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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杀人抢劫成瘾,仅2个月便杀人两次,抢劫三起,死前将器官捐献

他殺人搶劫成癮, 僅2個月便殺人兩次, 搶劫三起, 死前將器官捐獻

對于很多人來說, 能夠平平安安地過完這一輩子就可以了。 但是卻總是有一些人破壞別人的家庭幸福, 甚至以殺害人為樂, 這一點人被我們稱為匪徒, 或者混混。 今天給大家介紹的就是一位劫匪, 他殺人無數, 在不同地區都進行過搶劫, 他的名字叫做雷國民。 但是不管是在什么時候犯罪都是會被打擊的, 而犯罪分子最終也都落不到什么好下場。

雷國民1971年的時候在安徽出生, 他的父親母親都是農民文化程度不高, 家里的生活也一直都比較貧窮。

當時家里的孩子非常多, 加上父母的脾氣都十分暴躁所以雷國民從小就沒受到過什么關愛, 甚至還挨過不少打罵。 這樣的成長環境讓雷國民養成了非常極端的性格, 這也是他為什么會殺害那么多人的原因。

雷國民的第一次搶劫是在1994年, 那時候他不過二十歲出頭。 當時雷國民因為貧困潦倒, 所以便開始動起了歪心思, 覺得搶劫來錢非常快。 當時雷國民和他的同伙認為, 如果想要以后搶劫能夠方便點, 那么必須要有一輛摩托車。 但是兩個人都沒錢買, 這個時候雷國民告訴同伙, 可以去搶一輛。 于是他們便找準了目標, 是經常在酒店門口出現的一位男子, 這位男子經常騎一輛模特出現。 于是兩人隨即行動,

但是卻因為不識貨, 將一位拉客的摩托車錯認成為了目標。 雷國民將這位男子騙到了偏僻的地方, 隨即打死了這位男子。 搜遍全身之后發現這位男子除了車鑰匙之外, 僅僅只有二十塊。 而因為錯認了目標, 所以兩個人都沒辦法發動這輛車。 當時情況危急, 兩人怕被人發現所有就跑掉了。

從那之后的雷國民就變得肆無忌憚, 兩個月之后就開始再次作案。 第一次雖然失手了但是雷國民并不死心, 所以他便帶著同伙回到住處打算再次行動。 兩人故技重施, 先是將人騙到偏僻的地方之后再動手打死對方, 進行搶劫財物。 短短兩個月, 雷國民和同伙就實施了兩起命案。 作案手法都是一致, 將人殺死之后再進行搶劫,

但是基本上都沒搶到什么錢。

后來雷國民越來越大但居然動起了金庫的心思, 當然這一次他失手了, 被抓捕了。 警方本就一直在抓捕他, 所以當他落網之后便被判下死刑, 而雷國民也對自己曾經做過的事情供認不諱。 大概是他心里不安, 所以他對別人說希望自己死了之后自己健康的器官能夠捐獻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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