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重慶市墊江縣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特殊的故意傷害罪案件, 一對小情侶分手后, 男子因為求復合沒有被前女友答應, 竟然拿起木棒將前女友的一只胳膊打傷。
事情發生在2018年4月8日下午1點左右, 重慶墊江縣桂溪街道體育場兒童樂園出現了一對年輕人, 男子姓姜, 女子姓廖, 看似和諧的畫面竟被一場口角打破了……
二人本是恩愛的小情侶, 前段時間由于性格不合分了手。 前男友小姜難以接受分手事實, 于是約小廖在兒童樂園見面求復合, 試圖挽回感情。
當走到兒童樂園外廣場旁的花臺時,
事發突然, 小廖完全來不及躲避, 中招了。 她的左手手臂被木棒打傷, 致使左手小臂骨折。 經鑒定, 被害人小廖的人體損傷程度屬于輕傷一級。
據悉, 這已經不是小姜第一次求復合了。 在此之前, 他曾多次騷擾小廖和她的家人, 面對這樣長時間不休的糾纏, 小廖于是想徹底做個了斷, 答應了小姜的約見, 卻沒想到會發生這樣的事情。
4月10日, 在墊江縣桂溪街道海翔駕駛學校內, 公安民警將被告人姜某抓獲歸案。 被告人姜某如實供述了犯罪事實。
重慶市墊江縣人民法院在審理了此次案件, 被告人小姜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緩刑二年, 同時禁止他在緩刑考驗期內接觸小廖及其近親屬。
在案件的審理過程中, 小姜和小廖達成了賠償協議, 小廖也表示諒解。 但出于小廖再被騷擾的情況, 墊江法院考慮后, 在對被告人小姜判處緩刑的同時, 禁止被告人他在緩刑考驗期內接觸小廖及其近親屬。
該案宣判后, 姜某表示服從判決, 并嚴格遵守禁止令, 積極進行社區矯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