凱哥, 你好!我已經30歲了, 是一名城區小學老師, 自己買了套房子。 去年年初認識了一個男生, 他是做園林設計的, 平常在園林所上班, 有設計案子的時候就接案子自己做。
我和他在一起半年左右的時候, 他們家人一直要求見我父母, 于是我就帶他見父母, 我父母也沒說可以不可以。 國慶他父母強烈要求雙方家長見面, 我也拗不過, 就帶著他們回家了!我們家熱情的招待了他們, 他父母就說要找看個日子結婚, 根本就沒提訂婚的事。 回家就看了個日子, 也不說訂婚啥的, 我們家就沒同意那個日子結婚。
十月底我房子交房了, 他們說他們裝, 我也相信了!可是每每跑裝修設計的時候, 他從來不參與, 只到后來, 房子裝修啟動了, 要給裝修公司錢的時候, 他說他裝房子可以, 但房產證上必須加他的名字, 否則他就不裝修。
我很明確的告訴他, 房子加你的名字不可以, 但你買房子我給你出幾萬塊錢, 房產證上我不要名字, 他說他買不起房子。 我沒有辦法, 就選擇了分手!現在我房子裝修好了, 搬進去住了, 他又給我發短信問我找對象沒有, 還說欠我一個對不起, 凱哥, 你說他什么意思呀?謝謝。
凱紫回答:
姑娘你好, 不管那個男生是什么意思, 你只要接受他的道歉就好。
一個男人自己沒有能力買房, 在明明答應自己裝修的前提下,
女人嫁人, 我個人覺得還是要嫁一個大氣一點的好。
今日話題:不守信用的感情, 你覺得還能走下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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