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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案调查细节曝光 证监会深夜修订退市制度长生生物真的要栽了!

27日晚上10點左右, 證監會通過官網發布了《關于修改的決定》。 從內容上看, 這次修改的部分規定堪稱為長生生物“量身定做”。

修改主要包括三個方面:

一、完善重大違法強制退市的主要情形, 明確上市公司構成欺詐發行、重大信息披露違法或者其他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態安全、生產安全和公眾健康安全等領域的重大違法行為的, 證券交易所應當嚴格依法作出暫停、終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的決定的基本制度要求。

二、強化證券交易所的退市制度實施主體責任, 明確證券交易所應當制定上市公司因重大違法行為暫停上市、終止上市實施規則。

三、落實因重大違法強制退市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等主體的相關責任, 強調其應當配合有關方面做好退市相關工作、履行相關職責的要求。

最高層批示、國家多部門介入調查、公司停產、責任人被刑事拘留、股票跌停板數量不斷刷新, 此前就有不少關注案情者在猜測:長生生物距離退市有多遠?

毫無疑問的是, 證監會此次修改2014年上市公司退市制度若干意見, 就是給正處在風口浪尖上的ST長生拉響退市警報。 不少網友分析稱, 退市“板上釘釘”了。

從調查進度來看, 長生生物很可能因今日證監會發布的《關于修改的決定》中第一方面規定被強制執行退市。

上市公司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態安全、生產安全和公眾健康安全等領域重大違法行為, 這5條里面, 長生生物涉及了3條, 公共安全, 生產安全和公眾健康安全。

“我覺得修訂退市規則, 不僅完善了退市制度, 也對保護中小投資者有著積極作用。 說到長生生物, 的確公司可能成為首家因重大違法而退市的公司, 這對資本市場健康發展意義重大”, 深圳一位不愿具名的私募經理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

對于退市, 7月23日長生生物曾表示, 公司股票可能存在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暫停上市或終止上市的風險。 前兩天, 長生生物又發布公告, 股票簡稱變更為“ST長生”, 股票交易日漲跌幅限制為5%。

而值得注意的是,

對于“疫苗事件”對公司的影響, 高俊芳的兒子、長生生物副董事長張洺豪此前在接受新京報采訪時曾回應稱:“(對公司的嚴重后果是)沒了, 那還有啥?該退市退市。 ”

另外, 需要值得注意的是, 最近4個月內, 已經有*ST吉恩、*ST昆機、*ST烯碳、*金亞、*ST百特等5只股票啟動退市程序。 其中, 前3只退市的原因是連續3年虧損, 后兩只均因欺詐發行、重大信披違規被啟動強制退市程序, 并且還皆因涉嫌“重大違法行為”而被重罰。

調查取得重大進展 60塊硬盤差點被毀

而在稍早些時候, 國務院調查組也傳來一個大消息——長春長生公司違法違規生產狂犬病疫苗案件調查工作取得重大進展!

據報道, 國務院調查組消息, 長春長生公司違法違規生產狂犬病疫苗案件調查工作取得重大進展,

已基本查清企業違法違規生產狂犬病疫苗的事實。

該企業的相關文件已被查封;調查組詢問相關人員的書證34份, 取證材料1138頁, 利用查獲的計算機還原了實際生產記錄和偽造的生產記錄。

公安機關已追回犯罪嫌疑人丟棄并意圖損毀的60塊電腦硬盤。

按照有關規定, 疫苗生產應當按批準的工藝流程在一個連續的生產過程內進行。 但該企業為降低成本、提高狂犬病疫苗生產成功率, 違反批準的生產工藝組織生產。 其中包括:使用不同批次原液勾兌進行產品分裝, 對原液勾兌后進行二次濃縮和純化處理;個別批次產品使用超過規定有效期的原液生產成品制劑, 虛假標注制劑產品生產日期,

生產結束后的小鼠攻毒試驗改為在原液生產階段進行。

為掩蓋上述違法違規行為, 企業有系統地編造生產、檢驗記錄, 開具填寫虛假日期的小鼠購買發票, 以應付監管部門檢查。

據介紹, 7月6日至8日, 藥品監管部門對長春長生公司進行飛行檢查時, 發現企業違法違規生產行為, 隨即責令企業停產。

此后, 長春長生公司為掩蓋事實, 對內部監控錄像儲存卡、部分計算機硬盤進行了更換、處理, 銷毀相關證據。

7月15日, 國家藥監局檢查組再次進駐長春長生公司進行調查。

基金會不會繼續下調ST長生估值?

