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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黑龙江高院驳回“汤兰兰案”原审被告人汤继海等人申诉

7月27日, 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宣布申訴人湯繼海等10人強奸、強迫賣淫、嫖宿幼女再審審查一案審查結論:

原審裁判認定各申訴人犯罪的事實清楚, 證據確實、充分, 定罪準確, 量刑適當, 審判程序合法。 原判不存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二條規定的應當重新審判的情形, 予以駁回。

案件回顧

2008年10月27日, 時年14歲的湯某某向黑龍江省五大連池市龍鎮警方寫了一封舉報信, 稱自己從6歲開始被父親、爺爺、叔叔、姑父、老師、村主任、鄉鄰等十余人強奸、輪奸, 時間長達7年。

2008年10月28日, 黑龍江省五大連池市公安局對湯某某案立案。

經過近兩年的依法偵查, 查清該案全部違法犯罪事實, 將涉案人員全部抓獲歸案, 移送審查起訴, 交付審判。

2010年10月22日, 黑龍江省黑河市中級法院依法判決了湯某某案, 分別以強奸罪、嫖宿幼女罪, 判處犯罪嫌疑人湯某海無期徒刑, 判處萬某玲、劉某海、紀某才、梁某權、王某軍、李某才、劉某友、徐某生、陳某付、于某軍10人5—15年有期徒刑不等。

2018年1月31日, 有媒體刊發報道列舉多處當年案件證據中的可疑之處, 并將湯某某現在的戶籍信息部分處理后公開, 該案件被推上了輿論的風口浪尖。

2018年1月31日, 五大連池市發布五大連池市政法委關于湯某某案情的回應:

2018年2月7日, 黑龍江高院通過官方微博回應稱該院正在對湯繼海等人的申訴依法審查處理。

來源:人民法院新聞傳媒總社

編輯:陳麗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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