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什么時候才能夠對犯人使用手銬?我猜你可能不知道
相信大家一定都知道, 警察是國家的公職人員, 也就是我們通常說的公務員, 但是警察和一般的公務員是不一樣的, 他們是可以使用槍支的, 但是他們工作的風險也是很大的, 維護社會秩序哈有保證國家公民們的生命安全就是他們的本職工作。
警察會時常和犯罪分子打交道, 當犯罪的人看到警察的時候, 是一定不會直接就投降的, 不過要是他們反抗的話, 警察的麻煩就來了, 甚至可能會有生命危險, 印在他們將犯人抓到的時候就會將他們的手給銬起來。
不過一般情況下, 嫌疑人是有人身自由的權利的, 不能隨意就上手銬, 公安局里對于手銬這種警械也是有規定的, 不然可能會受到處罰, 通常只有在遇到重大的犯罪嫌疑人的時候才能夠使用的。
犯人在拘留、看呀、審訊等強制性的過程中都是要銬上手銬的, 就是以防他們反抗, 情節嚴重一點的可能還會用到腳鐐。
只有公安人員可以使用手銬, 平常的百姓是不能使用的, 不然可能會受到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