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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以主动的身教与言教,让孩子理解亲近的界限

以主動的身教與言教,讓孩子理解親近的界限

如何掌握師生相處的分寸與距離?

Bubu老師

年幼的孩子很容易以身體或語言的親近,

來作為自己是否被喜歡的判斷,

但無論性別,師生之間都應該有非常適當的距離。

老師們要以身教與言教或不傷孩子自尊心的方法,

孩子瞭解,師生相處在言談或舉止上的限制有哪些,

這些限制都是奠基於人際禮貌,

自然地施行師生有敬的教育。

洪蘭老師

老師一定要是學生尊敬的人,學生才會聽你的話;

老師的態度可以和藹可親,

但師生之間一定要謹守行為的分寸。

父母老師不要為了討好孩子,故意跟他勾肩搭背假裝親熱,

只要願意花時間聆聽他說話,知道他心裡在想什麼,

他一樣會敬重你,有事會找你談、請你幫忙。

請問洪蘭老師

只有尊重,才能提供不疏遠但不冒犯的安全感

雖然我們都同意,家庭教育是個人教育的起點、影響最深,但因為社會形態迅速改變,很多父母忙於工作與其他事務而不能親自負擔教育子女的責任,所以孩子與老師接觸的時間也越來越長,學校教育與家庭教育無論在時間或意義的交疊上,都比過去緊密。 另一種情況是,父母由於語言或學識不足(新住民特別有此困難),愛孩子卻不知道如何教,所以對學校更充滿期待。 如果學校的老師們基於對這種現實的瞭解,願意把自己的心情提升到更接近父母的層面,這樣每一份施教就不只增進孩子的幸福,也同時減少父母的憂慮與痛苦。

我認為對孩子來說,父母與師長天生的不同在於“親近程度”,這是再小的孩子也能敏銳感受到的差異,但在師生相處時,師長應該以行動來表明這個界限的意義。

有一次去演講,提問時有位家長說:“我的孩子在學校看到老師改作業,會體諒老師的辛苦而幫老師按摩肩膀,但她在家卻對我天天切水果給她吃的心意無動於衷,連一聲謝謝都沒有,這讓我很失望。 另一件事是,我提醒她,幫老師按摩是否會被同學批評為討好老師,但孩子不同意我的看法,我要怎麼說服她?”

我的回答是:“我的憂慮跟您有所不同。

我認為比‘討好老師’更值得重視的問題,是孩子的舉止不對。 無論性別,師生之間應該有非常適當的距離。 您的女兒對老師所做的事是不對的,要儘快慎重地跟她討論這個觀念,這個距離正確了,討好的問題也就解決了。 要讓孩子瞭解,在言談或舉止上,師生相處的限制有哪些,這些限制都是奠基於人際禮貌。 只有尊重,才能提供不疏遠但不冒犯的安全感,老師能正確地表達慈愛與關心,學生對老師既敬愛又親近。 ”

用自己的言行指出分寸的所在,是老師的責任

要孩子主動地思考這些距離是非常困難的,尤其是年幼的孩子很容易以身體或語言的親近,來作為自己是否被喜歡的判斷。 所以,老師們應該以身教與言教或不傷孩子自尊心的方法,拒絕孩子過度的主動親近,自然地施行師生有敬的教育。

比如說,我自己在教低年級孩子的時候,也遇過一定要緊緊黏著老師,甚至會主動爬上膝背,要求背或抱的小朋友,這都是幼稚園的遺習,當時被視為撒嬌或可愛的舉止因為無限制地發展下去,長大就產生了不良的影響。

親師都不要怕看見問題,只要肯矯正就會改善。 當我看到在工作中還要緊緊牽著老師的手的小朋友,我會提醒跟我一起教課的老師們,關心孩子的方法要正確,她們要學著更主動、委婉地拒絕這些舉動。 我自己的做法是,把孩子的手從我的手中拿開時,不要讓他誤會為嫌棄,除了輕輕移開孩子緊黏的肢體之外,我還會把他們的注意力立刻轉移到某一份具體的動作中,而不是撥或甩脫。

