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我國的婚姻方面一直倡導的就是晚結婚晚生產, 這條政策不僅是為了將國家的人口增長速度遏制到一定的數額之內, 還有很重要的就是過早生育對女人的自身的危害非常大, 為了自己的健康也不能過早的生孩子。 但是在我國古代的時候, 女性在很小的時候就要成親了, 在成親之后就要立馬生孩子, 給丈夫家里傳承子嗣。
為什么以前和現在的差距就這么大呢?以前的人們早生育似乎已經成為一個定律, 女性到了十五六的時候結婚, 就算晚的了, 而現在這個年紀的女性還是一個孩子。
第一點, 以前人們賴以生存的產業就是農業, 不僅要以此來提供全家人的口糧, 就連家里的收入也全靠一年的收成。 那時候的家庭, 人們都覺得生好幾個孩子才有福氣, 但是又養活不了這么多張嘴, 只能早早的把女兒嫁出去。
其次, 就是由于國家的強制規定了。 不管在哪一個時期, 對于女子結婚的年紀都有明確的規定, 從十二歲到十七歲, 都有不同的規定。 嚴重的話, 如果你沒有在規定的年紀中結婚, 那么你還會面臨刑罰, 如果你生孩子的話,
第三點, 就是因為國家的人口了。 我們現在實行晚育是因為人口過多, 要抑制人口的發展。 而那個時候人口非常緊缺, 如果再遇到戰爭之類的事情發生, 那么所需要的人口量就會更加大。 對此最直接的辦法就是讓女人多生一些孩子, 所以越早結婚越好, 這樣就能夠生更多的人來供應國家需求。
最后一點就是因為古代的時候, 人們最看重的一點就是傳宗接代。 對于每個家庭來說, 最重要的就是把自己的血脈流傳下去, 并且越多越好。 不僅是因為當時的時代潮流都是那樣, 還因為這樣的傳承, 一個家族的人員興旺, 讓其他人一看就覺得這個家族十分昌盛。 并且那個時候如果沒有孩子, 就是對父母的不孝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