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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不需用却还用的浪费,要有更妥善的分配

不需用卻還用的浪費,要有更妥善的分配

如何慎用教育資源,讓更多孩子一起受到照顧?

Bubu老師

當我們都理解家庭形態產生了變化,

也承認教育沒有獨善其身的可能,

好好照顧每一個孩子,就是共同的責任。

不要為自己的眼前利益而爭奪,比較有能力的家庭,

把可以不要使用的資源讓出來給真正需要的孩子,

教育的品質就會一起提升,所有父母才能安心快樂。

洪蘭老師

資源的分配應該從有需求的先照顧起,

而不是為了公平起見,每個人分一點。

公家資源非常有限,這時老師的公平性

就在於確保弱勢者也有辦法受教育,

文明社會的指標,是要使所有人都能站在相同的競爭點上,

而教育是脫離貧窮唯一的途徑,老師要給孩子這個機會。

請問洪蘭老師

父母想主動在家輔導孩子課業,卻被老師拒于門外?

我在幾年前認識一個小朋友,他今年上小學了,雖然很早就開始學習,但主要是以聽故事朗讀、父母親帶看繪本或對談為主,學齡前並沒有提前認字與書寫。

上小學一年級之後,雖然學校是以注音開始教學,但多數的孩子早已熟練,這時小朋友的媽媽也開始緊張了,因為她發現孩子會躲避媽媽邀他一起練習拼音。 有一天,這位媽媽打電話問我該怎麼辦,我建議她要跟級任老師談一談,但她卻告訴我,開學第一場的親師懇談會中,老師就已經要求父母不要在家教孩子拼音,她現在不敢去說了。

老師提到,父母親用的可能是舊方法,新的拼音法是一眼就要能讀出一個字的音,而不是“拼”出來的。 其他科目也一樣,老師希望家長能尊重他的方法,如果父母也在家教,這會使孩子感到更錯亂。

我很訝異,一直都以為學校的老師會希望父母多關懷孩子的課業原來有些老師卻希望父母不要插手,以免與學校採用的教法混淆。 我問這位媽媽,親師懇談會那天有沒有家長對這種說法覺得疑惑,她說沒有。 但如果我是家長,至少我想提問兩點:

○如果用舊的方法教孩子,會產生學習上的哪些問題?

○為尊重老師的考慮與瞭解新教法的優點,老師是否能為家長解說新的拼音法,以便孩子在家有疑問時,能以正確的方法回答,達到親師合作的目標。

據我所瞭解,孩子遇到問題時總是很習慣要詢問身邊的大人,對於這麼基礎的學習,父母不可能回答需要指導的孩子說:“爸爸媽媽不能教你,我會教錯,你等明天再去學校問老師吧!”如果孩子真的從小聽父母這樣拒絕他們,可能也不容易尊重或信賴父母了。

這件事使我回想起二○○○年帶女兒回臺灣上學的心情。 雖然這段拒絕夜輔的故事因為被我寫在書中,而常常被單一解釋為“孩子留在家中吃晚餐的堅持”,但其中我對於教育資源的考慮,卻不曾被討論。 時間匆匆又過十四年,當時的想法放在今天的環境中,似乎更值得一提,我很想跟洪蘭老師討論這個觀念,並聆聽您會如何給親師雙方建議。

教育不該只為少數家庭服務,更應為多數孩子的利益著想

由於社會環境的改變,雙薪家庭的比例大增,許多孩子不能不去安親班或留校自修。 雖然我非常希望小朋友留在家中的時間多一點,但看到每個家庭有各自的負擔與經濟考慮之後,慢慢就更理解那些放棄自己理想生活、兼顧工作與家庭的母親們心中的憂慮。 大家都很辛苦,如果能彼此幫助,也許擔子就不會越來越沉重。 當我們都理解家庭形態產生了變化,也承認教育沒有獨善其身的可能,那麼好好照顧每一個孩子就是共同的責任。

一個孩子好不好必定會影響其他的孩子,所以,我們看到有些父母不希望他的孩子跟另一些孩子做朋友,他們在怕什麼?怕被帶壞、怕不安全,但這些害怕都不是以逃避或隔絕能解決的,唯有一起照顧、教育他們,為他們謀求共同的好環境,才能使所有為人父母者免于恐懼。

我認為最好的方法是,不要為自己的眼前利益而爭奪,甚至浪費教育資源,比較有能力的家庭,把可以不要使用的資源讓出來給真正需要的孩子。 一旦教育不再為少數家庭服務,而能為更多數孩子的利益著想,我們的教育品質就一起提升了。 對於如何好好分配教育資源,應該有更多的家長願意深思並積極採取行動。

像是夜輔這樣的活動,我認為學校不應該要求集體參加,對於不願意加入的學生,更不應該譴責為沒有“團隊精神”。 課後的輔導是多麼珍貴的教育資源,如果親師進行誠懇的討論,把它留給需要的學生,那該有多好!

