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年對于我們來說是一個很普通的數字詞組, 而對于“流水的兵”來說, 這是一個令人難忘的字眼。 每年的退伍季總是讓人熱淚盈眶, 告別了一起生活兩年的軍營, 告別了一起同甘共苦的戰友, 出任務時個個鐵打的漢子, 這時也忍不住落淚。
幾乎每天都是穿著軍服, 按照規定退伍時軍服是不允許帶走的。 很多人納悶了, 自己的軍服穿了兩年, 為什么不能帶走呢。
近年來出現了軍裝濫用的現象, 有人穿著軍裝出席商業場合, 損害了我國軍人的良好形象, 另外還有人利用軍服還進行詐騙活動, 所以國家加強了對軍服的管理工作。
對于07式軍服, 除了內衣、襯衫和鞋子之外都是不允許帶回家的, 而之前的87式軍服, 除了標志性服裝之外, 別的都是可以帶回家的。
另外訓練用的刀槍也是不能帶走的, 還有鋼盔、帽徽、肩章、領花等也是要留在部隊的, 特別要提出的是, 為了防止軍事泄密, 服役期間使用的軍用教材、筆記本, 甚至日記本都是不能帶回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