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殺人, 指的是通過非法的手段惡意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 在世界各國的法律中都是重罪, 在中國更是最高可以被判處死刑, 在中國古代歷史中, 也有殺人償命的說法。 可以說各個國家對于這種惡性案件都是零容忍的, 在中國古人的道德倫理中更是這樣。 但是雖然在這樣嚴厲的法律的情況下, 還是會有一些窮兇極惡之徒, 為了達到自己的邪惡目的, 不惜鋌而走險, 甚至有人多次作案成為連環殺人犯, 今天要說的這位, 就是一位極其兇殘的連環殺人犯。 他的名字叫董文語。
董文語198年出生在浙江的一個小村子,
離家出走之后的董文語, 只是一個小孩子, 根本沒有什么生存能力, 只好靠著小偷小摸中生活, 因為生活所迫的他開始學一些技能, 爬火車, 小偷小摸, 打架, 這些事情成為年少時期的董文語的家常便飯。
可想而知董文語在社會中的遭遇有多么的艱難,
在2006年的三月份, 董文語開始了自己的第一次作案, 他在浙江省金華市的一個小區內, 半夜潛入想要偷點東西, 但是卻被家里人發現了, 董文語就掏出了自己帶來的尖刀, 殺死了受害人, 還殺害了這個受害人的女朋友, 并且在殺人之后侵犯了這個可憐的女人。
在這次之后, 董文語仿佛開了邪惡的潘多拉魔盒, 身上的邪惡一發不可收拾, 在之后的兩個月的時間中, 他作案五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