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最近發現的蘇聯攝影師拍攝的建國之初的彩色照片中有這樣一組照片, 其中一張照片中間一群人圍在一起熱烈討論, 背后的櫥窗上寫著大幅標語“增一分力量, 買一分公債。 ”
那么因為什么號召大家“買一分公債”, 發行的公債又是什么?用途是做什么呢?相信對于現在的年輕人來說很多人并不了解。
新中國成立之初, 為了穩定經濟, 解決國家的財政困難, 籌集軍費, 盡快解放全中國, 保證革命的最后勝利。 1949年12月30日, 總理簽發了《關于發行第一期公債的批示》, 發行了第一期為了彌補1950年財政赤字的公債。
這次發行的公債是折實公債, 在募集及還本付息以當時的人民幣進行繳納和支付, 但又以實物為計算標準。 根據當時公債發行時的規定, 一分所含的實物為:大米(天津為小米)六市斤, 面粉一市斤半, 白細布四市尺, 煤炭十六市斤。 上項實物之價格以上海、天津、漢口、西安、廣州、重慶六大城市之批發價, 用加權平均法計算之, 其權重定為:上海百分之四十五, 天津百分之二十, 漢口百分之十, 廣州百分之十, 西安百分之五, 重慶百分之十。
第一期勝利折實公債共發行了一萬萬分,
從1951年開始, 通過抽簽還本付息的方式對公債進行了收兌, 在1955年最后一次還本付息收兌后第一期勝利折實公債收兌結束。 新中國政府在此過程中, 對購買公債的人民嚴守信譽, 確保了人民利益不受損失。
人民群眾也通過購買公債支持了解放戰爭, 緩解了國家的財政困難, 也為將來新中國發行公債打下了堅實的理論基礎, 積累了經驗和信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