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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槿惠又获刑8年 量刑总计32年

中新社首爾7月20日電 (記者 曾鼐)繼“親信干政”案后, 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20日對韓國前總統樸槿惠涉嫌造成國有財產流失罪等案件進行一審判決, 判處樸槿惠8年有期徒刑。

今年4月6日, 樸槿惠因“親信干政”案一審獲刑24年, 如今樸槿惠的刑量總計已達32年。

資料圖:韓國前總統樸槿惠。

在20日的庭審中, 法院以保障公眾知情權等為由, 自設攝像機對宣判過程進行直播。 但為了維持現場秩序, 禁止記者拍攝, 只允許極少數媒體進入現場聽取審判。

根據檢方指控, 樸槿惠在任期間涉嫌收受國家情報院35億韓元“特殊活動費”賄賂;同時在2016年國會議員選舉前,

非法干涉當時的執政黨新國家黨(現自由韓國黨)議員候選人推選過程。 對此, 韓國檢方提請法院判處樸槿惠15年監禁, 并處罰金80億韓元, 追繳35億韓元所得。

根據當晚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公布的判決書顯示, 法院駁回了檢方關于樸槿惠收受“特殊活動費”涉嫌受賄的指控, 但認為樸槿惠非法使用該部分經費, 造成國有財產流失罪名屬實;同時認定樸槿惠非法干涉新國家黨議員候選人推選過程罪名成立。 另判處支付追繳款33億韓元。

此外, 樸槿惠“親信干政”案二審審理也于當天上午結束, 檢方要求判處樸槿惠30年有期徒刑。 預計“親信干政”案二審將于8月24日宣判。

20日上午和下午兩個庭審,

樸槿惠本人均未到場。 自去年10月以來, 她一直在抵制她所稱的“出于政治動機”的審判, 稱她沒有得到公平審判。

(曾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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