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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挣一万元“铤而走险” 新购货车涉嫌非法营运被查获

重慶移動傳媒7月25日訊(記者 苑鐵力 通訊員 王涵加 實習生 章樹森)來自重慶市交通行政執法總隊高三支五大隊的消息:為賺10000元貨運費, 在沒有道路運輸證的情況下, 四川籍駕駛員劉某駕駛一輛重型普通貨車, 從廣東非法運輸八輛商品車至重慶市。 他沒想到, 剛進入重慶轄區路段, 就在G65包茂高速秀山段洪安服務區被高速執法人員查獲。 7月21日, 劉某不僅沒賺到貨運費, 反而因非法運輸被處以3000元罰款, 并需自費找一輛有資質的貨車對商品車進行轉運。

7月20日傍晚, 一輛載有商品車的運輸車駛入洪安服務區,

執法人員隨即攔停該車開展例行檢查。 在查看駕駛員劉某出示的駕駛證、行駛證后, 執法人員讓其拿出相應的道路運輸證。 聽到這個要求, 劉某頓時慌了神, 拖延一段時間后才告知執法人員自己的車還未辦理道路運輸證。 鑒于此情況, 執法人員依法對該車予以暫扣, 并將駕駛員帶下高速進行調查。

經審理查明, 現年45歲的劉某系四川儀隴縣人, 7月19日劉某接了一個訂單:從廣東廣州將八輛商品車運到重慶市。 由于自己的重型貨車是近期才購買, 道路運輸證等相關資質還在辦理中, 這是該車的“第一筆業務”。 明知車輛沒有證件, 劉某認為只要“膽大一些”就能夠從貨主處獲得1萬元貨運費。 面對馬上就能到手的利益,

他選擇了“鋌而走險”, 萬萬沒想到, 載著這幾個商品車跑了一天后, 眼看要到目的地了卻被高速執法人員查獲。

7月21日, 根據《重慶市道路運輸管理條例》第六十條第三款規定, 高三支五大隊執法人員依法對行為人劉某予以30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并責令其將商品車進行轉運, 消除違法行為。

“唉!我知道沒有運輸證不能隨便跑, 但沒想到重慶管得這么嚴!”在履行完處罰回去的途中, 劉某對自己的行為后悔不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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