不肯,因為老師覺得她已經很愛翹課,在育保科會無法畢業,而她餐飲的基本功很好,應該留在餐飲科輕鬆畢業,為什麼要轉科冒不能畢業之險。

我很反對學校老師這種看法,因為這個孩子曾在我的餐廳打工過整年,我是第一次看到一個孩子能把一件事做得那麼好,卻那麼不高興的。我因此而認為她雖然在廚事上很有天分,對餐飲業卻缺乏真正的興趣。所以,她並非是拿著興趣當藉口準備逃跑,父母與老師應該幫助她尋找出真正的興趣。也許,她去了育保科,因為有興趣就不再翹課了。記得當時您也贊同我的想法,並以自己為例告訴我,您在台大法律系雖然讀得很好,即使拿了書卷獎卻沒想要走入法律界,出國留學後,還是重新找了方向。

很有興趣的事,也不是就能輕易完成

接續您以自己的例子印證沒有興趣的事,做得再好也不想繼續”,我想再跟洪蘭老師討論“很有興趣的事,也不是就能輕易完成”這個觀念。

記得您在另一場演講中又曾說到,到美國開始進入新的領域學習非常辛苦,但因為人去做有興趣的事,就會不以為苦,所以當時雖然有經濟與學習的雙重壓力,身心卻感到充實快樂。那麼,我們可以說,興趣代表的並非是學習天分,而是一種學習驅動力,或幫助克服困難的耐力嗎?

有位讀者曾經問我,她的孩子從高中休學,不肯去讀書了,因為他說自己對表演魔術有興趣。我問這位媽媽,那這個孩子現在為他的興趣做了什麼努力,是否自己也在進修魔術,媽媽說沒有,他只參加過一次比賽,平常什麼也沒有做。在這種情狀下,我們應該如何指引一條路,讓孩子看清興趣並非是逃避眼前生活的藉口?如果我們看到孩子對於自己表示有興趣的事做得實在不好,應該如何給予輔導?

給Bubu的回應

我沒興趣”不該成為“不好好學習”的藉口

現在,“興趣”被學生拿來作為“不想學習”藉口的程度,就好像法國大革命時的“自由”一樣,“多少人假汝之名”逃避功課和現實。很多父母誤以為興趣最重要,“有興趣就能學好”,而接受孩子以“我沒興趣”當成不好好學習的理由。其實興趣只是敲門磚,是個推手,興趣再高還是需要努力,才能成大師;光有興趣,不肯下苦功,同樣是事無成。

在新加坡開米其林餐廳的江振誠,他對餐飲有興趣,但也曾在法國米其林大廚的餐廳裡無工資地削了兩年的馬鈴薯,他是吃得苦中苦,方為人上人的好例子。相反地,有些人因為家境貧困,不得不做某個沒有興趣的工作,但是做久了,在工作中找到價值,有成就感了,興趣也就出來了。一九六九年,紐約市有個下水道工人退休,市長、州長都來為他開惜別會,記者問他:“下水道這麼臭,你怎麼能忍受三十年,而且甘之如飴?”他回答:“起初為了一家溫飽,我只好忍受。有一次,一台抽水機短路了,海水立刻湧進,我才發現原來自己的工作關係著全紐約市民的安危,只要一台抽水機壞掉,紐約市的電路、地鐵都會停擺,因此我每天必須盡責地巡邏。久而久之,我不再覺得它臭,我看到的是自己工作的重要性,於是就這樣過了三十四個寒暑。”市長則說:“他是顆小螺絲釘,但因為這顆盡責的螺絲釘,我們才能安心生活,我今天代表全紐約人民來向他致敬。”

這件事發生在我剛去美國念書的時候,讓我印象深刻,因為我從中看見了美國富強的原因,更想到人生不可能樣樣遂心,拿到不好的牌卻打到滿貫的人,更值得敬佩。小時候家裡養雞,我被分配到喂雞的職務,我不喜歡,因為雞糞很臭,但不能不做,這是責任。喂久了之後,每天只要我一走近,雞就全部圍過來,遠處的雞甚至會飛奔過來,那種被需要的感覺讓我即使生病發燒都會起床去喂雞。所以,興趣有天生也有後天培養,它們都帶來成就感,只是前者做起來容易一點罷了。