在A股市場, ST長生27日繼續跌停, “疫苗事件”以來, 公司已連續9個跌停, 目前股價為10.6元/股。

事件發生后, 不少基金下調了ST長生的估值, 7月16日,安信基金公告下調ST長生估值至16.11元/股;7月17日,九泰基金將ST長生的估值價格下調至14.5元/股;7月20日,泰達宏利基金對ST長生按照10.57元/股進行估值。

下調幅度最大的是華夏基金,公告自7月25日起,對ST長生按照3.96元進行估值,約還有19個跌停。

而如今證監會發布了《關于修改的決定》,是否退市、何時退市想必很快會有答案。而基金會不會繼續下調公司估值,同樣值得關注。

附:證監會修改意見全文

近日,證監會發布了《關于修改的決定》,對2014年《關于改革完善并嚴格實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退市意見》)進行修改。

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是資本市場的重要基礎性制度,2014年《退市意見》發布以來,已初步形成包括重大違法強制退市在內的多元化退市指標體系以及較為穩定的退市實施機制,對于進一步健全完善資本市場基礎功能,實現上市公司退市的市場化、法治化和常態化具有重要意義。證監會在總結《退市意見》實施以來經驗的基礎上,貫徹落實《證券法》的規定,進一步完善重大違法強制退市的內容,提高規則的可操作性,強化證券交易所的一線監管職能,對《退市意見》進行了修改。

根據《證券法》規定和實踐需要,這次修改主要包括以下三個方面。一是完善重大違法強制退市的主要情形,明確上市公司構成欺詐發行、重大信息披露違法或者其他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態安全、生產安全和公眾健康安全等領域的重大違法行為的,證券交易所應當嚴格依法作出暫停、終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的決定的基本制度要求。二是強化證券交易所的退市制度實施主體責任,明確證券交易所應當制定上市公司因重大違法行為暫停上市、終止上市實施規則。三是落實因重大違法強制退市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等主體的相關責任,強調其應當配合有關方面做好退市相關工作、履行相關職責的要求。

這次對退市制度的修改完善,對于進一步健全資本市場功能,增強市場主體活力,塑造理性投資文化,形成優勝劣汰的良好機制具有重要意義。對有關重大違法公司,特別是嚴重危害市場秩序,嚴重侵害群眾利益,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堅決依法實施強制退市。

上市公司退市涉及諸多方面。為做好對重大違法公司的強制退市實施工作,有關方面將加強統籌協調與工作配合,全面貫徹落實《證券法》和《退市意見》等相關規定,充分發揮退市制度積極作用,努力維護市場穩定,切實保障投資者、特別是廣大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

需要指出的是,上市公司退市改變了公司股票交易轉讓的方式,但公司本身仍然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等相關責任主體,應當本著對職工負責、對投資者負責的態度,切實履行公司退市后正常生產經營的各項職責。(每日經濟新聞)

7月16日,安信基金公告下調ST長生估值至16.11元/股;7月17日,九泰基金將ST長生的估值價格下調至14.5元/股;7月20日,泰達宏利基金對ST長生按照10.57元/股進行估值。

下調幅度最大的是華夏基金,公告自7月25日起,對ST長生按照3.96元進行估值,約還有19個跌停。

而如今證監會發布了《關于修改的決定》,是否退市、何時退市想必很快會有答案。而基金會不會繼續下調公司估值,同樣值得關注。

附:證監會修改意見全文

近日,證監會發布了《關于修改的決定》,對2014年《關于改革完善并嚴格實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退市意見》)進行修改。

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是資本市場的重要基礎性制度,2014年《退市意見》發布以來,已初步形成包括重大違法強制退市在內的多元化退市指標體系以及較為穩定的退市實施機制,對于進一步健全完善資本市場基礎功能,實現上市公司退市的市場化、法治化和常態化具有重要意義。證監會在總結《退市意見》實施以來經驗的基礎上,貫徹落實《證券法》的規定,進一步完善重大違法強制退市的內容,提高規則的可操作性,強化證券交易所的一線監管職能,對《退市意見》進行了修改。

根據《證券法》規定和實踐需要,這次修改主要包括以下三個方面。一是完善重大違法強制退市的主要情形,明確上市公司構成欺詐發行、重大信息披露違法或者其他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態安全、生產安全和公眾健康安全等領域的重大違法行為的,證券交易所應當嚴格依法作出暫停、終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的決定的基本制度要求。二是強化證券交易所的退市制度實施主體責任,明確證券交易所應當制定上市公司因重大違法行為暫停上市、終止上市實施規則。三是落實因重大違法強制退市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等主體的相關責任,強調其應當配合有關方面做好退市相關工作、履行相關職責的要求。

這次對退市制度的修改完善,對于進一步健全資本市場功能,增強市場主體活力,塑造理性投資文化,形成優勝劣汰的良好機制具有重要意義。對有關重大違法公司,特別是嚴重危害市場秩序,嚴重侵害群眾利益,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堅決依法實施強制退市。

上市公司退市涉及諸多方面。為做好對重大違法公司的強制退市實施工作,有關方面將加強統籌協調與工作配合,全面貫徹落實《證券法》和《退市意見》等相關規定,充分發揮退市制度積極作用,努力維護市場穩定,切實保障投資者、特別是廣大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

需要指出的是,上市公司退市改變了公司股票交易轉讓的方式,但公司本身仍然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等相關責任主體,應當本著對職工負責、對投資者負責的態度,切實履行公司退市后正常生產經營的各項職責。(每日經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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