資源配置不當,對於學校中的弱勢者會造成更大壓力

單從夜輔來看,目前不同的家庭需要至少可分為幾種—

1. 有時間又有能力可以輔導孩子功課的父母:這樣的家庭應該鼓勵他們課後把孩子帶回家由家長輔導。

2. 沒有時間但有能力的父母:由老師勸說他們盡可能抽空關心孩子的課業,並說明親養善教可以增情啟智。

3. 有時間卻沒有能力的父母:例如逐年增加的新移民母親,讓她們參與課後輔導的實際事務,借著照顧孩子提高自己的學習程度,並能以學業為內容來關心孩子、解除憂慮(這是我與新移民母親談話時,對她們最感同情的部分)。

4. 沒有時間又沒有能力的父母:學校的資源應儘量留給這樣的家庭,並且定期讓父母瞭解孩子的狀況,引發他們在有限的條件中也能關心盡力。

我認為,家庭環境較好的父母把輔導資源留給真正需要的孩子,絕對不是一種損失,反而將因此受惠。因為更多孩子受到好的照顧,教育環境就能變好,每一對父母才能真正安心快樂。

我把這兩個問題連結起來,最終的目的還是要建議大家慎用教育資源。一個時間足夠,又想親自輔導孩子的父母不能與學校老師合作,是不是資源的浪費?而如果從小學一年級開始,父母就已退出在家能進行的教學關懷,日後一遇到學習有問題,難免會想到非受專業指導不可,當然更要送補習班了。這樣一來,孩子不只離家越來越早,為了學習而耗費的資源也越來越多,這是不是教育的退步?

請問洪蘭老師是否覺得,親師之間應該以孩子的進步為題,定期聚會討論實行的方法,善用現有的條件,並認真檢討實施之中所發現的問題?

我記得美國就有一位老師,因為善用資源而把程度非常差的孩子帶到讓人驚喜的程度。這位老師強調親、師、生是學習中契約的三方,大家都要各盡其責才會成功。無論體制內外,每個教育環境都各有強弱的族群,目前臺灣教育條件的差別,更深受親師價值觀念與家長社經地位的影響,如果資源配置不當,對於同一個學校中的弱勢者就造成更大的壓力,破壞了教育應帶給每一個人公平機會的願景。

給Bubu的回應

資源的分配,應該從有需求的先照顧起

前陣子與嚴長壽總裁一起吃飯,他談到臺灣“教育部”看見偏鄉孩子的英文能力不足,於是撥了一筆款項,要聘請合格的老師來提升孩子的英文能力,而開了好幾百個英文老師的缺。想不到城裡有缺了之後,偏鄉的老師都往城裡跑,偏鄉反而更受害了。所以,資源的分配應該從有需求的先照顧起,而不是為了公平起見,每個人分一點。天下事有很多看起來公平,其實卻是非常不公平,我們不要表面的假公平,而是要實質對孩子有幫助的真公平,就如同Bubu老師所說的輔導資源配置一樣。

公家資源非常有限,雖然很多政客說:“窮不能窮教育,苦不能苦孩子。”但那完全是選舉時騙選票的,選舉一過就不認帳了。這時老師的公平性就在於確保弱勢者也有辦法受教育,例如辦理清寒獎學金,老師可以理直氣壯地把公家資源拿來幫助窮孩子。一個文明社會的指標,是要使所有人都能站在相同的競爭點上,不因財富差異有所不同,而教育是脫離貧窮唯一的途徑,老師要給孩子這個機會。

只要教得會孩子,什麼方法都是好方法

至於老師不讓父母在家中教,覺得父母用的是舊方法,這一點我不太懂。鄧小平不是說黑貓、白貓,會捉老鼠的就是好貓嗎?只要教得會孩子,什麼方法都是好方法。尤其每個孩子不一樣,適合甲的方法不一定適合乙,不然孔子為何要說“因材施教”呢?我唯一能想起來的理由,是曾經有人主張學生在學校是學習,在家是享受親子相處的時光,如果父母在家也扮演老師的角色,孩子的身心整天不得放鬆,會覺得老師的陰影二十四小時跟隨著他,所以不主張家長這樣做。

這當然是從孩子恐懼學習的觀點出發,才會使用“老師的陰影這種字眼。其實,學習哪有分教室內、教室外?就像知識哪有分課內和課外?孩子眼睛一張開,無時無刻不在學習,只是學校的教育我們叫作 formal education,它是有組織、有進度、制式化的教育,變通性比較少;在家庭中,孩子學的是生活上的教育,是跟人相處的道理與法則。它們都是教育,只是教的方式和內容不同而已。