興趣在學習中固然重要,但成就感更是關鍵

哈佛大學做過一個實驗,研究者找了對樂高有興趣的大學生來組合樂高,第一次組合給兩塊錢美金作為酬勞,第二次比第一次的報酬少十一分,只有一塊八毛九分,第三次比第二次再少十一分,學生可以直做到不想做為止,不限時間、沒有金錢上限。兩組的待遇一模一樣,但是第一組做完後,實驗者會在桌子底下偷偷把它拆掉,裝回盒子裡;第二組則是讓受試者看到實驗者當面把他剛組合好的樂高拆掉,再裝回盒子裡。結果第一組的學生可以做十幾次,減到最後幾乎都沒有報酬了還在做;而第二組的學生看到組好的成品被拆掉,覺得前功盡棄、沒有成就感,做一做就不想做了。他們原本都是喜歡樂高的學生,可是一旦覺得自己在做白工,沒有成就感就會使興趣消失。所以,興趣固然重要,成就感更為重要。

在我初識字時,每次上街,父親都會叫我看廣告招牌念念,念對時他很高興,會對我微笑,這種非物質的鼓勵要比給錢給獎品的效力更大,讓我和妹妹拼命去認識新字來取悅大人。每年元宵,父親還會帶我們去猜燈謎,他說好的燈謎對學習很有幫助。燈謎就像是腦筋急轉彎(當時還沒有這個名詞,但這個形容很貼切),例如有個謎面是“車禍”,打成語一句,謎底是“乘人之危”,這時的“乘”不再是動詞而變成形容詞,是乘車之人的危險了。父親特別喜歡這樣的謎語,讓我們練習跳出原有的框框,使思考活躍。每年猜到燈謎拿回的文具獎品都會令我高興很久,不是為了獲得一枝鉛筆,而是因為我看見了學習的效果,能夠學以致用,就會產生再學更多的動機。

現在回想起來,要能猜得出謎語,腦海中必須有很多現成的成語及《論語》《孟子》中的句子,而且要能從另一個角度去解釋謎面,這時答案就出來了。因此我一直認為,要瞭解一個人的語文程度如何,不是去考他生字認得多少,而是給他看謎面,看他挑哪個謎底,如果謎底緊扣謎面,這個人的語文程度就是好的。

興趣是建立在基本知識上,要先打好基本功

興趣是建立在基本知識上,什麼都不知道,如何談興趣?其實,興趣是培養出來的—一看人家在做,自己試一試,一試,成果不錯,看到別人做得滿頭大汗,自己做起來卻輕鬆如意,於是願意再做一次,一直受到正回饋的鼓勵,最後就成為興趣了。所以,凡是做自己有興趣的事時,每個人都是眉開眼笑的,沒有愁眉苦臉的,那是源自於成就感。

孩子還小,不知道自己的興趣在哪裡,但基本的知識一定要先有,所以在小學時期,老師和家長的督促和要求都比較多,因為這是打基本功,根基不好,將來無法承擔大樓的重量。在打基本功的時候,不能以他比較喜歡科學的東西,比較不喜歡地理、歷史這些死記的東西”為理由,而忽略歷史、地理知識的重要性,這部分其實是一個人的人文素養將來與別人交談,不知道人家在談什麼,自己插不上嘴時,會很尷尬,也對孩子的前途有影響。

曾經在一個非常正式的場合,有位外國來賓對中國皇帝沒有侵略性、佔有欲感到很好奇,他問:“西班牙國王出錢讓哥倫布去發現新大陸,建立殖民地來掠財,中國皇帝派鄭和下西洋去宣揚國威,卻只送禮,不建立殖民地,連建艦出航的本錢都沒有從殖民地身上撈回來,為什麼?”我們之中有一位大學校長竟不知道鄭和是哪個朝代的人,以為是十九世紀,引起那個外國人側目。我很驚訝,連外國人都知道鄭和的事蹟,怎麼我們自己的人反而不知道他生在哪個朝代呢?後來我才知道,這位校長是念理工的,很可能他小時候父母就是說“他比較喜歡科學的東西,比較不喜歡地理、歷史這些死記的東西”,結果四十年後就鬧笑話了。

其實,越是在上位的人,各方面的修養越好,在各種場合也越是談什麼都頭頭是道。有一次斯坦福大學的校長來台訪問,我有幸跟他同桌吃飯,座中陪客都是各個領域的專家,只見他從莎士比亞談到基因改造,左文藝、右科學,左右開弓,應付得非常好,最後得到我們所有人的尊敬,都認為他不愧是一流大學的校長。孩子若有這樣的功力,事業定會更上一層樓。

當孩子進了大學,智慧已開、見識已多,在選擇將來就業的科系時,興趣才是主要的決策因素。小學、中學是通識教育,不是專業教育,不可用興趣作為理由而不學習。但若是老師教得不好,引不起孩子的興趣,父母可以幫忙。其實歷史應該是個很有趣的科目,它告訴我們自己從何而來,要怎麼做才不會“無忝爾所生”。我記得小時候看《東周列國志》《隋唐演義》……裡面都是故事,好看得不得了,書中的人名、地名,還沒背就已經深入記憶,看完了,歷史也讀好了。父母可以鼓勵孩子多看課外書,補充課本的不足。

