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今年四歲, 因為幼兒園放暑假, 寶寶在家里待的無聊, 外邊的天氣又太熱, 于是我帶著女兒去了附近的室內游樂場游玩, 之前就已經帶著女兒玩了幾次, 我怎么也沒想到這次會出事故。
游樂場的設施內有孩子喜歡的蹦蹦床, 滑梯一系列游玩的東西, 寶寶進了游樂場之后, 我就在場內的休息區看著她玩。 玩了一會之后, 女兒就開始去玩蹦蹦床, 因為是暑假, 小朋友很多, 可是孩子開心, 我也無法攔著不讓她玩。
過了一會我看女兒還一直在蹦蹦床上面, 但是卻沒有起來和別的小朋友一起玩, 我以為她摔倒了,
于是我趕緊讓游樂場的工作人員查看監控, 看看孩子經歷了什么, 監控上面顯示, 女兒先是摔倒了, 緊接著一個七八歲大的孩子一腳踩在了女兒的胳膊上面。 游樂場的老板幫忙找到了那個孩子的家長, 我希望她能陪我一起去醫院, 畢竟如果女兒的胳膊受傷了, 肯定和她的孩子有關系。 本來我是沒有打算爭辯的, 如果她的態度誠懇一些, 我就不用她承擔責任了。 可是那個家長的反應卻讓我大吃一驚。 她竟然說,
游樂場的老板也替我說話, 可是那個家長像個潑婦一般, 我怕女兒胳膊有什么情況, 無心與她爭論, 直接帶著孩子去了醫院, 檢查之后發現女兒手臂已經骨折了, 游樂場的老板與我一起去的, 并且承擔了一部分的治療費用。
老板的行為我感到很欣慰, 但是對于另外的那個家長, 我真的嗤之以鼻, 在孩子的面前做這樣的行為, 真不知道她教育出來的孩子會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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