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北淪陷以后, 日軍在扶植偽政權的同時, 為了防止抗日武裝隱蔽的敵后活動, 便于日偽對占領區進行集中統治, 在組建偽軍, 設立警察的同時, 還組織了規模龐大的“自衛團”。
所謂的”自衛團“是在原來保安團、民團等基層武裝的基礎上進行整編和擴建, 建立起立的。
在各個縣設置總團, 鄉里設分團, 村里為村團。
自衛團的主要職責就是配合日偽軍和警察加強情報收集工作, 對區域內的抗日武裝動向負責監視和搜集, 對進出人員進行搜查、監視和秘密調查。
“自衛團”盡管日本人希望他們在防范抗日武裝方面能起到積極的作用,
這些“自衛團”員也只能抱著一根木棍想象成三八大桿去瞄準射擊和刺刀拼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