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一套房子的歸屬, 大連市民林桂芝已經整整6年沒有和女兒來往了。 但是20多天前, 她和老伴被迫搬進了女兒位于甘井子區櫻花北園的家中。 而老兩口表示自己其實很不情愿。 因為, 他們是被女兒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這才搬進來的。 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原來, 林桂芝和老伴本來住在三八廣場附近的老房子里。 林桂芝說, 女兒結婚后生下了小外孫, 一家三口住在甘井子區雙友街附近。 為了照顧小外孫, 老兩口也搬到了雙友街附近。
“后來女兒說要買房子, 我就把原來老母親留給我的那套老房子賣了33萬多元,
但是2012年, 原來“雙友街房子住到‘老’”的承諾變了。 “女兒說要把雙友街的房子賣了, 補貼櫻花北園這套住房的貸款, 再償還自己生意上的欠款。 ”林桂芝不干了, 覺得被女兒騙了。 “我堅決不同意, 這不等于讓我把自己的房子賣了, 現在無家可歸了嗎?”
2013年, 林桂芝老兩口被女兒女婿起訴到法院。 經過調解, 法院出具了調解書, 決定女兒女婿搬出櫻花北園, 騰房給林桂芝老兩口。 雙友街的房子二老搬出, 其女兒女婿外出租房居住。
“我們母女都鬧到這一步了, 還能住在一個屋檐下嗎?”林桂芝稱, 自己希望女兒能把當年她補貼的賣房款還給自己。 “我拿著這筆錢出去再買個小房和老頭住, 和女兒就算斷絕關系了。 ”
而林桂芝的女兒馬女士則表示, 自己想賣掉雙友街的房子也是很無奈。 因為生意資金鏈斷了, 為還債無奈賣房。 “是我媽不顧親情堅決不同意才鬧到這一步。 ”
馬女士說, 雙友街這套住房登記在自己丈夫,
目前母女倆仍在一個屋檐下過著尷尬的日子, 兩人的“恩怨”還未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