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蝸牛看西游第1904期)
文/牽著蝸牛散步
我們經常說犯天條, 其實就是犯了天上的法律。 神仙與凡人一樣, 犯了法, 也是要接受處罰的。 那么, 神仙的處罰與凡人有何不同呢?
我們先來看, 西游中幾個主要人物的犯罪經歷及處罰結果。
先說沙僧。 沙僧原來是玉帝的貼身保鏢, 僅僅是蟠桃會上失手摔爛了玻璃杯, 結果就受到極為嚴厲的處罰:本來是要殺頭的, 幸虧赤腳大仙求情, 打了八百錘, 貶到流沙河, 每七日還叫飛劍穿胸百余下。
再看豬八戒, 犯了調戲婦女罪, 本來也是要斬首的, 幸虧太白金星求情, 于是打了兩千錘,
他們兩個因為有人求情, 所以斬首的罪免了, 改罰成其它刑法。
但是涇河龍王就不一樣了, 不按玉帝旨意降雨, 改量改時, 結果判斬首, 還是人臣魏征砍的腦袋。
很多人都說判重了, 這是真的嗎?
據蝸牛朋友、西游專家李天飛介紹, 犯天條來自于道教, 不同的時期、不同的教派, 有不同的天條及處罰辦法。
比如《混洞女青詔書天律》一種為例, 犯了法的神仙、妖鬼, 會受到以下不同的刑罰懲處。
杖, 和凡人一樣, 用棍子打神仙屁屁。 豬八戒和沙僧都受了這種刑罰。
徒, 就是讓神仙做苦力。 這個徒, 和今天徒刑的徒是一個意思。 奎木狼上天后, 受到這種刑法,
流, 也就是流放, 把神仙流放到遠處去。 沙僧被判流放到了流沙河。
針決。 今天的針決, 指的是用麻醉針給死刑犯扎一針。 這里的針決, 是用一種特殊的“雷針”(不是避雷針啊啊啊), 扎(或用雷劈)犯了罪的神。 孫悟空之前受到過這種處罰。
處斬, 就是斬首, 砍神仙腦袋。 涇河龍王就是這種處罰。
分形(或滅形), 其實處斬還是好的, 神仙最怕的是分形。 相當于魂飛魄散。 豬八戒就是這種處罰, 幸虧他找到一個豬身, 不然就徹底完蛋了。
那么, 涇河龍王錯判沒有呢?他其實犯了《混洞女青詔書天律》的一條:
諸龍王承受指揮, 興云行雨, 而違時候者, 處斬。
他是司雨大神, 不按要求下雨, 當然要掉腦袋了。
而孫悟空呢,
天上一日, 地上一年, 因此, 孫悟空只關了500日, 不到兩年時間。
所以, 不要以為神仙好當, 他們也是紀律管著的, 犯了天條, 有時比凡人還慘。
前往“蝸牛看西游”公號, 可看到第202期文章《豬八戒走后高翠蘭結局如何?他離開時的這句話就決定了她命運!》