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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个中央部门向社会公开2017年度决算 主动晒“账本” “三公”再压缩

近年來, 中央部門決算公開內容不斷細化。 由簡單的財務收支數據擴大到機關運行經費、“三公”經費、預算績效、政府采購和國有資產等相關信息。 中央財政和中央部門預決算提供的績效信息明顯增加, 由單純“擺數字”發展到展示項目績效結果, 讓社會公眾更全面、更清晰地了解中央各部門的工作成果。

7月20日上午, 中國作家協會、財政部率先在門戶網站掛出本部門2017年度決算。 當天, 105個中央部門陸續發布了2017年度決算, 這是中央部門連續第8年向社會公開“賬本”。

部門決算是部門預算執行結果的反映,

是中央各部門年度收支的真實賬本, 與社會公眾利益息息相關。 2017年度中央各部門如何花錢、效果怎樣?105個賬本解碼出中央部門一年的工作。

從“要我公開”到“我要公開”

公開透明是法治政府的基本特征, 有利于促進權力在陽光下運行。 “數字背后是大文章, 部門決算數據不僅反映了部門預算執行和財務收支情況, 更展現了部門對國家重大方針政策的貫徹落實情況, 以及所承擔的社會事業發展情況。 ”財政部有關負責人表示。

近年來, 財政部會同中央部門積極穩妥地擴大公開范圍、細化公開內容、完善公開方式、回應民眾關切。 “自2011年以來, 已連續8年向社會公開決算, 中央部門從‘要我公開’到‘我要公開’, 主動曬賬本, 接受社會監督。

”上述負責人說。

今年一共有105個中央部門公開了2017年度決算, 比上一年增加2個。 值得注意的是, 2018年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涉及部門, 原則上由新組建部門負責公開改革前原部門的決算信息。 例如:由自然資源部分別公開原國土資源部、原國家海洋局、原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的決算信息。

“今年黨和國家機構改革力度很大, 中央部門決算把機構改革之前那些部門情況也如實公開, 充分體現出對人民負責。 同時, 公開的范圍越來越大, 體現出向人民如實全面交賬本。 ”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副院長白景明表示。

近年來, 中央部門決算公開內容不斷細化。 由簡單的財務收支數據擴大到機關運行經費、“三公”經費、預算績效、政府采購和國有資產等相關信息,

由單純地“擺數字”發展到展示項目績效結果, 讓社會公眾更全面、更清晰地了解中央各部門的工作成果。

為落實黨的十九大提出的“全面實施績效管理”要求, 今年部門預算績效管理公開范圍從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擴大到政府性基金預算項目, 項目績效自評結果、重點項目績效評價報告公開范圍都進一步擴大。

“財政決算某種意義反映財政支出過程當中結構性的特征, 是經濟社會中的一件大事。 部門決算不僅僅是數字工程, 同時也是民心工程、民生工程、責任工程。 ”中國人民大學政策科學研究中心主任俞明軒說。

對財政支出實行“業績體檢”

預算支出績效評價是對支出的經濟性、效率性、效益性和公平性開展的量化評估活動,

相當于對項目投入、過程、產出和效果實行“業績體檢”和“有效診療”, 有助于全面了解項目實施成效, 發現存在的問題, 對于以后年度預算安排、改進管理、完善政策具有重要意義。

按照黨的十九大關于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決策部署, 中央預算績效改革步伐逐步加快, 目前績效管理范圍已經從一般公共預算, 拓展至部分政府性基金預算, 初步構建起“年初預算有目標, 預算執行有監控, 年終決算有評價”的項目全過程績效管理體系。

“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 是高質量發展的要求。 推進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全面績效管理要與之相匹配, 要做到預算編制有依據、預算執行有管控、決算結果有審計、審計結果有反饋、反饋結果有應用。

”中央財經大學財稅學院院長白彥鋒認為。

根據人大預算審查監督重點向支出預算和政策實施效果拓展的要求, 中央財政和中央部門預決算提供的績效信息明顯增加。 據悉, 今年6月份有15個重點民生政策和重大專項績效評價報告、182個項目績效自評結果隨同2017年中央決算報送全國人大審議, 分別比上年增長50%和64%。

同時, 近年來, 財政部持續推動中央部門以部門為主體開展重點項目績效評價試點, 擴大績效評價報告公開范圍。 越來越多的中央部門采用第三方機構開展績效評價, 有效提高了績效評價質量。

今年財政部選擇15個重點項目績效評價報告, 隨同2017年中央決算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 主要包括濕地保護與管理、水文測報、貧困白血病先心病兒童救助等。

此外,2017年底,財政部發文要求所有中央部門在總結2016年度績效自評工作經驗的基礎上,對照年初填報的績效目標及指標,對2017年所有一級項目、二級項目預算執行結果開展績效自評。

支出績效自評成效如何?“大部分中央部門對績效自評工作非常重視,基本實現了一級項目和二級項目支出績效自評全覆蓋,成效較為明顯。”財政部有關負責人介紹,績效自評也發現了一些問題,如部分項目執行監控不力、部分項目產出效果不明顯等,需要在今后部門預算管理中予以完善。

記者注意到,中央部門在決算中對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作了說明。比如,生態環境部對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全面開展了績效自評。其中,一級項目8個,二級項目456個,共涉及資金325738.24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總額的77.41%。同時,對“污染物總量控制與環境影響評價”1個一級項目、64個二級項目開展了重點績效評價,涉及資金22750.21萬元。

“下一步,中央部門將針對績效自評中發現的問題提出整改措施,并將績效自評結果作為編制下一年度預算、改進管理和完善政策的重要依據。財政部將進一步完善預算績效評價辦法,推動績效自評工作規范化、制度化、常態化,強化中央部門和資金使用單位的績效主體責任,促使其從‘要我有績效’向‘我要有績效’轉變。”財政部有關負責人說。

