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時尚»正文

对,宋朝的金融业要比明朝的发达

假設我們是生活在明朝京城的大商人, 要到陜西購買一筆商貨, 本錢大約是1000兩銀子。 以前沒有銀行, 沒有信用卡, 更沒有電子支付, 這1000兩笨重的白銀如何從京城運到陜西?只能用很笨的辦法:將銀子裝上馬車, 物理搬運。 為了提防途中遇到劫盜, 我們還得雇請保鏢護送。

你可能會說:我們可以找鏢局運送啊。 不好意思, 明朝時鏢局還未誕生。 你可能也會說:不能將1000兩白銀換成銀票嗎?不好意思, 不能, 因為明朝時尚沒有可以“匯通天下”的票號, 雖然明末有一些商號會出具一種叫做“會票”的票據, 但可匯兌的范圍實在有限。

再假設我們是生活在宋代京城的大商人, 也要到陜西采購一筆約值1000貫錢的商貨。 宋人使用的主要貨幣是銅錢, 比白銀更笨重, 1000貫錢重約4000斤, 若雇人搬運, 可能會累死幾匹馬。 不過, 宋朝商人不需要這么辛辛苦苦搬運, 因為宋朝政府設有貨幣匯兌機構, 我們只要在京師的官營匯兌機構存入1000貫錢, 便可領到一紙匯票, 到達陜西后, 再用這張匯票向當地政府兌換現錢。

這么說來, 宋代的金融工具要比明代的發達得多?事實正是如此。

明朝商人異地轉移貨幣的方式是物理搬運, 宋人采取的方式是金融匯兌。 所謂匯兌, 我們將其定義為“在甲地存入現金, 換成票據, 然后憑票在乙地取款”, 借用這一金融工具, 人們可以免卻搬運貨幣之苦,

有利于長途貿易、大宗交易的發展。

中國最早的現金匯兌出現在中晚唐, 叫做“飛錢”。 唐憲宗時, “商賈至京師, 委錢諸道進奏院及諸軍、諸使富家, 以輕裝趨四方, 合券乃取之, 號飛錢”。 經營飛錢業務的是諸州駐京師的進奏院(類似于駐京辦)以及豪富之家。 不過, 唐代飛錢的結算地理范圍應該是“一對一”的單線形式, 比如甲州駐京師的進奏院只能辦理匯往甲州的飛錢;如果要匯錢到乙州, 只能在乙州駐京師的進奏院入錢。

唐朝飛錢剛出現時, 是不合法的, 京兆尹裴武曾奏請朝廷, 禁止進奏院、富家向商賈提供飛錢, “廋索諸坊”, 查禁京師飛錢。 未久, 由于頂不住銅錢不足的壓力, 又有主管財政的官員提議, “許商人于戶部、度支、鹽鐵三司飛錢,

每千錢增給百錢”, 即由三司辦理匯兌, 收10%的手續費, 但是, “商人無至者” , 沒有人愿意來納錢。

趙宋立國后, “取唐朝飛錢故事, 許民入錢京師, 于諸處州便換”。 具體操作方式與始初的唐朝飛錢又略有不同:接受商人入錢的機構不再是進奏院, 而是三司(相當于國家財政部), 開寶三年(970), 朝廷又成立“便錢務”, 專門接受商人入錢:“先是, 商人先經三司投牒, 乃輸左藏庫, 所由司計一緡私刻錢二十。 開寶三年, 置便錢務, 令商人入錢者詣務陳牒, 即日輦致左藏庫, 給以券, 仍敕諸州俟商人赍券至, 即如其數給之, 自是無復留滯。 ”

這意味著, 宋代的“便換”是政府提供的合法的金融服務, 而且匯兌的地理范圍是“一對多”的,

即不管往哪個州匯款, 都可以往便錢務入錢。 便錢務按入納的資金數目開具匯票, 并收取2%的手續費。 這種匯票, 宋人稱為“便錢”, 有時也叫“見錢公據”、“見錢交引”、“見錢關子”。

大約宋真宗時, 辦理便錢的業務并入榷貨務, 便錢務似乎不再單設。 換言之, 往諸州匯款的商人, 在北宋初期, 可以在京師便錢務入錢, 宋真宗朝之后, 則往榷貨務入錢(熙寧年間, 榷貨務曾并入市易務, 元豐年間又恢復榷貨務設置, 因此, 市易務一度也是從事現金匯兌的機構)。

宋朝商人通過京師便錢務、榷貨務匯往地方的商業用錢, 數目相當龐大, 如至道末年(997), 便錢務吸納的商人資金錢為170萬余貫, 大中祥符七年(1014), 榷貨務吸納的入便資金超過260萬貫, 天禧末年(1021)則為280萬貫。

北宋政府還將每年入便260萬貫錢列為榷貨務必須完成的年度額度, 若未能完成任務, 則處罰榷貨務官吏:“在京榷貨務入便, 請以大中祥符七年收錢二百六十余貫為額, 每歲比較。 不及數, 當職官吏準條科罰。 ” 從中亦可見當時民間的長途貿易與資金往來是比較繁忙的。

在京師入錢、地方取款, 只是宋代便錢匯兌的形式之一, 宋政府也向商人提供在地方州郡入錢、至京師或其他州郡提款的匯兌服務。 天禧五年(1021), 福建建州開發通德銅場, 政府需要一大筆錢向礦場購買冶煉出來的銅, 福建呼轉運使提議在建州“置便錢務, 聽民納錢, 于浙江請領”, 商人在建州便錢務納錢, 可以到浙江取款;“熙寧、元豐間, 遇有邊事, 許諸色人于邊上入便錢, 卻于在京、向南請領”,商民在沿邊州郡入錢,可以到京師或南方州郡提現;元祐年間,詔“商旅愿于陜西內郡入便銅錢,給據請于別路者,聽”,陜西是鐵錢區,不過朝廷允許商民在陜西入納銅錢,然后憑券到其他行政區兌取。

卻于在京、向南請領”,商民在沿邊州郡入錢,可以到京師或南方州郡提現;元祐年間,詔“商旅愿于陜西內郡入便銅錢,給據請于別路者,聽”,陜西是鐵錢區,不過朝廷允許商民在陜西入納銅錢,然后憑券到其他行政區兌取。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