我也會刻意再輕輕地摸摸他的頭,叮嚀他繼續把工作好好做完。 每次都如此明確,一兩次之後,孩子就能瞭解。

那位家長的發問,使我想起學妹在高職教書時也曾跟我說,現在的男學生會一邊跟她講話一邊撥她的頭髮。 我當時就跟她說,絕不能允許學生這樣,因為教導者的允許標示著言行舉止的分寸,用自己的言行指出分寸的所在,是老師的責任。

師生距離的教導,應以禮貌而非防範為出發點

父母在家也應該配合學校的教育,以適當的言語跟孩子說明這些事情的重要,但必須以禮貌為出發點,而不是以防範老師可能會侵犯他們為教導。 如果只以警覺為目的,會嚇壞孩子,這對師生關係又是另一種負面的影響。

我看過有父母的確是這樣教孩子的,他們在外絕不回答一般的問候,對外界有著很大的警覺性。草木皆兵的孩子也真可憐,我遇過這種孩子,如果拿個東西不小心碰到他的手,他會像觸電一樣,大動作地把我的手撥開,然後充滿怒氣地再看一眼。這時,我要花的時間就是建立信任而不是教導距離了。所以,不要只給孩子一種極端的準則。

我在班上曾遇過一個媽媽,她要女兒每次下課後都來跟我鞠躬說謝謝。這在如今是少見的,可是每次當我們師生倆好好站著,她先鞠躬對我致謝,我也欣慰地回禮時,我覺得有真情的禮貌是永遠不會被時間淘汰的,這些禮儀也借著肢體的美表達了情感的美。

不知道洪蘭老師是否覺得我這樣的想法太敏感?至此,我想起“雞腿事件”中老師曾告訴我,這件事有個被截去的前段,允許吃便當的老師在開課前曾說:“今天這堂課由小妹我來為大家服務。”老師是否願意談談這種談話的不適切?

順帶也想請問老師,您贊成學生直接叫喚老師的名字、以綽號相稱,或是覺得應該規規矩矩地稱呼“某某老師”?

給Bubu的回應

帶孩子不是去討好他們,而是要他們打從心裡服你

Bubu老師的方法是對的,老師應該以不傷孩子自尊心的方法,拒絕學生過度的主動親近。尤其在初中和高中階段,這個分寸一定要拿捏好,在校園中發生一些性搔擾和性侵害事件的原因,就是老師沒有把握住這個分寸。在男校教書的女老師尤其不能穿太清涼的服裝,穿露肚臍裝的麻辣教師可能會討學生喜歡,卻失去了做老師的專業和本分,這種行為並不可取。

我們一再說,學生只會聽他尊敬的人的話,老師一定要是學生尊敬的人,就像父母也一定要使孩子尊敬他,孩子才會聽話。我們常聽到孩子頂嘴:“你憑什麼管我!”就是因為大人本身有不當行為被孩子看到,他覺得大人沒有資格管他了。所以,帶孩子不是去討好他們,而是要他們打從心裡服你。這個“敬”字不只是維持父子、師生、從屬之間的要素,更是維持夫妻感情必要的因素。一樁婚姻要維持下去,相敬如賓是必須的,如果沒有敬,這份夫妻關係就變成了從屬,就不對等了。

對老師不直呼其名,代表的是一份尊重與敬意

至於叫父母名字、老師名字,至少在我這一代是不能接受的。直呼其名是平輩的做法,不能對長輩如此,甚至對生疏的平輩也都要加上“先生”“小姐”或職稱,基本上,直呼其名是大不敬。我們以前的留學生到美國去,有很長一段時間無法像美國學生一樣直呼老師名字,會叫不出口,一直到自己出來就業,變成老師的同事後,才慢慢敢稱呼他的名字,這也是出於尊敬的關係。我認為好的習俗要保留,不好的也不必因為外國船堅炮利,就覺得它比我們強,而要照單全收,畢竟東方和西方的哲學、文化背景都不相同。

同樣地,做父母的也不要為了討好孩子,故意跟他勾肩搭背假裝親熱。父母是孩子的監護人,負責監督和保護他,只要我們花時間在孩子身上,聆聽他說話,知道他心裡在想什麼,他一樣會敬重你,有事會回家找你談。我父親曾說他最欣慰的一件事是,我們這些拿了博士學位的孩子,遇到事會打電話回來請教他、聽他的意見,表示我們書念得再多,爸爸還是最能指引的人。我父親只有大學畢業,但在我們心目中,十個博士都比不上他,因為他以身作則的風範一直是我們的榜樣。

