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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大连:为一套房子母女翻脸闹上法院 女儿申请对母亲强制执行将其拘留

為了一套房子的歸屬, 大連市民林桂芝已經整整6年沒有和女兒來往了。 但是20多天前, 她和老伴被迫搬進了女兒位于甘井子區櫻花北園的家中。 而老兩口表示自己其實很不情愿。 因為, 他們是被女兒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這才搬進來的。 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原來, 林桂芝和老伴本來住在三八廣場附近的老房子里。 林桂芝說, 女兒結婚后生下了小外孫, 一家三口住在甘井子區雙友街附近。 為了照顧小外孫, 老兩口也搬到了雙友街附近。

“后來女兒說要買房子, 我就把原來老母親留給我的那套老房子賣了33萬多元,

補貼給了女兒。 她買了櫻花北園這套住房, 把雙友街的房子留給了我們老兩口住, 當時答應讓我們住到老。 ”林桂芝表示。 2010年, 林桂芝賣了老房, 補貼了女兒, 女兒賣了櫻花北園的新房喬遷, 林桂芝老兩口搬進了雙友街。

但是2012年, 原來“雙友街房子住到‘老’”的承諾變了。 “女兒說要把雙友街的房子賣了, 補貼櫻花北園這套住房的貸款, 再償還自己生意上的欠款。 ”林桂芝不干了, 覺得被女兒騙了。 “我堅決不同意, 這不等于讓我把自己的房子賣了, 現在無家可歸了嗎?”

2013年, 林桂芝老兩口被女兒女婿起訴到法院。 經過調解, 法院出具了調解書, 決定女兒女婿搬出櫻花北園, 騰房給林桂芝老兩口。 雙友街的房子二老搬出, 其女兒女婿外出租房居住。

“但是我擔心他倆搬出新房就會離婚, 所以一直沒搬。 ”林桂芝說, 從2013年至今, 女兒多次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自己還為此被拘留過。 終于最近她和老伴被強制執行, 搬到了櫻花北園。 但是和當年的調解協議不同, 女兒一家并沒搬出去, 還在這里居住。

“我們母女都鬧到這一步了, 還能住在一個屋檐下嗎?”林桂芝稱, 自己希望女兒能把當年她補貼的賣房款還給自己。 “我拿著這筆錢出去再買個小房和老頭住, 和女兒就算斷絕關系了。 ”

而林桂芝的女兒馬女士則表示, 自己想賣掉雙友街的房子也是很無奈。 因為生意資金鏈斷了, 為還債無奈賣房。 “是我媽不顧親情堅決不同意才鬧到這一步。 ”

馬女士說, 雙友街這套住房登記在自己丈夫,

也就是林桂芝的女婿名下。 “因為我媽多次拒絕執行, 現在我們已經不能執行原來的調解協議了, 只能讓她和我爸爸和我們一家三口合住。 而且我們現在也沒有能力重新外出租房。 ”馬女士稱, 自己也從沒拿過母親賣掉老房子后給的33萬元錢, 因此也不可能按照母親的意思“還錢”。

目前母女倆仍在一個屋檐下過著尷尬的日子, 兩人的“恩怨”還未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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