父母究竟要不要扮演老師的角色,我想是見仁見智的問題(其實父母還不是隨時隨地在教孩子,不需要替自己找麻煩,把它分得如此清楚),只是父母在教自己的孩子時,一定要有耐性,不要凶、不要罵、不要讓孩子恐懼,產生在學校挨駡,回到家來還是挨駡的感覺。古人說“易子而教”是有道理的,因為很多時候,教自己人常會態度更不好、更沒有耐心,理由是都是自己人,不必講客套。但這個觀點是錯的,跟你最親的是自己人,最不能得罪,因為每天要見面,要生活在一起。這個錯誤觀念使許多夫妻講話很沒有禮貌,也讓孩子以為對自己人就可以沒大沒小,其實,任何關係只有“敬”才維持得下去。

不能因為大部分孩子已學過,就跳過注音符號的教學

本來注音符號是進小學才教,現在因為“偷跑”在幼稚園就教了,讓一些沒有學過的孩子一開始就落後,以至於後面的課程跟不上,這是學校的不對,老師不能因為大部分的人已學過,就跳過注音符號或英文字母的教學。有這種心態的老師,我是嚴厲譴責的,因為一年級是打根基,其他學生即使已經會了,熟讀精讀也沒有關係,根基只怕不穩,還沒聽過怕太穩的。

我很難過的是,在臺灣,常常被犧牲的就是沒有錢去上補習班的孩子。有老師告訴我,他在班上問過:是不是每個人都學會了注音符號/英文字母?學生自己不舉手,他當然就認為都會了,所以跳過。其實,老師應該要知道,很多學生不敢在班上說話,尤其是一年級的孩子,老師要從家長聯絡簿或私下問孩子,才會真正瞭解。在班上叫學生當眾回答,即使大一點的學生也還是不敢說,更不要說剛入學的一年級新生。

有的孩子是不好意思承認自己還不會,對於還不會的學生,老師如果想趕進度(其實進度也是一個錯誤觀念),不妨把這些孩子在課後找來稍微輔導一下,不必強調別人會你還不會,這種做法會傷孩子自尊心,只要告訴他們熟能生巧,現在多練習一下就“巧”了。學習需要時間,就像大腦的發育需要時間一樣,教育是要有耐心的,多給這些孩子時間,讓他從熟悉這些符號開始,最後變成精熟。

課後的輔導是多麼珍貴的教育資源,如果親師進行誠懇的討論,把它留給需要的學生,那該有多好!

資源配置不當,對於學校中的弱勢者會造成更大壓力

單從夜輔來看,目前不同的家庭需要至少可分為幾種—

1. 有時間又有能力可以輔導孩子功課的父母:這樣的家庭應該鼓勵他們課後把孩子帶回家由家長輔導。

2. 沒有時間但有能力的父母:由老師勸說他們盡可能抽空關心孩子的課業,並說明親養善教可以增情啟智。

3. 有時間卻沒有能力的父母:例如逐年增加的新移民母親,讓她們參與課後輔導的實際事務,借著照顧孩子提高自己的學習程度,並能以學業為內容來關心孩子、解除憂慮(這是我與新移民母親談話時,對她們最感同情的部分)。

4. 沒有時間又沒有能力的父母:學校的資源應儘量留給這樣的家庭,並且定期讓父母瞭解孩子的狀況,引發他們在有限的條件中也能關心盡力。

我認為,家庭環境較好的父母把輔導資源留給真正需要的孩子,絕對不是一種損失,反而將因此受惠。因為更多孩子受到好的照顧,教育環境就能變好,每一對父母才能真正安心快樂。

我把這兩個問題連結起來,最終的目的還是要建議大家慎用教育資源。一個時間足夠,又想親自輔導孩子的父母不能與學校老師合作,是不是資源的浪費?而如果從小學一年級開始,父母就已退出在家能進行的教學關懷,日後一遇到學習有問題,難免會想到非受專業指導不可,當然更要送補習班了。這樣一來,孩子不只離家越來越早,為了學習而耗費的資源也越來越多,這是不是教育的退步?

請問洪蘭老師是否覺得,親師之間應該以孩子的進步為題,定期聚會討論實行的方法,善用現有的條件,並認真檢討實施之中所發現的問題?

