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報訊(記者 陶鳳 實習記者 孫穎妮)7月25日, 國務院發布《關于加強濱海濕地保護嚴格管控圍填海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指出, 我國將完善圍填海總量管控, 取消圍填海地方年度計劃指標, 除國家重大戰略項目外, 全面停止新增圍填海項目審批。 同時, 我國將嚴格限制圍填海用于房地產開發、低水平重復建設旅游休閑娛樂項目及污染海洋生態環境的項目。
具體來看, 通知指出, 除國家重大戰略項目外, 我國將全面停止新增圍填海項目審批。 新增圍填海項目要同步強化生態保護修復, 邊施工邊修復,
同時, 我國將加快處理圍填海歷史遺留問題, 自然資源部將會同國家發改委等有關部門, 充分利用衛星遙感等技術手段, 在2018年底前完成全國圍填海現狀調查, 掌握規劃依據、用海主體、用海面積、利用現狀等, 查明違法違規圍填海和圍而未填情況, 并通報給有關省級人民政府。 而有關省級人民政府將在2019年底前制定圍填海歷史遺留問題處理方案, 提出年度處置目標, 嚴格限制圍填海用于房地產開發、低水平重復建設旅游休閑娛樂項目及污染海洋生態環境的項目。
事實上,
國家海洋局副局長林山青曾表示, 圍填海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沿海用地緊張, 為沿海基礎設施建設、新興產業聚集區、重化工基地、裝備制造基地等提供了承載空間。 但同時不合理的圍填海和違法的圍填海也給海洋生態環境、海洋開發秩序帶來了一系列問題。
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也曾介紹, 前幾年, 許多開發商熱衷于填海造地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