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 雖然嫁給了威廉王子, 凱特的頭銜是劍橋公爵夫人, 而非王妃。 但是歐洲其他王室國家的王妃們, 都可以享有Princess的頭銜。 為什么英國就不可以呢?
其實, 按照英國的傳統, 女性嫁了人之后, 就要按照丈夫的名字稱呼。 比如英國首相特蕾莎梅, 她應該被稱作菲利普梅太太。 所以凱特其實也可以被稱作威爾士的威廉王妃。 她不能被叫做凱特王妃(Princess Kate), 因為她并不是王室血統, 不是生下來就是公主, 所以不能把Princess的頭銜和自己的名字聯用, 只能使用丈夫的名字。 但因為威廉在和凱特結婚的時候已經被女王授予了劍橋公爵的頭銜,
女王的堂弟, 肯特的邁克王子, 因為已經算是王室旁支, 結婚的時候就沒有獲得公爵的頭銜, 只有王子頭銜, 所以他的妻子, 就只能被稱作肯特的邁克王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