我記得美國就有一位老師,因為善用資源而把程度非常差的孩子帶到讓人驚喜的程度。這位老師強調親、師、生是學習中契約的三方,大家都要各盡其責才會成功。無論體制內外,每個教育環境都各有強弱的族群,目前臺灣教育條件的差別,更深受親師價值觀念與家長社經地位的影響,如果資源配置不當,對於同一個學校中的弱勢者就造成更大的壓力,破壞了教育應帶給每一個人公平機會的願景。

給Bubu的回應

資源的分配,應該從有需求的先照顧起

前陣子與嚴長壽總裁一起吃飯,他談到臺灣“教育部”看見偏鄉孩子的英文能力不足,於是撥了一筆款項,要聘請合格的老師來提升孩子的英文能力,而開了好幾百個英文老師的缺。想不到城裡有缺了之後,偏鄉的老師都往城裡跑,偏鄉反而更受害了。所以,資源的分配應該從有需求的先照顧起,而不是為了公平起見,每個人分一點。天下事有很多看起來公平,其實卻是非常不公平,我們不要表面的假公平,而是要實質對孩子有幫助的真公平,就如同Bubu老師所說的輔導資源配置一樣。

公家資源非常有限,雖然很多政客說:“窮不能窮教育,苦不能苦孩子。”但那完全是選舉時騙選票的,選舉一過就不認帳了。這時老師的公平性就在於確保弱勢者也有辦法受教育,例如辦理清寒獎學金,老師可以理直氣壯地把公家資源拿來幫助窮孩子。一個文明社會的指標,是要使所有人都能站在相同的競爭點上,不因財富差異有所不同,而教育是脫離貧窮唯一的途徑,老師要給孩子這個機會。

只要教得會孩子,什麼方法都是好方法

至於老師不讓父母在家中教,覺得父母用的是舊方法,這一點我不太懂。鄧小平不是說黑貓、白貓,會捉老鼠的就是好貓嗎?只要教得會孩子,什麼方法都是好方法。尤其每個孩子不一樣,適合甲的方法不一定適合乙,不然孔子為何要說“因材施教”呢?我唯一能想起來的理由,是曾經有人主張學生在學校是學習,在家是享受親子相處的時光,如果父母在家也扮演老師的角色,孩子的身心整天不得放鬆,會覺得老師的陰影二十四小時跟隨著他,所以不主張家長這樣做。

這當然是從孩子恐懼學習的觀點出發,才會使用“老師的陰影這種字眼。其實,學習哪有分教室內、教室外?就像知識哪有分課內和課外?孩子眼睛一張開,無時無刻不在學習,只是學校的教育我們叫作 formal education,它是有組織、有進度、制式化的教育,變通性比較少;在家庭中,孩子學的是生活上的教育,是跟人相處的道理與法則。它們都是教育,只是教的方式和內容不同而已。

父母究竟要不要扮演老師的角色,我想是見仁見智的問題(其實父母還不是隨時隨地在教孩子,不需要替自己找麻煩,把它分得如此清楚),只是父母在教自己的孩子時,一定要有耐性,不要凶、不要罵、不要讓孩子恐懼,產生在學校挨駡,回到家來還是挨駡的感覺。古人說“易子而教”是有道理的,因為很多時候,教自己人常會態度更不好、更沒有耐心,理由是都是自己人,不必講客套。但這個觀點是錯的,跟你最親的是自己人,最不能得罪,因為每天要見面,要生活在一起。這個錯誤觀念使許多夫妻講話很沒有禮貌,也讓孩子以為對自己人就可以沒大沒小,其實,任何關係只有“敬”才維持得下去。

不能因為大部分孩子已學過,就跳過注音符號的教學

本來注音符號是進小學才教,現在因為“偷跑”在幼稚園就教了,讓一些沒有學過的孩子一開始就落後,以至於後面的課程跟不上,這是學校的不對,老師不能因為大部分的人已學過,就跳過注音符號或英文字母的教學。有這種心態的老師,我是嚴厲譴責的,因為一年級是打根基,其他學生即使已經會了,熟讀精讀也沒有關係,根基只怕不穩,還沒聽過怕太穩的。

我很難過的是,在臺灣,常常被犧牲的就是沒有錢去上補習班的孩子。有老師告訴我,他在班上問過:是不是每個人都學會了注音符號/英文字母?學生自己不舉手,他當然就認為都會了,所以跳過。其實,老師應該要知道,很多學生不敢在班上說話,尤其是一年級的孩子,老師要從家長聯絡簿或私下問孩子,才會真正瞭解。在班上叫學生當眾回答,即使大一點的學生也還是不敢說,更不要說剛入學的一年級新生。

有的孩子是不好意思承認自己還不會,對於還不會的學生,老師如果想趕進度(其實進度也是一個錯誤觀念),不妨把這些孩子在課後找來稍微輔導一下,不必強調別人會你還不會,這種做法會傷孩子自尊心,只要告訴他們熟能生巧,現在多練習一下就“巧”了。學習需要時間,就像大腦的發育需要時間一樣,教育是要有耐心的,多給這些孩子時間,讓他從熟悉這些符號開始,最後變成精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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