先拿出做老師的樣子,學生才會願意向你學習

有一次,我聽某大學的名教授說,他在第一堂課時一定拿出十八般武藝,讓學生看到老師是個寶藏,每次來上課就能挖一點,“這次來挖別的寶”就是下一次回來上課的動機,旁邊好幾個資深教授聽了都點頭。二OO九年“雞腿事件”有個被截去的前段經過,就是允許學生吃便當的那位年輕老師在上課之前曾說:“今天這堂課由小妹我來為大家服務。”很可能是這個老師未拿出做老師的樣子,學生就不聽她的課了。平常我們對“敬”這個字沒有過多著墨,但它確實是維持倫理的基本要素。

現在,臺灣的大學教授要被學生評鑒,而且教學評鑒占升等分數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教學、服務和研究是升等評鑒的三個專案,每所學校制定的比重各不相同,但至少也有四分之一),因此年輕老師不但不敢得罪學生,還要討好學生。他們忘了一件事,學生只有尊敬你,才可能學習你,願意聽你上課。老師的態度可以和藹可親,但師生之間一定要保持禮貌,學生不能叫老師老王、老吳,當然老師也要謹守分寸,不能叫學生做研究以外的雜事,如代買早點(有個學生畢業後去替一位她心儀已久的教授做研究助理,不到半年辭職了,問她原因,她說老師每天都叫她上班“路過”某店時,幫他帶副燒餅油條,她覺得不被尊重就不幹了)。

說起來,有太多的事情不該發生,但是現今的臺灣都在發生。年輕人從以前的“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到現在“只要糾集成眾,有什麼地方打不進去”,學生的身份已變成護身符,事情做了之後可以不負責任,因為我是學生,而大人也縱容他們的不負責任。像這次的學運,他們隨意剝奪別人的權利,造成社會價值觀崩盤,經濟衰退、人心惶惶我們更擔心的一點是下一代的人有樣學樣。現在已經有學生在網路上跟老師說:“如果你不答應我的要求,我要集眾向你示威。”更有高中生抽煙不服管教要打老師,自稱是“不服從的公民”。英文有句話很好:“Bad means can not be justified for good ends.”一個不負責任的手段,不管所獲得的結果有多正義,都不能免除因為手段不正常而造成傷害的責任。

如果只以警覺為目的,會嚇壞孩子,這對師生關係又是另一種負面的影響。

我看過有父母的確是這樣教孩子的,他們在外絕不回答一般的問候,對外界有著很大的警覺性。草木皆兵的孩子也真可憐,我遇過這種孩子,如果拿個東西不小心碰到他的手,他會像觸電一樣,大動作地把我的手撥開,然後充滿怒氣地再看一眼。這時,我要花的時間就是建立信任而不是教導距離了。所以,不要只給孩子一種極端的準則。

我在班上曾遇過一個媽媽,她要女兒每次下課後都來跟我鞠躬說謝謝。這在如今是少見的,可是每次當我們師生倆好好站著,她先鞠躬對我致謝,我也欣慰地回禮時,我覺得有真情的禮貌是永遠不會被時間淘汰的,這些禮儀也借著肢體的美表達了情感的美。

不知道洪蘭老師是否覺得我這樣的想法太敏感?至此,我想起“雞腿事件”中老師曾告訴我,這件事有個被截去的前段,允許吃便當的老師在開課前曾說:“今天這堂課由小妹我來為大家服務。”老師是否願意談談這種談話的不適切?

順帶也想請問老師,您贊成學生直接叫喚老師的名字、以綽號相稱,或是覺得應該規規矩矩地稱呼“某某老師”?