責任應該超越興趣,讀書也是一種紀律

興趣不能拿來當藉口的另一原因是:責任超越興趣,凡是該做的事,不論有無興趣都得做,因為它是責任。我父親常說:“先把該做的事做掉,你就有時間去做你喜歡做的事。”當你不抱怨地盡完責任時,你會發現,雖然你不喜歡這個工作,做完了也會帶給你成就感;有了成就感,再做同樣的事,你就不會覺得苦了。所以不抱怨、盡力去做,是成功的要點。有道是:“任難任之事,要有力而無氣;處難處之人,要有知而無言。”我家這則傳家格言還真有些道理。

至於現在學生缺乏閱讀的興趣,可能是在啟蒙時沒有做好。曾經有個偏鄉小學的校長想要推廣閱讀,來信要我買世界文學名著《老人與海》給他的學生看,文學名著很好,但不適合啟蒙,它會破壞學生閱讀的胃口。因為“說話是本能,閱讀是習慣”,既然是習慣,就得先投其所好,喜歡上了才會再去讀,要用漸進法,一點一點地引誘學生走進閱讀的門來。

在美國一、二年級時,老師不會規定學生讀什麼書,三年級以後開始開書單,全方位地打各種知識基礎,這時學生即使不喜歡這本書也得讀,因為它是教育的一部分。所以梁實秋先生說:“讀書是一種紀律,談不到什麼興趣。”但是讀久了、讀通了,興趣也就來了,因為讀通了就有了成就感,這種成就感在大腦中的作用跟嗎啡差不多[實驗發現,當千辛萬苦完成一件事,例如百岳攻頂時,大腦會分泌腦內啡( endorphin),這是大腦自己產生的嗎啡,會讓人快樂無比]。

不過,梁實秋先生認為越是自己不喜歡的學科,越是要加倍鞭策自己去努力鑽研,這一點我不太贊成。因為臺灣有體罰,考不好會被打、被羞辱,對孩子的身心是很大負擔,加上恐懼會阻擾學習,感覺緊張時,身體從副交感神經系統轉到交感神經系統,瞳孔會放大、手心出冷汗、心跳加快、膀胱失禁。我們都有小時候被叫到黑板前做算術的經驗,這時訊息進不去大腦,有看沒有懂,有聽沒有見。我倒是認為,先從孩子的強項著手,等他自信心恢復後,長處自然會把短處帶上來。

我個人很贊成梁實秋先生所說的“讀書是紀律”。事實上,父母給孩子最好的禮物就是紀律。紀律是成功之本,生活有紀律,身體會健康;學習有紀律,效果會事半功倍;做事有紀律,事業會成功。所以他解釋梁啟超先生所宣導的興趣之說,是對有志研究學問的人士而言,不是對讀書求學青年的致辭,這一點我是同意的,興趣不可用來作為逃避責任之藉口。

興趣代表的並非學習天分,而是學習驅力

有一次我們去做田野調查,問一位鄉下老太太她的興趣是什麼開始她沒有聽懂,經過解釋後她說:¨那不就是早上眼睛一張開,迫不及待地跳下床,興高采烈去做的事情嗎?”這是我所聽過對興趣最貼切的定義。Bubu老師說得對,興趣代表的並非學習天分,而是學習驅動力,興趣可以幫助克服困難,使孩子有耐力面對挫折。因此,說自己對魔術有興趣,卻又沒有對此下功夫,那不是真正的興趣。真正的興趣會使個人不計困難 make it happen,把它做出來,而且在做的時候會全神貫注,不知東方之既白。

興趣和能力並非等號,例如我對拼布很有興趣,我也喜歡撕紙畫,但是這兩種我都做得不好,因為我缺少藝術天分。但是我不會做,並不妨礙我去看拼布或撕紙的展覽,也不妨礙我在家中自己做,只要不拿出去給別人看就是了。教導孩子最忌人云亦云,因為每個孩子不一樣,不可一味模仿別人的教育方法,但很多父母都會相信廣告的口號,而不去求甚解。

教養孩子最簡單的方法,就是從小把規矩訂好,超越規矩絕對不容許,在規矩之內則請讓他自由發展,不要管太多。有時真覺得父母擔心太多了,過度憂慮,孩子也會長不好。柳宗元在《種樹郭橐駝傳》中講得很清楚,樹種下去不可以一直挖起來看長根了沒有,這樣樹會死的;天天追問孩子進步了多少,他也會不喜歡學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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