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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士山可以說是日本的象征, 也是去日本旅游的人必到的地方。 但許多人或許不知道, 富士山不是日本的國有資產, 而是私人資產。 這是怎么回事呢?
要說明這個問題, 就要從日本的歷史說起。 在富士山被發現的那個歷史時期, 基本上是誰發現, 誰所有。 因此, 富士山在很長的一段時間內, 都是屬于日本的第一代幕府將軍德川佳康的。 后來, 德川家把富士山無償贈送給了淺間神社, 目的自然是拉攏宗教人士支持自己了。 反正富士山又不長莊稼,
淺間神社得到富士山后, 就把富士山打造成了日本的神山, 讓富士山的名氣越來越大。 后來, 日本實行軍國主義, 將國內一切都收歸國有, 富士山也不例外, 成為日本的國有資產, 更成為日本的名片。 1945年日本戰敗, 軍國主義通知結束, 民選政府開始矯枉過去軍國主義的政策, 其中一條就是把收歸國有的財產還給個人。 但由于富士山對于日本的象征意義, 所以每屆民選政府都沒有把富士山還給淺間神社。 但淺間神社卻沒有罷休, 把官司一直打到高等法院, 憑什么別人的財產可以歸還, 我們的財產就不能歸還。
雖然日本政府滿心的不情愿, 但民選政府也得遵守法律, 于是, 就只好把富士山還給淺間神社。 淺間神社收回了富士山, 就等于撿到了一個大金娃娃。 但淺間神社不是中國的少林寺, 是不能經營旅游業的。 但由于富士山的地位和名氣在那里放著, 國外的游客可不管法院是怎么判的, 是必須去那里旅游的。 于是, 日本政府就決定把富士山租下來, 開發旅游業, 而每年向淺間神社繳納租金。 雙方達成協議, 富士山由日本政府負責經營, 淺間神社每年收取租金, 雙方就此相安無事。
可以說, 這是個圓滿解決問題的方式, 日本推銷了旅游, 而淺間神社也擺脫了俗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