給Bubu的回應

帶孩子不是去討好他們,而是要他們打從心裡服你

Bubu老師的方法是對的,老師應該以不傷孩子自尊心的方法,拒絕學生過度的主動親近。尤其在初中和高中階段,這個分寸一定要拿捏好,在校園中發生一些性搔擾和性侵害事件的原因,就是老師沒有把握住這個分寸。在男校教書的女老師尤其不能穿太清涼的服裝,穿露肚臍裝的麻辣教師可能會討學生喜歡,卻失去了做老師的專業和本分,這種行為並不可取。

我們一再說,學生只會聽他尊敬的人的話,老師一定要是學生尊敬的人,就像父母也一定要使孩子尊敬他,孩子才會聽話。我們常聽到孩子頂嘴:“你憑什麼管我!”就是因為大人本身有不當行為被孩子看到,他覺得大人沒有資格管他了。所以,帶孩子不是去討好他們,而是要他們打從心裡服你。這個“敬”字不只是維持父子、師生、從屬之間的要素,更是維持夫妻感情必要的因素。一樁婚姻要維持下去,相敬如賓是必須的,如果沒有敬,這份夫妻關係就變成了從屬,就不對等了。

對老師不直呼其名,代表的是一份尊重與敬意

至於叫父母名字、老師名字,至少在我這一代是不能接受的。直呼其名是平輩的做法,不能對長輩如此,甚至對生疏的平輩也都要加上“先生”“小姐”或職稱,基本上,直呼其名是大不敬。我們以前的留學生到美國去,有很長一段時間無法像美國學生一樣直呼老師名字,會叫不出口,一直到自己出來就業,變成老師的同事後,才慢慢敢稱呼他的名字,這也是出於尊敬的關係。我認為好的習俗要保留,不好的也不必因為外國船堅炮利,就覺得它比我們強,而要照單全收,畢竟東方和西方的哲學、文化背景都不相同。

同樣地,做父母的也不要為了討好孩子,故意跟他勾肩搭背假裝親熱。父母是孩子的監護人,負責監督和保護他,只要我們花時間在孩子身上,聆聽他說話,知道他心裡在想什麼,他一樣會敬重你,有事會回家找你談。我父親曾說他最欣慰的一件事是,我們這些拿了博士學位的孩子,遇到事會打電話回來請教他、聽他的意見,表示我們書念得再多,爸爸還是最能指引的人。我父親只有大學畢業,但在我們心目中,十個博士都比不上他,因為他以身作則的風範一直是我們的榜樣。

先拿出做老師的樣子,學生才會願意向你學習

有一次,我聽某大學的名教授說,他在第一堂課時一定拿出十八般武藝,讓學生看到老師是個寶藏,每次來上課就能挖一點,“這次來挖別的寶”就是下一次回來上課的動機,旁邊好幾個資深教授聽了都點頭。二OO九年“雞腿事件”有個被截去的前段經過,就是允許學生吃便當的那位年輕老師在上課之前曾說:“今天這堂課由小妹我來為大家服務。”很可能是這個老師未拿出做老師的樣子,學生就不聽她的課了。平常我們對“敬”這個字沒有過多著墨,但它確實是維持倫理的基本要素。

現在,臺灣的大學教授要被學生評鑒,而且教學評鑒占升等分數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教學、服務和研究是升等評鑒的三個專案,每所學校制定的比重各不相同,但至少也有四分之一),因此年輕老師不但不敢得罪學生,還要討好學生。他們忘了一件事,學生只有尊敬你,才可能學習你,願意聽你上課。老師的態度可以和藹可親,但師生之間一定要保持禮貌,學生不能叫老師老王、老吳,當然老師也要謹守分寸,不能叫學生做研究以外的雜事,如代買早點(有個學生畢業後去替一位她心儀已久的教授做研究助理,不到半年辭職了,問她原因,她說老師每天都叫她上班“路過”某店時,幫他帶副燒餅油條,她覺得不被尊重就不幹了)。

說起來,有太多的事情不該發生,但是現今的臺灣都在發生。年輕人從以前的“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到現在“只要糾集成眾,有什麼地方打不進去”,學生的身份已變成護身符,事情做了之後可以不負責任,因為我是學生,而大人也縱容他們的不負責任。像這次的學運,他們隨意剝奪別人的權利,造成社會價值觀崩盤,經濟衰退、人心惶惶我們更擔心的一點是下一代的人有樣學樣。現在已經有學生在網路上跟老師說:“如果你不答應我的要求,我要集眾向你示威。”更有高中生抽煙不服管教要打老師,自稱是“不服從的公民”。英文有句話很好:“Bad means can not be justified for good ends.”一個不負責任的手段,不管所獲得的結果有多正義,都不能免除因為手段不正常而造成傷害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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