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 從字面意思上我們可以理解為長江中下游以南的地區, 但隨著朝代的變化, “江南”的意義也一直在變化。 而在我國歷史上, 曾經就有過江南省一說。 這個地方不僅大, 而且特別富有, 也是當時的文化中心, 科舉考試榜上有名者占全國的一半。
我國經歷了5000多年, 直到公元前3實際才有了比較規范的行政規模。 大致經歷了秦漢的郡縣二級制;魏晉南北朝的郡, 州, 縣三級制;唐宋的道(路), 州, 縣三級制;元明清的“行省”制。 在2000多年的行政區演變中, 與自然環境, 社會經濟及政治制度有著密不可分的關系。 行政區劃變動最大的是最高一級的地方行政區劃單位和范圍,變化最小的是最基本的和最基層的地方行政區劃單位。
在秦漢時期, 最高行政單位為“郡”, 魏晉時期雖然是郡, 州, 縣三級制度, 但當時政治比較動蕩, 州的設置極不穩定。 南北朝時期, 州的設置更是混亂, 只有臣民而沒有土地。 知道唐朝, 三級制行政區才比較規范并穩定下來。
而今天提到的江南省, 出現在明朝時期, 當時明朝的行政區可簡易概括為“兩京十三布政使司”。 “兩京”即指北直隸和南直隸。 “十三布政使司”即指陜西、山西、山東、河南、浙江、江西、湖廣、四川、廣東、福建、廣西、貴州、云南十三個布政使司, 貫稱“省”。
“兩京”雖與“十三布政使司”屬于同一級別, 但地位卻高于省,
江南省的范圍 大致相當于今江蘇省、上海市和安徽省以及江西省婺源縣、湖北省英山縣、浙江省嵊泗列島等地。 是當時全國物資最豐富的地區。 而此地也是大明朝的興起地, 明朝政府根本不會擔心有人再此大做文章。
但是清軍入中原以后, 定都在北京, 而遠在南方的江南僅僅只是清朝的經濟中心。 清統治者擔心有人利用南直隸造反, 在1645年廢除南直隸, 改為江南省, 在1661年有將江南省分為左江南和右江南(即安徽省與江蘇省)。 從1661年到1760年, 清政府大概用了100多年的時間, 才把江南省分開, 動作緩慢平和, 在當時并未引起太大的動靜。 在1760年之后, 文獻中陸續出現了安徽和江蘇。
如此看來, 江南從古到今都在我國最富饒的地方當, 無論是財物還是人才, 都不是其他地區可以比擬的, 也難怪當時的皇帝但凡出巡就要下江南了, 不但風景美如畫, 妹子也是溫婉可人, 更重要的是還可以視察民情, 看看有沒有對江山心懷不軌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