“三公”經費大幅低于預算

“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使用情況歷來受到社會高度關注。6月20日,財政部部長劉昆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所作《關于2017年中央決算的報告》顯示,2017年,中央本級“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合計43.6億元(包括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安排的經費),比預算數減少17.87億元,主要是中央部門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國務院“約法三章”有關要求,從嚴控制和壓縮“三公”經費支出,以及受客觀因素影響,部分因公出國(境)、外事接待任務未實施,公務用車支出大幅減少。

在此次中央各部門決算中,對“三公”經費使用情況作了詳細披露。記者注意到,很多部門“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數大大低于預算數。比如,國家稅務總局發布,2017年國稅系統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厲行勤儉節約,嚴格公務接待管理,按照屬地政策積極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大力壓縮“三公”經費支出。2017年國稅系統中央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比2017年預算數下降41.31%;比2016年決算數下降17.11%。

再如,國家發展改革委2017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預算為4329.31萬元,支出決算為3001.73萬元,年初預算完成率69.34%;原國家海洋局2017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預算為7579.86萬元,支出決算為3855.79萬元,僅為預算的50.9%。

政府采購是財政支出管理的重要內容,也是國家宏觀調控的重要手段。2015年中央部門開始隨決算向社會公開政府采購支出總體情況。2016年中央部門在公開政府采購支出情況的同時,同步公開面向中小微企業采購情況,包括政府采購合同授予中小微企業金額及占政府采購支出金額的比重。今年,相關情況繼續公開。

比如,原環境保護部決算顯示,2017年度該部門政府采購支出總額84351.93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44914.24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89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39348.69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54086.44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64.12%,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55.45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0.07%。

“從近兩年公開的情況看,政府采購合同授予中小微企業金額和占比,各部門間存在差異,這主要是由采購項目特點決定的。一些重大項目的供應商通常為大型企業,中小微企業不具備實施條件,使得政府采購合同授予中小微企業的金額小,但這不意味著不支持中小微企業或者支持力度小,對此需要理性看待。”財政部有關負責人說。

(經濟日報 記者:曾金華 見習編輯:武亞東)

主要包括濕地保護與管理、水文測報、貧困白血病先心病兒童救助等。

此外,2017年底,財政部發文要求所有中央部門在總結2016年度績效自評工作經驗的基礎上,對照年初填報的績效目標及指標,對2017年所有一級項目、二級項目預算執行結果開展績效自評。

支出績效自評成效如何?“大部分中央部門對績效自評工作非常重視,基本實現了一級項目和二級項目支出績效自評全覆蓋,成效較為明顯。”財政部有關負責人介紹,績效自評也發現了一些問題,如部分項目執行監控不力、部分項目產出效果不明顯等,需要在今后部門預算管理中予以完善。

記者注意到,中央部門在決算中對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作了說明。比如,生態環境部對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全面開展了績效自評。其中,一級項目8個,二級項目456個,共涉及資金325738.24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總額的77.41%。同時,對“污染物總量控制與環境影響評價”1個一級項目、64個二級項目開展了重點績效評價,涉及資金22750.21萬元。

“下一步,中央部門將針對績效自評中發現的問題提出整改措施,并將績效自評結果作為編制下一年度預算、改進管理和完善政策的重要依據。財政部將進一步完善預算績效評價辦法,推動績效自評工作規范化、制度化、常態化,強化中央部門和資金使用單位的績效主體責任,促使其從‘要我有績效’向‘我要有績效’轉變。”財政部有關負責人說。

“三公”經費大幅低于預算

“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使用情況歷來受到社會高度關注。6月20日,財政部部長劉昆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所作《關于2017年中央決算的報告》顯示,2017年,中央本級“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合計43.6億元(包括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安排的經費),比預算數減少17.87億元,主要是中央部門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國務院“約法三章”有關要求,從嚴控制和壓縮“三公”經費支出,以及受客觀因素影響,部分因公出國(境)、外事接待任務未實施,公務用車支出大幅減少。

在此次中央各部門決算中,對“三公”經費使用情況作了詳細披露。記者注意到,很多部門“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數大大低于預算數。比如,國家稅務總局發布,2017年國稅系統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厲行勤儉節約,嚴格公務接待管理,按照屬地政策積極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大力壓縮“三公”經費支出。2017年國稅系統中央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比2017年預算數下降41.31%;比2016年決算數下降17.11%。

再如,國家發展改革委2017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預算為4329.31萬元,支出決算為3001.73萬元,年初預算完成率69.34%;原國家海洋局2017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預算為7579.86萬元,支出決算為3855.79萬元,僅為預算的50.9%。

政府采購是財政支出管理的重要內容,也是國家宏觀調控的重要手段。2015年中央部門開始隨決算向社會公開政府采購支出總體情況。2016年中央部門在公開政府采購支出情況的同時,同步公開面向中小微企業采購情況,包括政府采購合同授予中小微企業金額及占政府采購支出金額的比重。今年,相關情況繼續公開。

比如,原環境保護部決算顯示,2017年度該部門政府采購支出總額84351.93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44914.24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89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39348.69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54086.44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64.12%,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55.45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0.07%。

“從近兩年公開的情況看,政府采購合同授予中小微企業金額和占比,各部門間存在差異,這主要是由采購項目特點決定的。一些重大項目的供應商通常為大型企業,中小微企業不具備實施條件,使得政府采購合同授予中小微企業的金額小,但這不意味著不支持中小微企業或者支持力度小,對此需要理性看待。”財政部有關負責人說。

(經濟日報 記者:曾金華 見習編輯:武亞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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