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豆蔻)
在現代, 如果男女兩人感情甚篤最終結為夫婦, 他們之間的這種夫妻關系, 叫做婚姻。 但是在古代, 原本并沒有婚姻這個詞語, 最開始是叫做“昏因”。
因為古人認為黃昏時分是一天的吉時, 是一天之中陰陽交匯的時分, 所以新郎上門迎娶新娘都選在黃昏。 唐朝時, 段成式的《酉陽雜俎》中就有記載:禮, 婚禮必用昏。
古代男女的結婚年齡跟現代也有所不同, 古代崇尚早婚, 男子在正式娶妻之前往往已經納過妾侍, 而納妾是沒有年齡限制的。 春秋時期, 女子16歲算成年, 可以嫁娶;漢代女子15就可以婚嫁。
在古代, 媒婆的作用非常重要, 孟子曾經說過“父母之命, 媒妁之言”, 兩者的地位是均等的。 當時古人思想傳統, 有話不能直說, 即便是到了談婚論嫁的時候, 兩方父母也不能公然詢問對方孩子的狀況, 這是十分失禮的行為。
所以男方家必須聘請一個媒婆, 與其父母一同上門到女方家中提親, 由媒婆在雙方之間進行調和, 起到一個居間人的作用。 到了唐朝, 男女雙方成婚必須花錢聘請媒婆進行說合, 這一條已經寫入了律令。 《唐律疏議》中就有寫道:為婚之法必有行媒。 如果沒經媒婆雙方擅自成婚的,
古代兩人成婚規矩很多, 男方首先要三書六聘, 奉上婚書、禮物等, 然后男女雙方互換寫有生辰八字的庚帖。 古人很講究隱私, 生辰八字這種東西對于女子來說十分私密, 所以一旦交換庚帖, 除非八字不合, 兩家的婚事已經等同于板上釘釘了。
男子上門求親時, 必須要懷揣一對活的大雁, 并且將它們送給自己未來的妻子。 因為古人認為大雁如果喪偶終生不會再找, 是忠貞之鳥。 接下來還有過大禮、安床、女方送嫁妝等一系列流程, 最后一步才是新郎迎親, 新娘出門。 這個全過程都必須由媒婆陪同參與。
對于新娘子來說, 成婚的規矩更多, 行禮當天, 女方父母會為她找一個十全夫人替她梳頭祈福。
這里的煙視媚行, 跟現代的意思不一樣, 在現代多用于形容女子魅惑, 是一個貶義詞。 其實在古代, 煙視媚行則用來形容女子害羞不自然的樣子。 新嫁娘下轎之后要做出害羞的表情, 并且緩緩的行走。 如果不這樣, 就會被認為有失禮節, 還丟了婆家的臉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